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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減量排放:溫室氣體稽核管理規範

104/06/05 瀏覽次數 2469
氣候變化已是本世紀全球共同面臨的最大環境挑戰。聯合國於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地球高峰會,各國簽署了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確認全球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是人為溫室氣體的排放,因此承諾共同建立溫室氣體排放的管制規範。後來在1997年提出的京都議定書中,為氣候變化綱要公約附件一所列國家訂定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和減量責任。

由於各國環境、經濟條件差異很大,造成各國政府在國家生存利益與全球生存利益之間取捨的矛盾,以致對未來溫室氣體減量規範與氣候調適對策無法達成具體共識。但這問題不只與氣候變化、能源政策及經濟發展有關,也涉及國際正義、綠色成長與環境永續,其急迫性和嚴重性已是各國的共識,因此未來國際法規的發展應該會更明朗。

聯合國通過系列指引

近年來,國際間推動溫室氣體管理及減量活動的經驗顯示,其是否能有效執行將有賴排放與移除標準的量化、監督、報告及查證程序,以做為績效稽核與比較的基礎,和選擇不同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與減量策略甚至排放交易的依據。

由於溫室氣體排放管理及減量的盤查,涉及量測、計算、申報等技術,因此受到內在因素如行業特性、控制技術,以及外在因素如實體管理機制、管理與減量目的差異的影響。尤其是有關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與減量,更需要建立透明、有效且可信賴的獨立認證、驗證系統,以確認其績效。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已通過對於國家溫室氣體管理與減量績效量測、報告、查證的一系列指引,以提升締約國排放清冊、溫室氣體管理與減量目標、行動與金融援助等的管理透明度。但部分重要執行細節,包括針對開發中國家查證而建立的國際諮詢、分析機制、專家顧問團的定位、具體量測查證方式等,仍有待討論。

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標準

為了鼓勵國家、產業和企業推動溫室氣體管理與減量措施,確保機制的順利實施,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自2002年開始,就在訂定環境管理國際標準的207技術委員會內成立第5工作小組,負責草擬溫室氣體管理與減量的國際標準,確定完整、一致、準確、透明、避免誤解等查證的基本原則。

為了因應未來溫室氣體排放的跨國管理、減量計畫及交易,釐清設施、排放實體及計畫間的相關性,並清楚說明排放實體進行溫室氣體盤查、實體界限設定、避免重複計算的要求,因此組織、減量計畫及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盤查與認證是這系列標準的核心議題。

207技術委員會已在2006年完成可用以量測、報告及查證溫室氣體排放盤查的ISO 14064國際標準,2007年完成ISO 14065國際溫室氣體排放驗證、認證機構標準,2011年完成ISO 14066國際執行環境管理系統評鑑、驗證與登錄機構標準,2013年完成ISO 14067國際產品碳足跡標準。

ISO 14064 -1標準詳述組織層級進行溫室氣體盤查的設計、發展、管理及報告的原則與要求事項,包括決定溫室氣體排放的邊界、量化組織溫室氣體的排放與移除量、鑑別組織為改善溫室氣體管理與減量的特定措施或活動的要求事項,以及對於溫室氣體盤查品質管理、報告、內部稽核與組織的查證責任。

ISO 14064 -2標準著重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增加移除的溫室氣體計畫,或以計畫為基礎的相關活動,包括決定計畫基線情境,相較於基線情境的計畫績效監督、量化、報告的原則與要求事項,以及提供溫室氣體計畫確證與查證的基礎。

ISO 14064 -3標準詳述組織溫室氣體的查證,以及溫室氣體計畫確證、查證的原則與要求事項,包括組織及計畫相關溫室氣體量化的確證或查證過程,並規定其要求事項,如確證或查證的規劃、評估程序,以及對組織或計畫的溫室氣體主張的評價。以一致性、透明度、獨立性,確證、查證者必須具備的道德觀,客觀呈現及適合專業考量等技巧與能力等,做為查證的原則與基礎。這項標準可讓組織、獨立團體確證或查證其溫室氣體主張。

ISO 14065標準說明對於依ISO 14064 -3或其他相關標準、規範執行溫室氣體確證或查證機構的要求,包含確證或查證機構應展現的原則及要求。其中一般性的要求是與法律及合約、責任、公正性的管理、賠償責任和財務相關的事項,而特定的要求則包含架構、資源要求與能力、資訊及紀錄管理、確證及查證過程、申訴、抱怨、管理系統等。這項標準提供溫室氣體方案主管機關、行政單位及認證單位做為評鑑並承認確證和查證機構資格的基礎。

