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運輸要安全 政策、業者、乘客都有責
10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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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欣怡|
《科學發展》特約文字編輯
全球各個海域曾經發生多起死傷慘重的船舶事故,為人熟知的如1912年的「鐵達尼號」事件、2012年初義大利海岸的「歌詩達協和號」觸礁事故、2012年年底香港南丫島船難等。臺灣四面環海,附近更有澎湖、馬祖、金門、琉球、蘭嶼、綠島等島嶼,本島與離島間、離島與離島間的航線多達32條,島與島之間來往密切,海上船舶事故更容易發生。
由於海上運輸有運量大、速度慢、可及性低等特性,一旦發生事故,常因遠離陸地而救援不易。港務局2002年至2011年的統計報告指出,臺灣海域每年平均發生的海事案件是100件,若加上漁船事件,平均每天發生的海事案件高達兩件,其中以機械故障、碰撞為主因。另外如民國94年往返屏東東港和琉球間的交通船「觀光輪」發生火災,是因為船員未教導乘客使用救生衣,加上船上滅火器無法使用,而造成慘重傷亡。
總觀臺灣海域船難頻仍的原因,可以「觀光輪」為借鏡。除了政策評鑑指標少從乘客觀點出發外,船舶業者普遍缺乏安全行為,乘客也少有認知要為自己的安全把關,都是事故的主因。
香港理工大學物流及航運學系呂錦山教授的海上旅客運送安全研究發現,臺灣海上運輸往返地區以基隆、馬祖間占多數,其次是高雄和澎湖,而搭乘的目的多是觀光,其次是服役。而從旅客、學術界、業者和政府機關的觀點來看海上運輸評鑑指標時,發現多數都認為船體結構的安全、船舶是否定期維修保養、船上的救生設備是否堪用、船員是否熟悉救火與救生等操作最為重要。
當指標建立後,呂教授也發現,業者不一定懂得建立起由安全行為構成的「安全氣候」。安全氣候指的是,提供運輸工具的企業是否把安全做為其企業文化,例如是否提供安全訓練、是否有實地操作等安全溝通、安全行為、安全激勵、安全政策及安全訓練5個構面。
透過問卷調查也發現,填答者普遍對安全行為構面的同意性最高,對於安全激勵與安全訓練的同意性則較低,反映出船公司普遍低估對員工的訓練和獎勵,也因此讓員工在面對問題時比較無所適從。
在乘客認知的部分,呂教授特別提及,臺灣民眾普遍缺乏對運輸交通的安全認知。例如許多腳踏車騎士被高速或酒醉駕車者撞死的案件,反觀腳踏車騎士自己並未戴安全帽,也可能闖紅燈,甚至根本沒有裝車燈,才導致如此嚴重的後果,這就是缺乏安全認知。
同樣地,乘客在搭乘海上運輸工具時也要注意許多細節。一般來說,許多人都會注意不帶危險物品上船,也會注意或遵守船上的安全位置或相關規定,卻較容易忽略救生艇的使用方法、船舶是否超速、服務人員是否會主動提醒安全注意事項等細節,而這就是提升乘客安全認知所要著力的地方。
但不管從指標、業者還是乘客認知的角度來看,臺灣海上運輸工具都還有許多地方待改進。業者需要建立更完善的管理制度,強化企業安全氣候,乘客本身也要為自己的安全負責,並監督業者的管理狀況,才能真正創造出安全可靠的海上運輸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