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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學研究與社會:考古學走入民間

106/12/07 瀏覽次數 1992

考古學家越來越體認到,考古的工作需要社會大眾的支持,舉凡考古遺址的發掘、研究及保護,都需要社會大量有形及無形資源的挹注。

 

考古學與公眾的關係

 

考古學家研究的雖然是古早的過去,但對當代的我們卻充滿了吸引力。各種關於考古學家冒險的電影常是票房保證,而《國家地理》頻道及雜誌探討各種考古新發現的節目往往也有高收視率。這些現象都顯示大眾對於過去社會充滿了高度的好奇,對於考古學更有無比浪漫的想像。

 

考古學家越來越體認到,考古的工作需要社會大眾的支持,舉凡考古遺址的發掘、研究及保護,都需要社會大量有形及無形資源的挹注。而考古學家所討論的過去社會,也會對當代社會的不同人群有深刻的影響。因此,考古學與公眾的關係越來越成為考古學家關注的焦點。

 

各國考古學研究常來自基金會或國家經費挹注,而台灣在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架構下,考古遺產屬於全體人民所共有,相關的研究經費也都來自全體納稅人,更彰顯了考古學與社會大眾密不可分的關係。考古學家於是有責任告訴社會大眾有哪些珍貴的考古遺產?重要性何在?為什麼我們有責任保護?

 

考古學對當代人群的影響,以近年來在美國針對非裔美國人的歷史考古學研究為例,這些非裔美國人過去在歷史文獻中沒有發言權,大部分關於他們的生活樣貌只能透過他人對他們的描述來了解,而且大部分的紀錄都描繪出相似的身影,以為他們在白人家戶裡都只是一群無聲受宰制的奴隸。

 

然而,透過考古學的研究,非裔美國人開始看到這些飄洋過海的祖先如何在陌生的環境裡與不同文化的雇主互動。這些考古學家述說的故事,幫助了當代非裔美國人用自己祖先留下來的物品建構自己的歷史。

 

積極與社會溝通

 

考古學是一門透過研究人類遺留述說故事的學科,這樣的特性使考古學成為可以為不同人群發聲的學科。不同於歷史文獻常只記錄特定的人或事,甚至大部分都是帝王將相的歷史。但凡是曾經生活在地球上的各式人群,無論種族、性別、階級、年齡等,都會在地層裡留下他們的足跡,考古學家透過其獨特的研究方法,便可以嘗試把這些不同的故事慢慢說出來。換言之,考古學是很民主的學科,因為研究的對象是社會裡所有的人群,也是最有機會讓所謂「沒有歷史」的人群找回他們的過去。

 

過去考古學往往被視為非常專門的學問,社會大眾只能透過考古新聞感覺到它的存在,或以為考古學就是如好萊塢電影裡描述般,在沙漠、雨林裡出生入死。這些來自大眾傳播媒體的印象與真正的考古學不盡相同,但大眾媒體所塑造出來的考古學形象,卻對當代考古學知識及考古遺產有很大的影響。例如,好萊塢的許多冒險電影使得大眾以為考古學是一門尋奇的學科,讓考古遺址及遺物成為社會獵奇的目標,加速了考古遺產的破壞。

 

因此,考古學家越來越意識到必須積極與社會溝通,讓社會大眾認識考古學到底是什麼。當前無論是美國考古學學會或是歐洲考古學協會,在其考古工作倫理準則中都強調,考古學家有責任進行大眾教育,包括在每個考古計畫進行的過程中,要積極及充分告知大眾計畫的目的、方法及最後結果。因此,公眾考古學成為當代考古學裡一門重要的分支,有系統地研究考古學與公眾之間的關係,並思索如何有效地推廣考古教育。

 

