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變遷第三工作小組(The Working Group III)針對氣候變遷的問題,提出「給決策者的報告摘要」(Summary of Policymakers),分別從科學的、技術的、環境的、經濟的與社會等面向,呼籲各國訂定減緩氣候變遷的政策,藉由人為的力量緩解氣候變遷帶來的危害,達到地球永續發展與公平正義的願景目標。然而,這些目標均須靠全球集體力量才能發生改變,因為溫室氣體的排放,是全球經過長期累積、混合而生的。氣候變遷的緩解,更有其急迫性。具體的做法,英國氣候變遷專家大衛.金(David King)爵士2014年2月來臺訪問時便指出,在2050年全球氣候僅能升溫2度的大目標之下,臺灣的政策應目標,應從目前每人的碳排量11.3噸,下降至平均2噸,以符合國際要求標準。他強調,93%的英國企業均已履行了減碳承諾並從中獲益,更有百餘萬的英國人投入綠能產業,展現龐大綠能商機,臺灣應可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