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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國將不簽《京都議定書2》

101/11/27 瀏覽次數 14185
新聞報導

紐西蘭政府近期宣布,將不簽署尚未出爐的《京都議定書》第2階段協議(Kyoto 2),激怒環保人士和反對黨。同一時間,澳洲則宣布繼續依既定方針、遵守議定書相關約定。

《京都議定書》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協定,制定目的是約束世界各國縮減溫室氣體排放量。但美、中這些污染大國都未簽署《京都議定書》,因而影響其他國家簽約意願。

紐西蘭氣候變遷部長提姆‧葛羅瑟(Tim Groser)表示,會履行《京都議定書》第1階段的減碳承諾。但葛羅瑟認為,在《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架構下,紐西蘭考慮未來加入美、中這類國家陣營,她們只接受不具法律約束力的減碳承諾。

反對黨認為,紐西蘭政府不僅推卸責任,也會危及紐西蘭的國際地位。工黨議員莫阿納‧麥基(Moana Mackey)譏稱,這是「紐西蘭的羞恥日」。

相對的,澳洲氣候變遷部長格雷格‧康貝特公開宣布,將簽署《京都議定書》第2階段減碳協定,康貝特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澳洲將與各國共同對抗氣候變遷。」

《京都議定書》第2階段減碳協議,預定2013年生效,執行至2020年。康貝特認為,所有國家都應該簽署這份協議,並制定具體的減碳計畫。

新聞中的環境科學知識

全球暖化問題在1979年第1次世界氣候會議(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 WMO)首次被提出,之後溫室氣體減量,成為重要的國際環境政治議題。

1997年制定的《京都議定書》明文指出,地球溫室氣體濃度快速上升,導致地表溫度上升,危及自然生態和人類生活,因而要求各國溫室氣體減量,以共同承擔保護氣候系統的責任。《京都議定書》也認定,議定書締約方「必須以衡平(equity)為基礎,考量共同但有差異的責任,為當代與未來人類世代之利益來保護氣候系統。」

由於工業化國家過去200多年大量使用化石燃料,被認為是造成溫室氣體大增的主要來源,另一方面工業化國家也具有較高的因應氣候變遷的技術與能力。因此《京都議定書》要求工業化國家需負起主要的溫室氣體減量責任,包含削減排放總量,以及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援、協助發展中國家的溫室氣體減量和調適。開發中國家則被寄望依循工業化國家提出的可行方案(resolution),共同解決全球暖化問題。

但是若干工業化國家認為《京都議定書》採取的衡平原則不盡公平,認為開發中國家也需要承擔減量目標,應依據各國的能力及實際排放量來計算減量責任。這樣的主張引發多數開發中國家反彈,指控工業化國家罔顧歷史責任,開發中國家更認為,近年才開始以化石燃料發展經濟,減量責任不應該與工業化國家併論。

因工業國家、發展中國家交相指責,使國際環境談判進程緩慢。如何實踐公平原則,更讓不同歷史背景和條件的各個國家,面對是否簽訂《京都議定書》,有了不同的考量和意願。(本文由國科會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環境科學傳播與新聞產製」執行團隊編譯)

責任編輯:張春炎|卓越新聞獎基金會
校編:卓亞雄|聯合報
審校:胡元輝|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
資料來源:美聯社2012/11/09日威靈頓訊/記者Nicholas K. Geran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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