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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燃犯罪的火苗:正視媒體煽色腥內容

103/07/02 瀏覽次數 8588
近年來,為吸引社會大眾的注意,新聞報導的標題越來越聳動,內容也愈來愈暴力及煽色腥(sensation)。某知名媒體推出「動新聞」後,由於描述犯罪過程的模擬畫面過於寫實,引發社會團體的抨擊,媒體播出節目與新聞內容的尺度備受關注。
 
媒體引燃犯罪仿效作用

2013年接連發生重大刑案,如震驚國內的八里雙屍案、高鐵行李炸彈案等。雙屍案中,警方在謝姓主嫌的筆電內,發現一部美國影集「CSI犯罪現場」(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檢警單位懷疑是犯案的藍本,嫌犯可能學習影片內的犯罪手法來殺害被害人;而炸彈案中放置炸彈的手法儘管粗糙,但罪嫌在檢方偵訊時,坦承作案的靈感來自電影「V怪客」(V For Vendetta)。

另外,2005年5月中旬,國內發生首宗在玻璃瓶提神飲料下毒的「千面人事件」。隨著媒體大幅報導,引起許多研究國內犯罪行為的專家學者的關注,對其可能引發的模仿效應感到憂心。事實上,根據財團法人食品工業安全發展研究所報告顯示,上述事件發生後,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即已連續出現5件勒索恐嚇電話;警察大學前教務長黃富源教授也指出,千面人恐嚇下毒案件,在國內傳出首宗案例後,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國內先後發生多起類似案件,可見媒體報導千面人的作案手法的確有傳染作用。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前主任委員蘇蘅在研究中曾提到,近年來台灣青少年犯罪有傾向暴力的趨勢,犯罪手法愈加殘暴,媒體不但大張旗鼓地報導,更露骨描寫細節;她分析,新聞媒體過於聳動及真實的描述,可能使暴力犯罪再現,產生犯罪的模仿效果。

阻絕媒體不良示範

當媒體市場的競爭越來越激烈,新聞價值觀念轉變,節目內容逐漸以吸引、取悅閱聽人的目光為導向。高閱聽率,成為媒體追求的目標。為了提升收視率或發行量,媒體在報導中鉅細靡遺地描述作案手法,內容偏向煽色腥。

為避免新聞報導成為散布色情暴力、教導犯罪的溫床,立法院在2011年,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案,規定媒體不得刊載有害兒童及青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希望透過法律力量來約束媒體,但是成效不臻理想。

除了透過法律規範、媒體人的自律外,更重要的是閱聽人的自覺,挺身而出捍衛自己的權利,在接受訊息的同時,也能發揮監督媒體的功能,拒看媒體不當的節目,共同抵制煽色腥新聞,來避免媒體從傳遞訊息的角色,變成助長犯罪的黑手。(本文由科技部補助「犯罪問題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執行團隊撰稿/2014/06)

責任編輯:王曉玲|青少年團契輔導
審校:陳素梅|國立東華大學社會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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