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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點燈?談更生保護與再犯研究(五):別再犯,怎麼這麼難?

103/08/27 瀏覽次數 5546
鑒於監所嚴重超收,立法委員曾提案一○三年能減刑。但法務部統計,九十六年減刑的近萬名受刑人,三年內再犯率竟高達57%,與過去四次減刑再犯的情形相比較,更為嚴重,其中毒品、竊盜與公共危險罪的再犯率,甚至高達90%。在國外,更生人再犯率也居高不下。為什麼出獄的更生人不易「更新自勵」呢?

再犯的社會因素-家庭

受刑人出獄後再犯的因素錯綜複雜。

更生人自我控制力偏低、自我認同的程度不足、個人挫折感高、濫用藥物嚴重等,這些生理、心理因素常影響再次犯罪。此外,受刑人出獄後常面臨家庭破碎,或有家歸不得的景況,又因為缺乏謀生技能,加上之前的犯罪紀錄遭到社會異樣的眼光與拒絕,導致就業困難,只能生活在社會的底層等外在困境,此時如果有不良幫派伸出援手,給予關懷,更生人常又再次以身試法。

家庭與子女教養

國內矯正教育專家認為,家庭及社會環境是避免更生人再犯的重大拉力,家庭支持受刑人,有助於降低其再犯率。

受刑人的家庭大多處於社會階層與社經地位的弱勢。法務部曾經統計,受刑人家庭幾乎全部都是小康或小康以下的家庭。

由於受刑人家境普遍欠佳,又因為受刑人入獄服刑,無法負擔家計,也無法扮演家庭中應有的角色,造成其原生家庭的生活,陷入困境。甚至因為入獄服刑,無法照顧父母或子女,與家人的關係更加疏離。也有許多更生人因為夫妻離異、家庭重組,而且子女也有恐懼、生氣、罪惡感等情緒,難以獲得家人的體諒與支持。再加上來自親友及左鄰右舍的異樣眼光,家人也得承受排斥、忍受悲痛,這些都導致受刑人出獄後,不容易獲得家人的諒解及接納。這些潛在的因素都無法穩定更生人的情緒,也導致更生人缺乏改過向善的動力。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系曾華源教授研究歸納,受刑人重返家庭的不利因素,就包括單親家庭、家庭暴力、工作不穩定、收入低、教育程度低、子女的學業、行為、情緒問題、以及不健康的環境等風險因素,更顯示更生人出獄後所面臨的家庭困境極為複雜。

再犯的社會因素-人際關係

除了回歸家庭的困難,社會環境與再犯罪也常有高度相關。

由於更生人教育程度偏低、又有犯罪紀錄,不易找到穩定工作,且待遇常偏低,這種經濟拮据的情況,常造成更生人生活的困境,遇到誘惑時,就常鋌而走險,試圖違犯法令,從事容易賺錢的回頭路。

受刑人通常在行為上較為依賴與被動,容易受到誘惑與暗示;此外,他們在人際互動中也常缺乏信任感,因此,當他們重新回到社會後,也很容易受到權勢與利益的影響,重蹈覆轍、再次犯罪。

尤其許多曾經參加幫派的受刑人,不僅反社會的傾向較為濃厚,幫派組織也常噓寒問暖、資助金錢,加上恪守幫規,容易在組織的影響、「老友」的關懷與引誘下,重操舊業。

司法懲罰vs. 社會懲罰

傳統犯罪理論主張,控制犯罪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法律的懲罰,但對於已經接受司法處罰的更生人而言,「社會的懲罰」,造成他們背負罪犯的標籤;社會環境的拒絕,讓他們沮喪與無助;社會關係的引誘,影響他們一錯再錯。

觀護人嚴健彰研究出獄人重返社會的更生歷程,發現受刑人內在心弦的觸動、自我的深刻反省、負面情緒的累積、理性評估的思考、家庭系統的變化、外在力量的介入、外在環境的影響,都可能改變他們迎接嶄新人生。

結論

受刑人出獄後,重新回到家庭與社會生活是一個動態的社會過程,涉及多項社會因素;受刑人生命改變在於生活型態轉變,包括了社會網絡的認同、新的社會角色,以及社會的支持。如何避免社會的「持續」懲罰與拒絕,協助更生人與社會接軌,就成為更生人真正改過自新的重要關鍵之一。(本文由科技部補助「犯罪問題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執行團隊撰稿/2014/06)

責任編輯:陳則秀|o’rip採訪編輯
審校:呂傑華|國立東華大學社會系暨財經法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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