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機器人算是「社會機器人」(social robots)的一種,因為家用機器人若要能夠順利進入家庭生活之中,它們就必須擁有足夠的能力與家庭成員互動,也要有能夠在沒有使用者直接操作的情況下順利完成工作。換句話說,這些機器人在履行它們「被設定的」功能時,需要呈現出某種程度的「自主性」,而這是機器人要融入社會生活當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不過,身為人類的我們,時常會有把活動物體「擬人化」(anthropomorphize)的傾向,不知不覺認為它跟我們一樣是有「生命的」,進而對其投設情感。這種傾向在人類與動物的關係中很容易見到,只要想想人們如何與寵物相處就可領略一二。人類對於機器人是否也會如此?可能有人會說,如果機器人的外觀太像真的人類或是寵物,那麼確實有可能,但如果它看起來就只是1台「機器」,那麼我們應該不至於對它「產生感情」。然而實際上,對於機器人的行動,人類也常會有類似的解讀。
更重要的是,如果我們對於機器人行動的認識,是在互動之中、而不僅僅是旁觀,把機器人看成獨立生命個體的傾向會更為明顯。機器人學家Matthisa Scheutz認為,一般討論機器人是否可能擁有「個體」地位的時候,通常把焦點放在機器人是否擁有某些「人類」特質,例如:能夠自主決定或可自由行動,卻忽略使用者是否、又是如何把它們看成生命個體。Scheutz認為,機器人是否被當成具有生命、甚至成為人類投射情感的對象,不僅關乎機器人的外觀是否接近真人或動物,也不在於它們是否擁有人類特質,而在於它們如何人類「互動」,即使這些機器人的動作都是透過程式設定而來。
Scheutz在實驗中觀察到,當人類與機器人一起完成某些工作任務的時候,即使機器人的動作非常單一而且機械化,比起只是在旁觀看機器人做出相同動作,與機器人「合作」的人類更容易把這個機器人視為1個自主的活體。又例如:對於同樣發出聲音與訊號的機器人,如果它發出這些聲音與訊號的時機是在人類做出某些動作之後──也就是說從旁來看,機器人似乎正在對人類行為出反應──那麼這個機器人通常會被人類賦予比較高的「自主」評價。換句話說,雖然機器人做一樣的事情、發一樣的聲音,但是如果這些「行為」發生在與人類互動的過程當中,人類通常傾向將它們的動作看成是對人類動作的「自發回應」,而不是某種人為寫入的計算程式的結果。在互動的過程與情境裡,人類傾向把機器人視為自主的與自由的,也因此更容易把機器人當成一個「個體」,而不單純只是「機器」。
從這樣的角度來看,很顯然地,由於家用機器人在功能設定上必須要對人類行為做出反應,因此比起一般機器人或工業機器人,家用機器人的「互動」特質讓它們更容易被使用者當成是1個活體,也更有機會成為1個「正式的」家庭成員;我們可能會尊重它、保護它、甚至愛它。
許多「飼主」自認是機器小狗AIBO的主人,因為AIBO正是用這種對待主人的「態度」來對使用者做出反應;當掃地機器人ROOMBA撞到我們的腳而快速退開或轉向的時候,我們可能認為它「知道」要避開不去碰傷那個買它回家的人,但實際上,它避開我們就跟避開桌腳沒有兩樣,換句話說,在ROOMBA的「心中」,我們跟桌子可能都是一樣的呢!
由於家用機器人這種「與人互動」的技術特質,我們不難想像,當未來的機器人越來越是擅長與我們互動,我們可能更容易對它產生「情感聯繫」。雖然有人認為,在機器人的設計上,人類對於機器人擬人化的解讀傾向,有助於人類更快接受機器人進入家庭、甚至成為家庭正式成員之一,不過這個「機器-人」的情感建立,卻也可能帶來倫理上的隱憂。
責任編輯:林宗德|國立清華大學通識中心暨社會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