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動力引擎的發展過程中,蒸氣機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第一輛能自行驅動的公路車輛,就是1769年由法國尼古拉‧約瑟夫‧居紐(Nicolas Joseph Cugnot)使用蒸氣機所驅動的。蒸氣機屬於外燃機,燃料在外部燃燒,對鍋爐內部的水間接加熱產生高溫高壓水蒸氣,再輸送到機器作功,是一種把熱能轉化為機械能的裝置。
早期引擎主要使用液態燃料,汽油和柴油最為常見,這兩者都屬於有機物質經過數百萬年的分解過程而自然形成的化石燃料(fossil fuel)。汽油引擎一般用在小型車輛和輕型裝置上,柴油引擎則多用在大型車輛和重型設備上,二者在結構上有所不同。1876年,歐洲研發出汽油引擎,使用火星塞點燃汽油和空氣的混合氣,稱為火花點火引擎。柴油引擎的歷史要回溯到西元1892年,德國工程師魯道夫‧迪塞爾(Rudolf Christian Karl Diesel)利用壓縮空氣產生高壓和高溫點燃氣化燃料,不需另外點火,因此也稱為壓燃式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