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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新議題:錯置的資源–一般廢棄物的傳奇

97/01/14 瀏覽次數 17413
珍惜資源

資源開發可促進國家經濟繁榮,環境保護,並維持生活品質。隨著經濟發展及文明進步,人類活動的空間、能源和資源也相對受到限制。當前的兩大生存抉擇:一是保護環境以提升精神層次,二是開發資源以富裕民生,都是人類所依,缺一不可。

許多人以為在從事開發資源之際,必定會破壞環境,這一損失是文明進展中不可避免的副作用。殊不知自然環境是生活命脈所繫,是國民生計與民族生命的根本,若因過度不當開發而變得滿目瘡痍,無異竭澤而魚。因此資源的開發必須與環境互相協調,一切開發都應在不破壞環境的前提下進行。

在1987年挪威前首相布蘭登夫人發表的〈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把永續發展定義為「人類的發展在滿足當前需要的同時,也不應危害後世子孫滿足其需要的能力」。近年來,歐美日等先進國家對於一般廢棄物處理的觀念,從過去的「妥善處理」轉向「零廢棄」。以綠色生產、綠色消費、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再使用及再生利用等方式,把廢棄物視為「錯置的資源」,進一步有效循環再利用,逐步達成全分類、零廢棄物的目標。

話說從前

一般廢棄物,即俗稱垃圾,是指由家戶或其他非事業單位產生的垃圾、糞尿、動物屍體等,足以污染環境衛生的固體或液體廢棄物。民國73年以前,臺灣地區垃圾的處理大多是任意棄置,即使有處理設施也甚簡陋。在垃圾掩埋土地不足且不符合衛生條件的情況下,為了有效處理垃圾,中央政府在民國73年訂定「都市垃圾處理方案」,垃圾處理以掩埋為主。當時的垃圾妥善處理率是59.1%,其餘方式包括堆肥、任意傾棄、就地燃燒及填充低地。

垃圾在未經妥善的處理下棄置,其中的有機物分解及厭氧發酵伴隨的惡臭髒亂、景觀破壞等,導致民眾感到不適,造成對於廢棄物的刻板印象,認定垃圾是最沒有價值的物質、無法重複再使用等,其惡臭和髒亂總是讓人避之唯恐不及。

焚化為主掩埋為輔

隨著環保意識逐漸高漲,民眾對環境品質要求日漸提升。在垃圾掩埋場用地越來越難取得的情形下,加上焚化技術趨近成熟,為了更有效地處理垃圾問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80年起推動「垃圾處理方案」,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為垃圾處理主軸。

焚化處理法是在攝氏850~950度高溫,足夠停留時間及良好攪拌的條件下,把垃圾中可燃物質(C、H、O、N、S等)轉化為安定的氣體(CO2、H2O、N2/NOx、SOx等)和殘渣的處理方法。所得的熱能可產生蒸氣或提供發電,具有減量、去毒及資源回收的能力。

焚化雖然大幅減少垃圾的體積,暫時解決掩埋場所取得不易的問題,但燃燒過程產生的廢氣及灰渣必須妥善地控制及處理,否則會有形成二次污染的疑慮。垃圾在焚化的過程中會因為燃燒的溫度未達安全標準(攝氏850度),或所燃燒的垃圾種類性質不同而產生各種不同特質的灰渣、粉塵及廢氣。其中有毒的物質包括多氯聯苯、戴奧辛(俗稱世紀之毒)、重金屬等,尚需做進一步的處理。

以目前的污染防治技術來看,焚化過程中戴奧辛的形成已能預防,對於已生成的戴奧辛則可用活性碳吸附方式去除,或以固化/穩定化的技術處理。但由於垃圾中含有許多物質能夠回收再利用,透過一把火把其中「有價值的資源」燒得精光,實是不智之舉。垃圾處理本不應該完全仰賴焚化,在人類文明的進步與資源利用的枯竭呈線性成長之際,應想辦法跳脫舊有的思維,力促資源有效使用及回收再利用。

零廢棄全回收

早在3千年前,先聖老子已提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的觀念,也就是聖人通常留心於修復舊物,因此沒有廢棄的物品。再把時空往後拉近至民國80年至90年間,國際環境保護意識抬頭,對環保一向以高品質角度看待的歐盟,資源回收制度早已行之有年。以德國為例,都市廢棄物管理以避免其產生為最優先,其次是回收再利用,若無法回收再利用時才進行最終處置。

