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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對生態的影響

101/01/06 瀏覽次數 18602
近年來筆者在多次的大型演講與研習活動中推出 「出色名片卡」活動,主要的理念是希望藉由科普教育的學習和推廣,不只要達到科學教育的普及化,更須融合生活與生命教育的內涵。

去年3月11日,日本東北地區發生超級大地震,二十餘公尺高的海嘯破壞力驚人,近海四、五公里內的城鎮無一倖免。此外,還引發了福島核電廠爐心熔毀,其災難與俄羅斯車諾堡事件同被歸類為人類史上最嚴重的七級核災,不但使日本遭到非常嚴重的傷害,對於亞洲和太平洋沿岸環境安危的影響更是深遠。

去年1月,澳洲布里斯班也因為海水升溫,引發連續颶風和洪水,造成慘重的損失,甚至牽動了全球原物料供給的緊張和糧食安全的驚慌。可見氣候變遷不但攸關民眾生計,而且已提升到國家安全的層次了。
讓我們思考一下,所謂「永續發展」的基本觀念究竟是什麼?它是來自西方的文化嗎?其實,這是我國的固有文化!因此我們更有責任來落實。

追求文明必須利用資源

資源的利用在經濟開發過程中是必須的,也就是說,這是社會繁榮所必須承擔的代價。由於一般人對資源利用與經濟開發的關係並不很清楚,因此當我們注意到經濟繁榮和生活品質彼此有衝突時,才警覺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人類在生物世界裡僅是食物鏈的一環,經由長期的演化及適應,逐漸和其他生物建立了和諧的關係。然而近年來借助高度的科學技術,人類對天然資源的利用超乎了生物界生態關係間應有的界線,因而對整體生物圈的不良影響日益嚴重。人類利用資源以追求文明是必須的,但資源有限也是事實,這真是個兩難的選擇。

人類的科技一方面在開發現有的自然資源,另一方面在創造生活所需的民生物品,以滿足食、衣、住、行的需要,當然也包括育樂,即休閒活動。尤其是當經濟條件許可時,對這種精神活動的需求就愈加殷切。

保育的使命

人類在追求經濟開發及享用自然界的富藏時,必須考量生態系的負荷能力,並顧及後代子孫的需要,這就是資源保育的使命。如果說開發的目標是為了提供社會與經濟福祉,則資源保育的目標就是確保地球容載量,以求永續性的發展和保障一切生命體系。

我們所處的時代具有兩大特點。其一是人口增加所產生的龐大需求,促使人們在開採天然資源時採取短視的做法,但付出的代價早已罄竹難書,包括土壤沖蝕、沙漠化、耕地的消失、土石流、汙染、森林濫伐、生態系的惡化與破壞、物種的滅絕等。這些慘痛的後果在在說明了保育資源的必要性,保育工作是依據生態準則的健全經營,以及對生產體系的生命力與生物多樣性的尊重與維護。

第二項特點則是人類行動會引起全球間的交互影響,因而須負擔全球性的責任。對於自然資源的開發與保育,更需要各種全球觀的策略。

周朝已有保育觀念

保育的道理早在周朝就已有明述。《周禮》有載,當時有兩名官吏負責山林,一是「山虞」管理山地,另一是「林衡」管理森林。山虞監督並維護山地森林特定的種屬,並強制實施水土保持工作。百姓只能在一定的時節才准入山砍伐,冬季時在南方,夏季時則在北方。其他時節須是急需方准入山,但這特例仍有限制的地區,不得踰越砍伐。

林衡(或森林督察)管理山地以外的森林。四書的〈孟子見梁惠王篇〉中寫道:「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蝦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穀與魚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

這段話有若在談論現代化的經濟。所謂整體經濟,就是在計算成本時不僅是廚房、人力或投注資金有多少?還要考慮到這個經濟活動帶給社會什麼樣的利益和繁榮。同時要顧慮是否會產生負面的結果。綜合這些考量後,若結果仍然是正面的才能去做,不能只因為少數人有盈餘就認為正當可行,仍必須考慮社會成本。

