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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老鼠,砍老樹

102/09/13 瀏覽次數 12764
全球超過60個地區,森林覆蓋率不到10%,但人類卻以每年1,300萬公頃的速度破壞森林,這將近是三個半的台灣面積,長久下來影響大自然甚巨。
 
森林是地球永續的基礎
 
森林乘載著生物生存的需要,可以涵養水源、保持水土、調節氣候、造氧固碳等,生物的多樣性形成大自然循環,並提供完整的食物鏈,是地球永續的基礎。
隨著環保意識興起,各國開始重視永續發展及訂定相關政策,來保護環境資源。我國的《森林法》、《國家公園法》、《環境影響評估法》、自然保留區等法律及政策,就是試圖以公權力維護台灣的自然資源。
 
然而,仍有不肖人士染指森林裡珍貴資源,如俗稱的「山老鼠」,就是專門以非法手段,砍伐樹木掠奪自然資源的人。甚至有新聞報導,山老鼠受到追緝時,以衝撞警車的方式試圖逃離追捕。山老鼠盜伐嚴重影響到森林的樹種生存、山坡地的水土保持,我們除了就環保的立場關注這些盜伐行為外,也應該思考,為什麼在高危險下,這些人仍願意鋌而走險?
 
暴利引發貪婪
 
台灣的扁柏、紅檜、牛樟等高經濟樹種,製作成家具或藝術品,質感及耐用度相當受人喜愛;尤其牛樟還可作為培育牛樟芝的原料,隨著媒體大肆宣傳療效,國人對此需求增加。近來政府以禁伐的政策保護山林,使得珍貴林木的供給成本增加,盜伐者販賣贓物的所得也隨之增加。
當市場需求大,供給少,商品價格就會上漲,吸引供給者投入生產。人們對物質的追求,帶動廠商製造商品,因此有不少了解山區環境的山老鼠,盜伐珍貴樹木運送下山,提供給廠商並賺取暴利。
 
莫讓自己成為共犯
 
事實上,進入深山盜取珍貴林木,需要耗費大量體能,並非所有人都能適應。根據研究,盜伐者往往有貧窮及教育程度低的共通點,上一代常沒有穩定的工作養家活口,以致於影響下一代受教育的機會,增加就業難度,有些人因此步入歧途,加入黑道甚至吸毒,讓他們無法得到正當的工作機會,過著正常的生活,而不斷惡性循環。
山老鼠盜伐珍貴林木的行為,違反《森林法》第50條及52條,儘管刑罰愈修愈嚴,受限山區遼闊,執法單位取締不易,因此山老鼠仍願意冒著被逮捕的風險,換取龐大的經濟利益。
 
近年來,颱風來襲時發生的水災、土石流愈趨嚴重,山地的濫墾濫伐,就是加重災害的主因;而森林地的盜伐,可歸咎於市場供需法則與社會的互動。當社會大眾在追究盜伐者的犯罪行為時,也必須反省自己對於稀世珍品的追求,是否默默地鼓勵山老鼠們鋌而走險,間接促進他們的盜伐行為?在追求生活品質的同時,莫讓自己成為破壞環境的共犯。(本文由國科會補助「犯罪問題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執行團隊撰稿)

責任編輯:陳則秀|o’rip採訪編輯
審校:呂傑華|國立東華大學社會學系暨財經法律研究所

相關法條:

1.《森林法》第50條: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收受、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依刑法規定處斷。
2.《森林法》第52條: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贓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一、於保安林犯之者。
二、依機關之委託或其他契約,有保護森林義務之人犯之者。
三、於行使林產物採取權時犯之者。
四、結夥二人以上或僱使他人犯之者。
五、以贓物為原料,製造木炭、松節油、其他物品或培植菇類者。
六、為搬運贓物,使用牲口、船舶、車輛,或有搬運造材之設備者。
七、掘採、毀壞、燒燬或隱蔽根株,以圖罪跡之湮滅者。
八、以贓物燃料,使用於礦物之採取,精製石灰、磚、瓦或其他物品之製造者。
前項未遂犯罰之。
第一項第五款所製物品,以贓物論,沒收之。
3.《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4.《刑法》第321條: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
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
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
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
六、在車站、埠頭、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內而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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