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科技大觀園商標

分類項目
Menu

走調的粉彩青春派對(四):植皮前後與移植排斥

104/10/28 瀏覽次數 6183
八仙事件中傷患大多是50%,甚至90%的皮膚燒傷,經急救和多次清創,為避免感染並重建皮膚的完整性,需要大面積的人工皮、豬皮、或大體皮膚等敷料保護。其中,大體皮膚優於豬皮或人工皮,因為大體皮膚內有豐富的生物活性物質(bioactive substances,bioactivator)。生物活性物質是指生物體內產生對維持生命現象有影響的微量或少量物質,如醣類、脂類、蛋白質多肽類、醣苷類等,較易沾附於傷口組織,而且一管大體皮膚面積為10 × 20公分,撐大成網狀後能擴大至10倍面積,可大範圍暫時覆蓋傷口,並保持水分、防止傷口汙染,提供2 ~ 3週後植皮的最佳環境,但此敷料只能暫時覆蓋以保護或協助傷口癒合,日後會因排斥而分解,須傷患自體皮膚的植皮或再生,才能長出新的皮膚。

大面積燒燙傷常帶來困擾一輩子的後遺症,重複多次的自體植皮,更是痛苦。自體植皮是利用傷患本身的皮膚,來源是相同DNA的細胞,所以不會排斥本身的細胞。那為何不可以像肝臟、腎臟等器官利用親屬的皮膚移植呢?因即使是親人(同種異體),不同的基因組成,尤其是HLA等指標的差異,會產生強烈的排斥現象,只有自體移植或同系移植(相同基因型的同卵雙生者)不會發生移植排斥,否則會導致植皮手術失敗。

非自體皮膚移植,會發生移植排斥的主要類型如下:

超急排斥反應:移植組織與接受者血管接通的數分鐘到數小時內,立即出現壞死性血管炎,因為接受者體內帶有對抗提供者的抗體。

急性排斥反應:是最常見的一種排斥反應,大多發生在移植後的數周到1年內,患者會有發熱、移植部位疼痛腫脹和移植器官功能衰退等。在移植組織侵入接受者微血管的細胞形成病變組織,然後向周圍擴展而出現浸潤現象,即組織內有異常細胞侵入或出現了正常情況下不應出現的機體細胞,以及某些病變組織向周圍擴展的現象,會導致細胞間質水腫和血管的損害。

慢性排斥反應:在移植後數月至數年間,漸進性的移植器官功能衰退或喪失。屬於遲發型超敏反應所造成的血管壁細胞浸潤、細胞間質纖維化、組織創傷癒合後產生的瘢痕(cicatricose)、和血管硬化等,所造成的慢性移植排斥。

自體皮膚移植手術法,將傷患身上未燒燙傷的部位,取下供皮區的皮膚,移植到燒傷的傷口上,大多採用大腿、頭皮、背部或腹部做為供皮區。取皮方是有刀片、滾軸刀、鼓式取皮機取皮等取皮移植法。植皮區的部位,為使移植皮膚生長和血管新生恢復血流,須固定包紮1至2周。供皮區傷口術後會以人造皮或大體皮膚(屍皮)覆蓋,再以紗布及彈性繃帶壓迫包紮防止出血,約2周可自行癒合。供皮區除頭皮不會留下疤痕外,其他都會留下疤痕,移植頭皮的缺點是須剃掉頭髮且較缺乏彈性、脆弱不耐壓磨。而受傷面積較大或燒傷嚴重者可能需要多次植皮手術。有時須將攣縮的皮膚切開,放鬆後的空隙移植自己供皮區切下的皮膚。如果移植區的血液循環和廢物排泄良好,則傷口再生良好,否則傷口皮膚表面凹凸不平。

另一種則為深大創面的自體皮瓣移植(flap graft),皮瓣移植是將傷患自身其他部位的皮瓣,含全層皮膚、甚至肌肉或骨骼移植至傷口,且手術全程都須保持血液供應。不過有些患者因為毛囊、汗腺、血管或神經等皮膚組織均已壞死,或細胞再生功能不佳,則須借用生物科技的方法協助再生。(本文由科技部補助「學習在雲端―揭開科學與科技的神秘面紗」執行團隊撰稿)

責任編輯:盧妍竹
審校:張惠博
OPE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