近年來,考古學家積極提倡「社區考古學」,強調考古學研究與社區居民必須緊密結合,讓考古學更主動與當地居民對話。換言之,考古學家可以述說土地裡曾經發生過的各種人類生活的歷史,透過土地建立起過去與當代人群之間的連結,促進大眾對自己土地的認同感。考古學家不再只是研究過去的地層及物品,更與當地居民共同建構出屬於當地的歷史,甚至透過社區考古學的推動,進一步彌合當代居住在遺址上分裂的人群。

 

例如,以色列與巴勒斯坦長久以來存在族群衝突,有些考古學家開始嘗試運用社區考古學,希望透過考古學的發掘及研究,讓居住在同一塊土地上的猶太人及巴勒斯坦人意識到彼此在這塊土地上互動的故事,體認到共同生活的歷史累積裡不是只有衝突。

 

台灣的情況

 

在經濟掛帥社會氛圍下的台灣,考古學是較冷門的學科,許多考古遺址更在經濟發展的脈絡下被犧牲。然而,隨著近年來社會對於台灣土地歷史的追尋,以及對原住民文化的探索,再加上新修訂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明確地把考古遺址列入保護及管理的範疇,台灣考古文化及各種遺址發掘的消息逐漸被大眾所知悉,考古學家也開始比較積極地進行考古教育。由於民眾對於考古的知識日漸增長,開始看到由民間發起的各種遺址保護運動,台灣考古學與民眾間的距離也日漸縮小。

 

其實早在1980年代末期,台灣民眾與考古學家便已開始有了合作搶救考古遺址的行動。當時政府計劃在八里十三行地區興建汙水處理廠,場區預定地剛好是鐵器時代十三行遺址的所在地,社會要求保存遺址的呼聲四起。後來雖仍未能擋下怪手,卻讓我們看到了考古遺址連結當代人群、土地及過去的可能。也因為社會的參與,才有了後來的十三行博物館,憑弔著那段曾經存在的過去。

 

接下來的數十年裡,台灣的土地開發邁入另一個高峰。由於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各種環評相關法令的規定,許多大型開發案件必須進行文化資產評估,確認考古遺址不會受到開發的破壞。然而開發並未為了遺址而停止,遺址陸續面臨被搶救的命運,也就是說,考古學家需在一定的時間內把考古遺產處理完畢,把土地交給開發者。這些開發建設原是為了把台灣帶入更進步的社會,但是要求考古遺產讓地、讓路的態度,卻清楚顯示我們仍停留在開發中國家的思維,落後而無自覺。

 

聯合國的規範

 

199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便在考古遺產管理與保護憲章中說明,積極的公眾參與是考古遺產保護政策重要的一環。而所謂積極的公眾參與,更是在必須提供充足的資訊給大眾的前提下,因為唯有民眾在獲取充足的資訊時,才會意識到考古遺產的內涵及重要性,公眾才會成為考古遺產保護的重要助力。因此,國際上各項考古計畫中,公眾參與的部分都成為衡量計畫成功與否的重要條件。

 

憲章中並指出,當考古遺產涉及原住民時,所謂公眾參與的前提更是在所有的資訊都公開後,原住民有權參與遺產保護的決定。

 

找回失落的歷史

 

考古學雖然是一門研究過去的學科,卻絕非與當代無關。考古學家生活在當代社會裡,其對於社會的認識來自於當代,而當代的框架勢必影響其對於過去的想像。考古學家所建構出來的知識也往往會影響著當代人的生活,在面臨嚴重氣候變遷的當前,考古學家便嘗試從過去的社會找到可能的應對方式。例如,在開發飲食資源上,植物考古學的研究便幫我們找回許多老祖宗餐桌上的珍饈。

 

21世紀的考古學更積極促進社會的正義,因為透過考古學的研究,在歷史文獻中常常被忽略或無法為自己發言的人群,例如女人、兒童、原住民、奴隸、窮人等,都有機會取得發言權。他們透過身體在這塊土地上努力生活並留下種種線索,等著後代的我們透過考古學研究把他們的面貌拼湊出來。有了他們的故事,我們的工作才成為可能,我們的故事也才得以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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