治標治本齊頭並進

講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一方面是求取生活環境品質的改善,另一方面是希望對環境資源的利用度能達到最高,甚至使資源存續到下一代。對於非生物資源,如礦產,因為無法持續利用,只能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為之。至於生物資源,則應該以科學方法探討其利用量及不破壞其成長環境的利用方法。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是否會汙染環境。其實這些都是消極之道,尋找能實現永續利用目標的方法才是積極之道。

生物資源的特性表現在它是「生物」,具有生命可以成長。它的存在代表了它是在各種不同環境下適應過來的,它最主要的任務是繁衍下一代。不管是人或是其他生物經過了長期的適應後,自然會知道如何繁衍下一代。然而人要如何繼續生存繁衍下去?需要怎樣的成長環境?人似乎比其他生物更容易忽略這一點。

其次,近年來人類所扮演的角色往往超越了其他生物,甚至主宰其生殺大權,因而使部分生物瀕臨絕滅的危險。造成這個問題的原因不單是過度利用,而是因為使用了物理、化學等高科技方式,造成了過度的捕殺。事實上,也應該考慮到人類所食用的生物,會因為其食物來源的物種生物消失而無法存在的問題,這些關係相當複雜且環環相扣。

環境汙染與生態保育實際上是互為表裡的,人人有正確的生態保育觀念,就不會產生環境汙染。如果產生了環境汙染,才談生態保育,那將需要付出很多倍的時間和金錢才得以改善!很遺憾的,人類常常在追求物質生活的同時,不但汙染了環境,也損害了精神的生活,屆時才警覺到生活品質的維護與提升的重要!因此,環境保護的工作,不能光談治本也不能只從事治標,而須以「治標要急、治本要早」的做法齊頭並進。

展望未來,為了確保野生動物的繁衍,以及自然環境的保全與保育,仍有很多工作急待推展,其重點不外是教育、宣導和基本及應用研究的加強,環境品質的維護與改善,以及全民愛護野生動植物觀念的建立等。唯有如此才能達到「生物資源永續利用」的終極目標,使全人類得以永生不息。

精神生活重於物質生活

有時候會聽說某人「為富不仁」,也就是某人雖然很有錢,但欠缺一種對大我的共識,因此就精神層面來說,他是貧窮的。古聖賢告訴我們「仁者人也」,也就是人之為人就是在互為支柱,也就是相互尊重,進而達到親民愛物。這些不正是前面所說的「對環境的共識」嗎?人們為了方便而有「你」、「我」、「他」之分,事實上這「你」、「我」、「他」也存在於大我的「我」之中。這大我的「我」也就是環境,甚至可擴大至家庭、社會、國家乃至全人類。

今天我們社會的經濟飛躍地進步。但相對的,社會文化和精神文明卻未能趕上這個步調,致使人們對大我的共識,不是欠缺就是薄弱,導致許多人「我行我素」、「為所欲為」、「淺見短視」,而且製造了許多汙染、噪音、髒亂等社會問題,糟蹋了更多的資源。

全民共識

我國於民國61年實施臺灣地區全面禁獵,制定了「國家公園法」、「文化資產保存法」、「臺灣地區自然生態保育方案」、「臺灣沿海地區自然保護計畫」、「臺灣地區大型哺乳類站型保護措施」等保護法規,並自民國71年起陸續設置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等國家公園和自然保護區。民國75年更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稀有和瀕臨絕種動植物,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負責管理,充分表現了對自然資源保護的重視與實踐的決心。

近年來,民間對工業汙染、濫採、濫捕、濫砍等危害自然與破壞的行為,反對聲浪日高,顯示民眾對提升生活及環境品質的期望,加強自然資源保育已成為全民的共識。事實上,生態保育、開發資源與發展經濟三者根本不相衝突,甚至可說目標是一致的,都是希望能達到永續利用。乍看每個人似是獨立存在的個體,但從生態的觀念來看,卻是彼此密切依存的,因此必須有大我的共識,很多的問題才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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