跳到主要內容

科技大觀園商標

分類項目
Menu

縮減你我的距離:數位落差現象

103/05/30 瀏覽次數 9518
在資訊科技蓬勃發展的年代,固然資訊傳遞的速度加快,但同時卻也出現「數位落差」的現象。當大部分的人們,自然的使用著智慧型手機收信、閱覽新聞資訊、亦或玩網路遊戲時,對某些人而言,從事這樣的行位是要不可及的天方夜譚。這樣極大落差的不僅可能出現於國內,也存在於國與國之間。

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亦可稱為數位鴻溝,其指的是接近使用數位資訊或產品的機會與能力上的差異,而根據過去研究顯示,數位落差是因為性別、種族、經濟、城鄉等因素造成的。資訊科技的進步發展,確實可以改善大眾的生活品質,簡化許多生活中的瑣碎事務,但這樣使用電腦與網路資源的機會與能力,卻並非人人享有。

一般除了開發中國家的資源會出現分配不均的現象,即是大部分的資源多集中於大城市,偏鄉地區呈現科技沙漠之外,即使像美國這般先進的國家,其郊區或農業州的寬頻環境也未必普及。早期一般多將數位落差的概念以二分法來劃分,即是可取得電腦與通訊技術的人,以及不容易取得的人,但此種分法過於簡化,以致於早期各國的解決方式多著重於器材上的供給,卻忽略了其社會複雜的根本問題,因而使得付出許多,但落差的情況卻沒有獲得改善。應同時考慮使用技術的社會環境,因而數位落差的解決方式,應是循序漸進,且須長程規畫。

國內數位落差縮減的方向,包含縮減城鄉、群體、亦包含產業之間的數位落差等,我國從民國91年開始,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會即開始進行一連串的數位落差調查報告,並針對相關部會提出解決落差之方案及提升數位生活需求的效益評估。同時我過也持續追蹤各項數位落差縮減計畫實施之效果,以及數位落差歷年來的變化情形。因此綜合上述可發現,唯有確切掌握,並推動長程目標的計畫,是有效解決數位落差的現象。但數位落差的現象出現地方,大至國與國之間,其小至出現於家庭之中,因此本專題除了討論國內外數位落差的現象與政策推動之外,亦會介紹家庭中的數位落差,以及數位落差對公共領域所帶來的影響性。(本文由科技部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網路科技、電子商務與創業,以及虛擬社群和社交網路」執行團隊撰稿/2014年3月)
OPE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