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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汙染專題報導(四):石化產業造成的水污染

105/01/26 瀏覽次數 8014
石化產業在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依其製程或產品,可分為上、中、下游三個階段。它是個技術性高、附加價值高、投資金額高、高耗能的產業。過去石化產業在台灣所引起的環境災害主要分為:空氣污染、廢水污染等,與其直接或間接導致人類或動植物的慢性傷害或病變;其次,才是突發性的重大工業災害或工安意外。

前文已約略介紹石化產業所帶來的空氣污染有哪些部分,本文焦點集中在石化產業所造成的水污染部分。從輕油裂解至石化原料的聚合、氧化、合成等生產過程,是極為耗水、耗電 、耗能的工作,並並會因此產出大量有害廢棄物,造成空氣污染、水污染等傷害,對石化工業廠區附近居民常造成莫大的困擾與威脅。

石化產業用水量極大,其用途多為冷卻、洗滌及製程中用水為主,冷卻為最主要用途。生產所排放的廢水通常分為一般廢水與製程廢水兩種。一般廢水包含冷卻水、清洗用水、鍋爐排水、暴雨逕流等廢水,後者則可能來自反應器、分餾設備、回收設備、蒸餾塔底部等廢水……其成分頗為複雜。由於用水量大,牽涉到用水回收問題,廢水經過處理後若可以再利用,將能減少對當地水資源供應的壓力,節省寶貴的水資源;但這需要投注極大經費去購買相關機器與設備,對業者而言,往往是一大負擔,並非各業者均樂意配合添購相關設備;而這些廢水若沒有經過妥善處理,將對自然及動植物造成更大危害。

在台灣,事業廢水管制為水污染防治之重點之一,石化產業更是環保機關管制稽查的重點行業。1988年「事業放流水標準」開始實施,環保署更於2011年12月1日發布訂定石油化學業、石油化學專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3種業別之放流水標準,並配合修正發布放流水標準及海洋放流水標準,基於風險管理,首度將氨氮、含氯或含苯等6項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以及DEHP、DMP、DBP、BBP、DEP及DNOP等6項塑化劑列入管制。其中含氯(苯)揮發性有機物及DNOP生物致癌性明確,DEHP、DBP及BBP 具生殖毒性,DMP、DEP具不易分解及累積特性;而氨氮排入於環境水體後,會消耗水中溶氧,造成水質惡化、水體優養化及危害水中生物等情形,均有必要納入管制。

以後勁溪為例,它為高雄市主要河川,流域工廠以石化產業為主,過去在未對水質檢測進行嚴格整治及監控前,整條後勁溪及其上游兩條支流,以VOCs(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極為嚴重;污染種類繁多,包括多種有害污染物,如苯、氯乙烯、氯仿、二氯甲烷、1 2-二氯乙烷、苯、甲苯等四十多種揮發性有機物,其中不乏對人體有害的致癌物質,根據高雄市環境保護局104年5月的河川水質監測資料,顯示出後勁溪沿岸的興中橋、惠豐橋、經建橋、仁武橋雖符合戊類陸域水質標準,但水質RPI仍屬嚴重汙染,數值也較104年2月要來得差一些。

環境議題(特別是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相關議題)是台灣石化產業現階段遇到的最大挑戰之一,亟需政府、學術界、社會大眾及石化產業界本身之共同努力才能達成終極目標。對此,政府及社會大眾應扮演著監督、鼓勵及協助角色;學術界可與石化產業研發相關技術或產品;石化產業本身亦可設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專責人員或組織進行資訊揭露,並協助產業供應鏈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或整治工作。倘若台灣石化產業能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領域,落實企業之社會責任,對台灣的環境保護必定有正面的影響,而台灣石化產業之永續發展將是指日可待之事。(本文由科技部補助「海洋與環境變遷」執行團隊撰稿)

責任編輯:蔣忠益|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基礎教育中心
審校:林啟燦|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海洋環境工程系

名詞解釋
氯仿學名三氯甲烷,又稱哥羅芳(英語:Chloroform),分子式CHC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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