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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末病患照顧者的藍色憂鬱

105/01/30 瀏覽次數 2914
「生、老、病、死」是每個人必經的過程,我們歡欣鼓舞地迎接新生命到來、感嘆年華的老去、擔憂身體的病痛、恐懼死亡的降臨,縱使明白這些歷程是無可避免的,但每當病痛來襲或面臨死亡的威脅時,無論是當事人或其家屬,都須用極大的心力來調適面對。

自民國71年以來,惡性腫瘤年年位居台灣十大死因之首,癌症末期病患面對危及生命的「病」以及不知何時離去的「死」,多數會出現害怕、焦慮情緒及憂鬱症狀,再加上生理機能隨著病程發展逐漸退化,心理及生理亟需他人協助。

隨著醫療政策的改變,住院天數縮減使得醫療照護工作轉嫁到病患家屬身上,癌末病患家屬不僅要照顧病人的生活起居,分擔患者的焦慮、憂鬱情緒,還要一肩扛起不熟悉的醫療照護工作,更需面對至親摯愛隨時可能辭世的事實。然而現今醫療制度只著重在病患治療,對於付出大量心力的家屬,其內心的焦慮與悲傷卻無法獲得最即時的協助。

長庚大學護理系唐秀治教授由自身所經歷的喪親經驗,以及成為護理人員後接觸的患者家屬身上,體認到現階段醫療制度對於病患家屬的忽視,因而開啟了癌症末期照顧者在喪親後憂鬱歷程的研究。

唐教授的研究指出,隨著病患病情惡化,照顧者的憂鬱程度會逐漸增加,並在病患過世後1~30天達到憂鬱程度的最高峰,之後在時間輕柔的撫慰下,憂鬱指數逐漸下降。大部分的照顧者都能慢慢調適,使生活回歸正軌,然而有部分照顧者在喪親6個月後,仍沉浸在強烈的哀傷憂鬱情緒中,甚至演變成重度憂鬱症或複雜性哀傷。

值得討論的是,相關研究指出在台灣癌末病患仍在世時,家屬的憂鬱程度較國外的高;喪親後的憂鬱歷程卻比國外的短。對於這現象,唐教授解釋:因為華人家族觀念較強,認為照顧親人是應盡的義務,是自己的責任,因此累積較多的壓力;在患者過世後,照護的壓力解除,家族也給予較多的支持,因而使家屬能早日走出傷痛。而歐美國家較強調個人主義,社會支持不像華人社會這樣的充足,這可能是他們喪親後憂鬱歷程較長的原因。

研究也發現,當照顧者自認缺少社會支持、缺乏照顧病患的信心,或感受到更沉重的照護負擔時,如身體健康出現問題、日常生活作息失調等,憂鬱程度會明顯上升。

「醫療系統上,家屬常常被當成隱形人,大家或許認為家屬照顧生病的家人是天經地義的事,卻忽略了家屬也需要被照顧。」唐秀治教授感慨地說,由於醫院人力不足,對於癌末病患無法提供長期照護;站在病患的立場,長時間待在醫院也會降低患者生活品質,居家照護成為無可避免的一環。

然而,我們希望家屬自己照顧病人,卻沒有去評估家屬到底有沒有能力照顧病人,以及他們承擔照護工作的心理壓力。因此,唐教授認為照顧病人不應只看患者一個人,而應該把整個患者家庭看作是一體,才是正確的照護觀念。

唐教授希望藉由這些癌末病患家屬的經歷來提醒第一線的醫護人員,應該特別注意容易發生嚴重憂鬱的高危險群,包括身體狀況不佳、憂鬱程度偏高、對照護工作沒有信心,或在照護過程中明顯承受高壓力的家屬,進行完整的評估,適當地轉介,並鼓勵照顧者抒發哀傷的情緒。也期許未來醫院能給予護理人員更多的時間和空間來協助病患家屬,陪伴家屬度過這段煎熬的時間,把喪親的衝擊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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