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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減你我的距離(五):數位落差與公共領域

103/05/29 瀏覽次數 5194
隨著科技越來越進步,現今不僅人人皆擁有至少一台行動載具,同時處處皆有網路可供使用。因而我們開始邁入這個資訊普及的社會,多數的人們已經可以突破地域性、時間性的侷限,可更加快速且自由的表達自我意見。同時也使得網路輿論的影響力日漸增強,許多網友可以透過爆料或人肉搜索,再經由網路的轉載與線上討論,以及串連,進而引發更龐大的輿論壓力,使得一些事件的當事人不得不出面說明或致歉等。由上述可以發現,網路的出現似乎真的有助於提升公共領域的實踐。

不過面對網路是否真能成為公共領域,目前學界看法不一,總括來看可分為兩派,一是樂觀派的「科技民主」以及悲觀派的「實際使用」。樂觀派是認為網路科技將可以使更多人有機會發表意見並參與時是討論等,呈現網路使用的理想情境。

反觀,悲觀派則認為,根據實際的使用經驗調查發現,網路作為規範性的公共領域只是的幻影,因為在資訊近用上一直有著數位落差方面的問題,即是並非所有人都同樣擁有可以在網路上發表言論的權利,以致於線上討論較少達成共識,反而使得網友基於物以類聚而導致分散且片段的論述。

再者過去學者也指出,線上的討論多半是激情卻非理性,淺薄而不夠深入,同時網友經常利用的人肉搜索,也大大影響的個人隱私,因此網路言論仍產生些負面的狀況,是否此等狀況會影響公共領域的參與,仍值得做進一步的研究。

過去在十七世紀,大眾媒體曾被視為民主的希望,扮演著第四權的腳色,但在進入二十世紀之後,卻受到資本主義的入侵,人民發聲的管道在商業與國家的控制下喪失了。

反觀在現今社會中,確實有許多透過網路號召而形成的社會運動,但是現今網路所形成的世界中,仍舊面臨著侷限與不評等的問題,當中包含數位落差,網路世界的碎化、商業化以及英語霸權等,其是否真能有助於公共領域的發展,仍需要進一步討論及研究。

同時過去亦有國內學者指出,如果資訊的接近使用已是生活中的基本權利,那如果每個人接近這項群力的方法有所不同,則將會衍生出社會不公平與不平等的現象,且將有可能強化原有階層化的區隔,因而網路對於公共領域的發展,當中除了因為數位落差而產生的排擠現象,事實上網路論述也較易被少數人或團體把持,以及網路上的言論多數是較為草率且不負責任的,這些都是導致網路無法作為公共領域的因素,因此要使網路成為真正的公共領域仍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本文由科技部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網路科技、電子商務與創業,以及虛擬社群和社交網路」執行團隊撰稿/2014年5月)

責任編輯:李雅靖│國立中山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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