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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與廢棄物(六):要光亮也要健康-含汞燈具全部納入回收體系

102/05/09 瀏覽次數 14496
新聞報導

省電燈泡越來越受歡迎,但燈泡內部添加汞,燈管一旦破裂,汞粉塵逸散在空氣中容易被人體吸入,損害健康,環保署公告自103年1月1日起實施,強制回收冷陰極燈 (cold cathode fluorescent lamp, CCFL)、感應式螢光燈 (magnetic induction lamps,MIL)及其他含汞燈具,維護民眾健康。

林口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表示,吸入或接觸汞會造成腦部、腎臟傷害、皮膚病和其他疾病,接觸到含汞環境的民眾最好戴上N95口罩,避免吸入含汞的粉塵。

其實環保署從民國91年陸續公告回收直管及環管日光燈、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即球型省電燈泡)、緊密型螢光燈管(例如3U燈管、螺旋燈管等)、白熾燈泡(燈帽直徑為2.6公分以上)、強度照明燈管(HID)等,但冷陰極燈、感應式螢光燈並沒有納入回收。

以民國100年為例,全台含汞照明燈具生產3.2公噸,回收2.4公噸,約八千公斤含汞燈具沒有進入回收體系,成為環境負擔,威脅民眾健康。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吳天基表示,這8,000公斤含汞燈具以冷陰極燈及感應式螢光燈為主。冷陰極燈過去主要用於液晶面板的背光模組,但隨著LED取代背光模組,業者轉而研發為照明燈具,每支燈具含汞量約3毫克以下。傳統燈具、辦公大樓、會議室、購物商場、一般商店、醫院、圖書館、一般照明、展示櫃等,都常使用冷陰極燈。

感應式螢光燈俗稱無極燈,常用於禮堂、會議室、博物館、大型商場、大面積廠房、體育館、球場、機場、停車場、隧道、路燈、標示燈、橋樑燈、捷運站及下水道、城市夜景等。

台灣科技大學電機系副教授蕭弘清表示,歐洲國家要求燈具汞含量不得超過3毫克。我們現行國家標準,省電燈泡檢驗標準是根據CNS 14125「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一般照明用)」,但此一標準係針對發光能源效率,並不包括汞含量,管制仍有所不足。

由於省電燈泡的燈管奇形怪狀、彎彎曲曲,回收過程中很容易打破,導致汞的洩漏。如果不小心打破,英國衛生部提醒民眾立即離開房間至少15分鐘,並小心清理密封,避免擴大污染到其他房間。蕭弘清說,這15分鐘可讓燈管破片及汞掉落到地上,應避免人體吸入或接觸。

明年冷陰極燈、感應式螢光燈納為強制回收項目之後,含汞燈具等於拼上最後一塊拼圖,至此全部含汞燈具都納入回收體系,製造廠商必須負起完全的回收、清除及處理責任。民眾的健康獲得更多保障。
 
新聞中的環境科學知識

汞具高毒性,加上低沸點、易揮發的物理特性,早被聯合國環境規畫署列為第一級污染物質。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仍常見含汞的用品,照明燈管就是一例。一般的省電燈泡或日光燈管內往往會添加汞來增加照明亮度,汞含量越高亮度越大。各色燈具的汞含量有所差異,照明光源燈源,汞含量約在10~40毫克;高汞曝光燈管約有30毫克;紫外線燈管含汞量約在5~25毫克間;冷陰極燈管則在1~5毫克之間。

根據環保署2006年的調查報告,當年含汞照明廢棄物就產生高達2,822公斤的汞,若不謹慎處理,恐怕造成環境和人體極大的傷害。台灣自2007年7月1日起逐步擴大燈管回收範圍,納入非直管燈管如水銀燈泡、白熾燈泡等。回收後的各類燈管,會經過繁複處理流程,首先先透過人工整理、分類,放入處理設備,在負壓狀態中將燈管(泡)拆解分離,分類成:(1)含螢光粉玻管(2)含鉛玻璃(3)塑膠外殼(4)金屬導線(5)燈頭金屬部分。其中含螢光粉的碎玻管會進入處理設備中洗淨,讓玻璃與含汞螢光粉分離,再將收集之含汞螢光粉送至汞蒸餾設備中,以熱處理回收汞。回收之粗汞會被再精煉成為精汞產品,汞蒸氣則經由負壓抽氣管到袋濾式集塵器,後經過活性碳吸附設備才能被排放(本文由國科會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環境科學傳播與新聞產製」執行團隊編譯。)

任編輯:張春炎 |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
校編:曾耀寰 | 中央研究院天文所
審校:胡元輝 | 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電訊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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