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教學活動,一直都是正規教育裡面不可或缺的一環。近年來,歐美國家皆發現,年輕一輩的孩子與自然接觸的機會越來越少,缺乏上一輩的人具有與自然互動的能力。美國更在2015年將「別讓孩子留在家裡」(No Child Left Inside Act)的立法排上國會議程,強調增加孩子到戶外學習、接觸自然的機會。
戶外教學對於科學、數學、閱讀、社會等領域的學習都有正面影響,特別是有助於建立批判性思考能力、學習熱情、領導統御能力,以及健康的生活態度。美國作家理查.洛夫(Richard Louv)著有《失去山林的孩子》一書,就是在描述自然體驗對年輕一代的重要性。作者甚至認為,自然所能排解日常的壓力,可減少或預防近年來日益增加的青少年情緒障礙人口。近年來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提供戶外教學最好的場址,也有助於培育新一代的環境素養。
環境教育是要讓一般大眾透過上課、研習、參訪、戶外學習、戲劇電影觀賞、或是遊戲、活動的參與,以及行動的實踐等不同方式,了解個人或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進而能夠對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尊重生命、促進社會正義等議題,具有正確的敏感度與價值觀,然後,逐漸能具備環境公民與解決環境問題的相關能力,以達到永續發展。
為了因應環境教育的趨勢與需求,許多國家已陸續成立具有教育、保育、文化、遊憩等功能的環境教育場域,如自然教育中心、環境學習中心等。在臺灣,2010年通過《環境教育法》,鼓勵政府機關、民間機構成立經過認證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而根據環保署環境教育資訊網資料,截至2016年7月止,通過環境教育認證的設施場所已有136 處,包含環保設施、社區、文化保存、國家公園、農場、風景區/遊樂區、水資源及濕地、水土保持、博物館/動物園與自然中心等十種類型場域。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除了先天上要具備有足夠的環境教育資源之外,更重要的,該場所必須有一個涵蓋這個場域特色資源的活動方案,通常也被稱為教案──可以確實的發揮這個場域的特色,而不是一般常見的導覽解說而已。
經過國家認證的環境教育場所,它的認證活動方案經過專家審定,可以確實發揮場域的特點,傳遞出優質有效的環境教育意涵。例如,國家公園,可以使參與者充分體驗、感受自然之美與珍貴、自然資源如何與人們息息相關、應如何保育等。休閒農場,可以傳遞糧食生產不易的觀念,應珍惜食物、注意糧食安全,也更貼近地瞭解氣候變遷對每個人生活的影響。焚化廠,可以讓我們知道,垃圾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的重要性。一個社區文化的保存,則可讓當地的居民與這塊土地更親近、建立更多連結。在各個公私單位的支持與鼓勵下,許多環境教育認證的活動方案是與學校的學習科目相輔相成的。因此,在選擇戶外教學場所時,可以優先考慮經過國家認證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