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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家的生計:職業科學家的誕生

106/01/23 瀏覽次數 2150
在歐洲,職業科學家很晚才出現。英文「scientist」這個字在19世紀上半葉出現,職業科學家如 Thomas Huxley(1825-1895)卻不願意使用,因為那時「職業科學家」還沒有穩固的社會地位。直到20世紀一次世界大戰後,職業科學家才逐漸變成我們熟悉的模樣。

今日我們認識的科學家,必定是「職業科學家」,幾乎毫無例外。然而在人類歷史中,職業科學家卻是一件再新鮮不過的事情。王道還老師在此次科學史沙龍中,透過介紹職業科學家的由來,帶領聽眾思考當今社會中看待科學的眼光,以及科學家應當負擔的責任。

講演綱要

科學研究需要龐大的金錢支持,這麼高的成本來自每年政府的投資,這似乎是件再自然不過的事情,甚至有國家每年應投入2%GDP進行研發工作的神奇數字,大家也將此視為衡量國家競爭力的標準。然而,想想在科學史名人堂中,二十世紀以前的科學家從未擁有這麼龐大國家資源的支持,科學只是私人興趣;在亞當史密斯的的國富論(顧名思義,論國家之所以富強)中,也未曾談及「研究經費」這一項。科學成為公共投資,其實是近一百多年來的新鮮事。

首先,Scientist一字最早在1834年William Whewel的一篇書評中出現:「從事科學研究的人,我們不妨稱他們為Scientist。」這個名詞在當時遭到了抵制,從事科學研究的人們拒絕以此來指稱自己。對當時的「科學家」而言,研究科學是liberal arts,是一種出自紳士教養而擁有的興趣,絕對不是一種謀生的工作——追求科學知識,是士紳利用自己的資源進行生產,成果能供大眾普遍利用,基本上就是一種慈善事業。

誠如王道還老師所言,科學史上大概沒有比牛頓、伽利略、愛因斯坦更偉大的三個人了,然而,他們都是以私人興趣從事科學研究。

牛頓在十九歲那年進入劍橋大學,比他同時代進入大學的同儕晚了四五年,這是因為他「母親有財產,認為進入大學不會更有出息」,原來當時的大學並不是一個賺錢的門路,而能夠進入大學取得學位的人,大概也就是沒有經濟之虞的了。可以想見,牛頓為了進入大學,與他的母親之間一定有許多掙扎。牛頓一生最高的學術職位是劍橋大學的教授,那是一份薪水微薄的工作,他在二十一歲那年繼承了財產,才能「有閒有錢」地鑽研學術,而不必為生計奔波。而達爾文在十六歲那年被父親送到愛丁堡大學習醫,卻由於他對醫學不感興趣而四處「鬼混」。達爾文在自傳裡坦白講到「父親有錢,將來可繼承財產,無需工作」,對科學的興趣與成就從來就不是他謀生的工具,而是在深厚財力的基礎下自我興趣的追尋。再說愛因斯坦,當他在1905年發了五篇論文震驚學界時,甚至不是大學教授,只是個瑞士專利局的職員呢!

相較於以上三個人物,伽利略就是一個悲慘的科學家了,他做了許多我們看來很不入流的事情:伽利略把所有的研究成果都變成金錢,他宣傳望遠鏡的軍事用途,而沒有在第一時間將此發明用在天文研究;他選擇宣傳木星四個衛星的發現,以討好文藝復興時期義大利最具威望與權勢的麥迪西家族,而沒有宣傳對在當時能支持哥白尼日心說、推動科學進步的金星相變的發現。伽利略是一位貧窮的科學家,「貧窮是一種罪惡,他剝奪了你擁有某種美德的權力」,這句話恰恰解釋了伽利略的這些行為。

而科學如何變成一項重要的公共投資,要從現在國家的興起談起。美國獨立戰爭及法國大革命創造出全新的關於現代國家的想像,十九世紀以來,各方勢力彼此辯論角力,爭論這樣的想像該如何落實,我們今日看到國家所扮演的角色、各個部門的職掌,才慢慢形成,現代國民教育、現代高等教育也因此出現,科學在其中才受到重視,有了立足的空間。

從私人興趣到公共投資,從紳士科學家到職業科學家,這是科學的古今之變,也提醒了我們應該面對的全新議題──當我們從小被鼓勵研究科學以報效國家、造福人類,當我們高舉知識與好奇心的旗幟投入科學研究時,是否曾經想到,現代的科學家利用了龐大的公共資源,應該要負起什麼樣的社會責任呢?或許「人民科學(The science for the people)」的概念能給我們一些啟示。

1917年,共產黨革命奪得政權後,下令「全國的科學家都要為人民科學來努力」。二十世紀裡有些第一流的講義,便是當時最傑出的科學家,在共產政權的威嚇下所完成的成果。這是第一次由政府發動的科普運動,然而人民科學的概念其實並不新鮮,早在共產革命的兩百多年前的法國大革命就已經有了相似的概念。全世界第一個自然史博物館──巴黎自然史博物館,正是法國大革命的產物。1793年,革命政府通過決議,解散法國國家科學院,財產充公,人員全部趕走,取而代之的是全新的人民科學機構,也就是自然史博物館。博物館內設了十二個教授,義務公開授課,當時許多第一流的科學研究成果,包括拉馬克的演化論等,都是在這樣的課程中被宣布、公開討論。

人民科學碩果累累,反觀臺灣「科普」,近年來雖蓬勃發展,但無論是科學在民間的普及程度、或科普在科學社群中所受的重視,都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在我們從小的教育中,科學作為一種志業似乎理所當然,然而細究科學發展的歷史脈絡,或許我們會對科學家該負起的社會責任,有更多的省思。

臺灣大學科學教育發展中心(NTU CASE)主辦
本講演蒙臺大科教中心慨允轉載,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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