ISO 14066標準詳細規定第三者機構執行環境管理系統(含溫室氣體管理)相關驗證、登錄時應符合的一般要求事項,包括執行溫室氣體盤查、確證或查證的第三者機構。內容包括驗證、登錄機構的架構與運作,驗證、登錄人員的資格與管理,驗證、登錄要求事項,驗證、登錄執行程序,以及申訴、抱怨與爭議事件的處理。

ISO 14067標準的目的是提供產品溫室氣體在量化與溝通方面的要求事項與指引,以利國際社會進行產品碳足跡計算時有一致的評估方法。這標準分為兩部分,ISO 14067-1(溫室氣體 ─ 產品碳足跡 ─ 第1部分:量化)及ISO 14067-2(溫室氣體 ─ 產品碳足跡 ─ 第2部分:溝通)。

產品碳足跡是指產品從原料取得、製造、運輸、銷售、使用到廢棄過程中,所直接與間接產生的單位產品溫室氣體排放量。產品碳足跡可協助消費者與生產者藉由生命周期各階段的溫室氣體量化資料,了解所選擇的產品在環境和經濟面的影響,且能鑑定並優先處理產品生命周期各階段的溫室氣體減量潛力。

全球氣候變化議題有其急迫性及嚴重性,但溫室氣體減量與氣候調適是任何一個國家都無法獨自面對的,訴諸國際合作乃屬必然。惟從2009年COP15哥本哈根會議以來,國際間對於未來溫室氣體管制規範與氣候調適對策的建置,仍然無法達成共識。

聯合國推動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進程,近年來一直步調緩慢,不夠積極,似乎並不足以整合各國同心協力面對氣候變化的挑戰,也無法立即改變目前公約的運作,未來溫室氣體管制發展方向的爭議仍將持續。但全球氣候變化的衝擊越來越顯著,在在提醒各國政府必須善用政治資源,推動積極有效的政策,避免氣候變化衝擊的發生。

我國的因應

為順利推動溫室氣體盤查管理相關國際標準在國內的實施,標準檢驗局已即時把ISO14064、14065、14066等項國際標準中文化後制定為我國國家標準,編號則是對應的CNS14064、14065、14066。

2002年以來,國內部分廠商就開始進行溫室氣體盤查工作,環保署、工業局、能源局等也著手推動國內相關事業機構的溫室氣體盤查。而我國溫室氣體減量法的立法,行政院已在2006年把草案送至立法院審查,條文中也有溫室氣體排放源盤查登錄的規定。

環保署以前述ISO/CNS標準及其他國際規範,做為規劃我國溫室氣體盤查架構及程序的參考,並以國際間使用的工具和軟體,配合國內產業特性和需求,建置與國際接軌的我國溫室氣體盤查制度。目前,已完成多項溫室氣體管理與減量的訓練教材、盤查使用表單、登錄規範、登錄系統平臺,以及產業溫室氣體管理資訊系統的開發。此外,配合溫室氣體盤查示範輔導計畫,發展適用於不同行業的邊界範疇界定、排放源鑑別方式、計算公式、活動強度及排放係數,以落實溫室氣體盤查工作。

未來會持續研議溫室氣體管理與減量指標、溫室氣體排放分配與交易規範等,循序建立我國與國際接軌的標準盤查、登錄及查證制度與技術工具,做為我國推行溫室氣體管理與減量的基礎與依循準則。

工業局、能源局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配合環保署的整體規畫,針對其主管事業發展適用的溫室氣體盤查規範,對於落實我國未來溫室氣體管理與減量工作會有具體助益。

我國應努力的方向

我國若能在不影響產業發展的前提下,達到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與減量的實質績效,不但可以舒緩溫室氣體排放減量上的壓力,也可以提高我國在這議題的國際能見度,展現積極參與國際環保活動的誠意。

對我國而言,國家登錄查核系統的建立是以國家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管制為目標,應符合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對於會員國的要求。由於我國並非聯合國會員國,雖參與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活動困難,但也因此尚未受到該公約與京都議定書的約束。然而基於維護全球氣候穩定及環境品質的共同責任,未來我國仍有被要求減量的可能,況且我國產業界對於目前國際間產業的自發性規範仍有遵守的義務。

因應國際趨勢,我國應善加考量未來國內環境保護、社會經濟、能源安全及國際關係的發展,主動審慎規劃配合氣候變化與能源議題的具體目標及管理架構,以前瞻思考及周延策略凝聚各界對於爭議性氣候變化與能源議題的共識。藉由科技開發、管理機制及社會參與,建立適合國情的低碳能源結構,積極發展低碳能源及淨潔能源技術,降低溫室氣體排放,以開創我國未來低碳節能的社會經濟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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