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野生動物獸醫師來說,處理受傷生病的穿山甲是很費時又棘手的,但牠是一種非常美麗且特別的野生動物,除了臉及腹部之外,全身都披著一片片的鱗狀盔甲,牠們的性格溫和、害羞、容易緊張。因為牠們沒有牙齒,因此用舌頭舔食螞蟻,人們稱牠是臺灣的食蟻獸。
穿山甲白天在洞穴裡休息,晚上出來活動覓食,優遊在夜間的山林裡。然而在民間傳統食補、入藥與製造皮革的需求下,嚴重的獵捕行為使得族群數量急速下降,未來有滅絕的可能。本篇以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以下簡稱特生中心)野生動物急救站歷年來處理穿山甲的病例,探討牠們所面臨的危機。
穿山甲──臺灣的食蟻獸
世界上穿山甲共有 8 種,分布在非洲及亞洲的熱帶與亞熱帶地區,分為樹棲型與地棲型。臺灣穿山甲屬於中國穿山甲的一支,是臺灣特有亞種,又稱作臺灣鯪鯉(臺語音是ㄌㄚˊㄌㄧˋ)。
穿山甲以螞蟻及白蟻為主食,白天穴居,夜間活動,除了繁殖季節雌雄會同居一穴外,其他時間都獨居生活。穿山甲在體重超過 2.4 公斤後開始性成熟,主要發情期長達 6 至 8 個月,而懷孕期約 4 至 5 個月。小穿山甲出生後會攀爬在母體上,約 5~6 個月大後獨立生活。
穿山甲因為人工養殖困難,目前國內研究以臺北市立動物園為主,期望未來可以透過更多的合作慢慢地增進對牠的了解。
經年大量獵捕 穿山甲處境瀕危
在亞洲,華人把穿山甲視為野味美食,身上的盔甲鱗片在中藥上有通經絡、活血、消腫、治瘡毒、下乳汁等藥效,而且穿山甲皮革可加工製成皮包、皮鞋、皮帶等飾品。穿山甲肉也可食用,因此有極大的獵捕誘因。
在 1950 至 1970 年間,臺灣皮革加工產業極為興盛,每年穿山甲皮革需求竟高達 6 萬隻。由於經年大量獵捕,使得臺灣穿山甲數量急遽下降。因此,華盛頓公約把穿山甲列為附錄Ⅱ的物種,並規定在國際貿易上加以管制,西元 2000 年更把中國、印度(M. crassicaudata)、 菲律賓(M. culionensis)、馬來(M. javanica)這 4 種穿山甲貿易配額定為 0,禁止買賣。
雖然華盛頓公約嚴格管制穿山甲在國際間買賣,但是在亞洲仍有龐大的消費市場,原因是很多華人嗜吃穿山甲或利用穿山甲入藥,中國尤其是主要消費國,鄰近如寮國、柬埔寨、緬甸等則是主要供應國。
根據世界自然基金會與野生物貿易研究委員會表示,2006 年中國大陸境內共查緝了 1,685 隻的穿山甲和近 2 公噸的鱗片(約等於 4 千隻穿山甲);而 2008 年在越南查緝了來自印尼的 24 公噸穿山甲,同年印尼也查緝了 14 公噸的冷藏穿山甲。
因人工養殖困難,所以買賣的穿山甲都由野外獵捕所得。除了獵捕因素外,人口增加與工商業發展需要開發大量土地,也往往侵犯到穿山甲的棲息地,牠們的家因而逐漸消失與破碎化,並直接或間接威脅到牠們的生存。
誰傷了台灣穿山甲?獸鋏是頭號兇手
臺灣穿山甲在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規範及各級政府與司法警察的嚴格執行下,已不再出現大規模的狩獵及製作皮革出口的問題。那麼目前臺灣穿甲所遭遇的問題又是什麼呢?我們引用特生中心野生動物急救站在 1993 年到 2009 年間所救援的傷病野生穿山甲的病例來看個究竟。
這 17 年間,急救站共處理了 117 隻的野生穿山甲,其原因以創傷(包括外傷、脫臼、內出血、遭動物攻擊等)最多,約占一半以上,其他依次是被民眾誤撿拾(穿山甲遇到危險會捲曲成球狀而易被人抓走)、營養不良及消瘦、幼獸、疾病或未知原因。
創傷症狀的穿山甲約70%是陷阱造成的,其中獸鋏造成的傷害最多且最嚴重。經過緊急醫療後可以野放的個體約占60%,但醫療過程中死亡或安樂死的也約有35%。還有一部分因獸鋏傷害太嚴重導致永久殘廢,牠們再也無法野放回大自然,只能長期收容。野生動物急救站目前規劃把牠們訓練成保育研究與教育推廣的動物大使。
穿山甲鱗片常使用於外傷用藥,但諷刺的是,被獸鋏夾傷的穿山甲常需要3個月到半年的時間傷口才能癒合。而且穿山甲生性緊張,在人為環境下常常會長期拒食,必須每天插胃管灌食以維持牠們的生命。
由特生中心野生動物急救站的病例資料,可知獸鋏是造成臺灣穿山甲受傷與死亡的頭號兇手。在臺灣,近年來大規模濫捕、濫殺野生動物的情形已經少見,但是山林野外架設獸鋏的情形仍氾濫不息,不僅對穿山甲造成傷害,其他如臺灣黑熊、臺灣野山羊、臺灣獼猴、山羌、石虎、鼬獾,以及在樹上生活的飛鼠與猛禽等動物,也都有遭夾傷的案例。究其原因,發現這種獵具容易取得、價格便宜、可重複使用且殺傷力強,因而廣泛用來獵捕各種野生動物。
2004 年臺北市立動物園邀請了各國的保育繁殖專家,共同討論臺灣穿山甲的現況與未來,並使用電腦軟體評估穿山甲的族群及棲地。結果發現若不急速改善目前的狀況,臺灣穿山甲將在 20 年後絕種。
面臨這個警訊,對於少數民眾對野生動物不當的傷害與利用,主管機關與野生動物研究機構須提出更有效的管理策略。此外,應提倡改變對待野生動物態度的生命教育扎根計畫,引入眾生平等觀,讓大家了解野生動物的生存權利與人類的福祉是同等重要,人類應予以尊重並與其和諧共存,如此也能保留永續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