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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科學(五):恐天災碰核災 歐專家來台助核安測試

102/05/15 瀏覽次數 13657
新聞報導

福島核災事故之後,台灣的核電廠也接連爆發多項工安事故,引發全台各地反核情緒高漲,例如一名咖啡店老闆發起懸掛反核旗活動,從今年元旦起到目前不到五個月的時間內,就已經有超過上萬名民眾自主響應。行政院則以「核四不安全就不運轉」回應民意,3月初還邀請歐盟專家來台,針對現行運轉電廠進行海嘯、地震等壓力測試,表示3座核電廠的「防災設計良好」,核四廠則預計年底檢測。

 受原子能委員會邀請,經濟合作跟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的核能署專家小組一行6人,來台對核一、二、三廠的安全措施,自3月4日起進行為期兩週的壓力測試同儕審查。小組主席John A. Nakoski於3月15日公布結果表示,「3座核電廠,可以說已經通過壓力測試」;整體來看,台灣所進行的壓力測試跟歐盟規範一致,肯定原能會跟台電在福島災後,針對海嘯和地震所提出的強化措施。

不過John A. Nakoski同時也指出,台灣處於地震帶上,風險比歐洲來得高,所以「我們只能說,就目前現有的觀察,台灣所提出的技術應對應該是可行的。」專家小組並建議,台電應該進一步進行精密的地質調查,「假如有新的發現,一定要處理。」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表示,在現有環境風險下來看,專家小組的建議較偏保守,但原能會卻發布新聞稿宣稱國際專家認為台電應對措施良好,並未全面公開專家小組擔憂的資訊。另外,「這份報告沒有提及山腳斷層可能引起地震與海嘯的威脅,海嘯危害分析,也沒有採用最新的模擬!」

原能會核能管制處長陳宜彬坦言,壓力測試是針對災害發生前後的一些應變措施的短時間檢測,「如果是以這觀點來看,那台灣的核一、二、三廠是通過的。但是這不代表完全安全,後續還要做很多工作。」他進一步補充,福島災後台電以「斷然處置」機制作為阻絕核災發生的作法,但目前斷然處置機制流程是參考福島事故所設計,不過「核災發生的原因不是只有福島一種狀況,我們會繼續監督台電,要求他們不能以此自滿。」

綠盟則表示,針對地震災害,歐盟專家已經強調要重新調查,再進一步回饋到現有的加強措施裡,「但現階段這些措施要花多少時間和經費都不確定,怎麼能保證完全安全,再用此標準審查核四、作為核四運轉標準?」另外,前法國核能管制局前局長拉柯斯特日前來台訪問指出,壓力測試應提交公眾討論,且核安管制單位應該獨立超然,但是「目前原能會還是聽命行政系統,形同授權台電黑箱作業,無須接受外界檢驗。」

因此,綠盟認為政府根本無心面對核安關鍵要素,呼籲民眾不要被壓力測試的結果誤導,應該要求政府立即停建核四,才能確保核災不發生。
 
新聞中的環境科學知識

台灣核電廠的檢測係參照歐盟之壓力測試規範,範圍涵蓋3部分:極端天然災害、喪失安全系統、嚴重核子事故管理。其中,天然災害包括地震、水災、土石流、極端寒冷或酷熱、龍捲風等;測試的硬體範圍不侷限於反應爐及其直接設施,而是以完整相關設為準,例如也包括用過的核燃料池。

天然災害中,台灣本地特別關心的包括地震與水災兩者。針對地震方面的壓力測試範圍包括:(1) 現行設計基準符合性之確認:評估電廠設計基準所能承受的地震,說明設計基準地震(Design Basis Earthquake, DBE)的大小、評估DBE的方法論,以及確認為達到安全停機所需之關鍵結構系統及組件等,電廠承諾的現行持照基準(如定期維修、檢測和測試等);(2)現行設計基準之餘裕評估:根據現有資訊,在給定的地震程度範圍內,評估基本安全功能的喪失或無法避免(爐心或用過燃料池)核燃料的嚴重受損,並且提出脆弱點,說明任何能夠增加電廠強固性的措施。

而水災(包括海嘯)方面的測試包括:(1)現行設計基準之確認:說明設計基準水災頻率的大小,評估設計基準水災頻率的方法論。確認平台高度防護牆是否防護電廠免於水災;(2) 現行設計基準之餘裕評估。基本檢查程序跟地震差不多。此外,人為之飛機撞擊,電廠附近火災與爆炸之評估,甚至駭客攻擊場控儀等均要納入考量。
(本文由國科會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環境科學傳播與新聞產製」執行團隊編譯)
 
責任編輯:張春炎 |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
校編:林傳堯 | 中央研究院氣候變遷研究中心
審校:劉昌德 | 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系暨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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