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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端科技(一):雲端科技在醫療照護上之應用

102/03/21 瀏覽次數 24639
行政院衛生署於2012年推動了健康雲計畫,涵蓋民眾從病前、病中到病後的健康服務。所謂健康雲乃包含醫療、保健、照護等3朵小雲:醫療雲的目標乃希望能提升醫療院所的服務效能,期待藉由電子病歷交換,建立不同醫療院所間連貫的診療服務;保健雲則是要落實早期預防、早期治療的觀念,希望透過保健雲精準地傳遞個人化預防保健資訊給最需要的民眾,或提供一般大眾健康管理服務;照護雲則是希望偏遠地區居民或老年人,可以在家裡獲得妥善的照護,且欲打造不同等級照護單位共用之照護IT資源平臺,以落實遠距照護和居家照護。此3朵小雲彼此串連,期實現健康雲願景。

「醫療雲」的發展自2009年起已著手進行,衛生署在2009年時委託臺灣健康資訊交換第7層協定協會(HL7)以TMT (Taiwan 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 Template)的研究成果為基礎,依 CDA(Clinical Document Architecture)之架構為準則,制定電子病歷的基本格式,使醫療院所未來在使用這項標準時能有所依循。健康資訊交換第7層協定是醫療機構間的醫療資訊交換,目的為發展各類型醫療資訊系統間的電子資料交換。由於 HL7 提供醫療資訊的關聯性分類,並利用結構性的架構交換資料,使其運用於電子病歷系統設計和網際網路上資料交換技術之發展更加方便。另外,政府為推動電子病歷,計畫將健保資料交給「特定廠商」開發「加值應用」,以發展「醫療雲」,因此行政院於2012年1月18日召開「公開資料加值(Open Data)推動策略會議」,希望與美商IBM、日商NEC及台灣宏碁等資通訊大廠合作,打造全球最大的華人「醫療雲」。由於我國健保資料健全,是全球最大的華人就醫療資料庫,目前規畫由健保局提供國人健保資料,台大、成大兩所醫學中心提供「就醫資訊」,健保局彙整兩者資訊後,刪除民眾的「身分資料」,再正式提供給科技大廠建構醫療雲端運算中心,以產出真正具有價值的資訊,並授權給國際藥廠等科研單位使用。例如,國際藥廠開發華人專用的新藥前,便可透過「醫療雲」取得最明確的藥物使用記錄與結果,以節省龐大的臨床試驗成本。然而,個人健保資料是否能由健保局釋出供他人使用,台灣人權促進會對此已採取具體的法律救濟行動,主張健保局釋出資料應得當事人同意。因此對於這些資料究竟應如何使用,將是在發展醫療雲時的重要議題。

「保健雲」的設計主要是為了提升民眾預防疾病的概念,因此保健雲中會開發許多記錄運動里程數、血壓或血糖記錄的服務以供民眾使用,且為了能夠隨時隨地記錄,這些服務大部分會與智慧型裝置結合。例如:「Antphero Bike」的應用服務,即在於幫助使用者記錄騎腳踏車的時速、騎乘時間、高度、方位、路程的記錄及消耗的卡路里等。然而這也代表智慧型裝置上儲存了許多個人的健康狀況資料,若智慧型裝置遺失,有使個人資訊外洩的風險,因此在發展保健雲的同時亦需開發保護使用者資料的機制,降低使用者資訊外洩的疑慮。例如:在設計這些健康記錄的服務時,可以多1道使用者登入的介面,記錄完即登出,如此將可讓資料多一層保護;若資料是直接寫入在使用者行動裝置SD卡上時,亦可於寫入時進行1道加密的程序,如此,即使行動裝置被竊取,也不會讓資料立即透明化。

「照護雲」是希望偏遠地區的民眾或是老年人在家亦可獲得妥善的醫療監測;遠距居家照護包含:生理狀況監測、復健照護及緊急醫療救護等等。遠距居家照護因是在家中進行生命狀況的監測,對使用者來說隱私權的保護變得更加重要,例如:監測使用者的心跳、血壓時,若發現使用者此時心跳加快是否代表著使用者現在情緒很開心,再配合有些視訊影像的監測,將可完整解讀出使用者目前正在家中做什麼事,這對於使用者的隱私可能產生相當大程度的侵犯,因此在架設照護雲時,需要採用私有雲與公有雲混合的機制,使用者被監測的記錄送往私有雲進行判斷,若發現數據不正常,私有雲將直接送出求救的訊息到緊急救護雲中,讓通知救護車或家人進行救護,同時在私有雲中亦可加密使用者過往的記錄資料,讓使用者的居家生命記錄更加地有保障。

健康雲是目前政府在雲端產業上奮力推動的一個計畫,電信廠商、研究機構及醫院等都在持續開發相關加值服務,希望使用加密或是私有雲的架構,降低大家對資訊安全的疑慮,讓使用者用得安心、保持健康開心。(本文由國科會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電機科技新知與社會風險之溝通」執行團隊撰稿)

責任編輯:黃承揚|英商牛津儀器海外行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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