資源回收,顧名思義就是把廢棄物視為有價資源,進行回收再使用及再利用,這當中卻有一段篳路藍縷的文化與歷史故事。臺灣光復初期,物質缺乏、民眾生活困苦,許多人以拾荒換取微薄金錢貼補家用,這樣的舉動與動機就是早期的「資源回收」。而在馬路上冒著危險拾荒的業者,就是當時的「資源回收業者」。

為促進廢棄物中可回收再利用的資源的永續利用,兼顧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民國87年環保署成立資源回收基金,積極推動資源回收之後,就以「源頭減量、資源回收」為垃圾處理的主軸。近幾年垃圾妥善處理率都在99%左右,資源回收率逐年提升且成效顯著,衛生掩埋的比率則逐年降低,民眾已完全看不到、聞不到垃圾堆積的髒亂及惡臭逸散。

民國91年公布「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目前推動中的垃圾全分類零廢棄計畫,則是徹底落實分類回收的動作,具備愛物惜物的精神與態度,不分男女老少應共同為環境盡一份心力。資源回收再利用不僅是創新的發展模式、更是可以把處理費用降至最低、維護環境、資源共享的三贏策略。

廢棄物變黃金

拜科技進步所賜,我們已有能力化腐朽為神奇,廢棄物本就是錯置的資源,放在正確的地方有效再利用,就是資源。在現代各環保先進國家中,早已鑑於工業高度發展所產生的流弊,而力求生態環境的維護。幸運地,我國也順利搭上零廢棄的風潮,廢棄物經回收再利用後,除可做為各項產品的原物料外,更可減少對環境造成的污染,提升可回收、低污染、省能源的環境效益。

廢玻璃是長期不易腐敗的物質,除造成焚化爐的功能無法正常發揮外,也降低了掩埋場的使用年限。因此在回收再利用的過程中,透過分類分色、粉碎、磁選含鐵物質、震動篩選去除含鋁雜質等過程,可把廢玻璃瓶再製成玻璃瓶使用,或應用在道路舖裝上以提高夜間行車的能見度,以及應用在建築材料和公共工程上,例如再生成一顆顆晶瑩剔透如寶石般的環保建材。如此可不斷循環再使用與再利用,具高度環境效益。

廢資訊物品與家電的資源回收再利用,主要是把其中的有害物質做妥善處理,並回收其中的有價資源以便再利用。處理流程主要是拆解、破碎、粉碎、分選等,資源化物質包含銅、鐵、鋁、玻璃等。

此外,汞是目前全球主要污染問題之一,它會累積在魚類、動物及人體中,導致中樞神經障礙。廢日光燈管中的含汞量平均每支是12~15毫克,為避免廢日光燈管中的汞排放至環境中造成重大的危害,可在密閉系統中藉由破碎處理設備、風選機、磁選機、蒸餾回收設備等,回收高純度的汞,並製成環保再生燈管,同時解決水銀污染的問題,並達到充分再利用的目的。

與自然作朋友

人類來自自然,對自然有股不可抗拒的依戀。在繁忙喧囂之餘,可從賞心悅目的景致獲得心靈的撫慰。良好的生活空間、新鮮的空氣,以及和煦的陽光,都是生活品質不可或缺的條件。自然資源除了提供生產外,也可提供我們自然美景和寧靜的享受。

以今日而言,注重生態環境保育,不僅是世界文明的潮流,也是社會進步的表徵。愛惜身邊現有資源並妥善利用,更是符合我國傳統政治哲學與藏富於民的做法。「萬物並育而不相害」就是我國人與自然各遂其生的崇高理念,「斧斤以時入山林,則林木不可勝用」就是保育生活資源的方法。

人類終究是製造垃圾的源頭,但垃圾放在正確的位置就是資源。如果能多用一點心做好垃圾分類,就能把垃圾變成資源,讓臺灣的環境更清淨。從生活中的小地方做起,你我都有足夠的能力為環境保護做出貢獻。

深度閱讀
  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http://recycle.epa.gov.tw/,11/21/2007
  2. 中華民國環境工程學會(民91年)環境工程概論,頁253-290。
  3. 張祖恩(民93)廢棄物管理之趨勢與展望,國立成功大學校刊200,10-12。
  4. 張添晉、姚凱富(民95)廢棄物清理與資源化之發展沿革,工業污染防治季刊100, 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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