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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也因文化而不同?各式各樣的演化論

108/07/23 瀏覽次數 5551
達爾文的照片。達爾文提出演化論,主張「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其理論引發各界不同脈絡的解讀和應用。(圖 / Pixabay)<
 
《物種起源》——達爾文的演化論
 
自從1859年《物種起源》(Origins of Species)問世以來,演化論雖然飽受來自社會與宗教的質疑、挑戰,甚至嘲弄,到20世紀初已建立相當的地位,成為生物學的典範。雖然達爾文本意不在於把演化論作為政治社會思想,但是演化論最廣為人知的版本或許是史賓瑟(Herbert Spencer)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它讓「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個帶著威脅的無情口號,在19世紀帝國主義擴張的脈絡下,引起許多國家中具危機意識的人士的共鳴。
 
各種版本的演化論在全球繁衍,包括埃及、日本、俄國、拉丁美洲、印度、中國等。值得注意的是,人們如何解讀與評論演化論,甚至發展他∕她們自己的理論,而這些理論又如何與特定的宗教思想傳統及政治情勢呼應。
 
演化論——融合全球各地不同思想脈絡
 
達爾文的演化論之所以能夠達到全球性的成功,主要是因為他的理論很容易被納入到各地不同的思想傳統中。例如,19世紀孟加拉的知識分子用達爾文的理論來支持悠久的印度教思想的宇宙觀,他們甚至認為印度哲學中的Samkhya(數論)是演化論的先驅。在Samkhya哲學觀點裡,宇宙的發展是透過創造與消失的循環:意識、自我、或是靈魂附著於物質然後又從中分離消散,如此這般循環,因此他們認為印度哲學就是應用於整個宇宙的演化論。
 
又如,穆斯林也在演化論中找到他們的傳統。無論是支持者或評論者都指出回教哲學家很早就有物種或者種類的觀念,阿拉伯文裡面的Anwa(種類),就是可以隨時間而改變。第10世紀到11世紀的穆斯林文獻,論及萬物的階層,從礦物到動植物,甚至也提到猿猴是較低等的人類,如此讓19世紀的穆斯林認為達爾文的演化論其實沒有什麼新意,甚至認為只有基督教會與科學衝突。
 
在面臨存亡危機的中國,達爾文的演化論經由嚴復(1854 –1921)翻譯赫胥黎(Thomas Huxley, 1825–1895)的《天演論》(Evolution and Ethics, 1893)而進入。由於改革派的變法主張無法見容於保守的清廷,因此他們訴諸演化論的「變」,認為「變」是宇宙中必然的趨勢。如此一來,達爾文不是科學家,達爾文的理論也不是關於自然界的奧祕,而是一種政治理論。
 
嚴復錯把演化論翻譯成「進化論」,讓演化論披上了階段論與進步論的色彩,基於這個階段論,凡事必按部就班,而不以革命的方式來達成。無論是嚴復或者是康有為,都主張階段進步論,認為中國尚不能實行民主制度,因而主張君主立憲。自此至今,中國政府仍然持續這個「時候未到」的說法。
 
至於演化進步史觀,可以從孫中山的〈民生主義〉中觀察到:「人類因為要有不間斷的生存,所以社會才有不停止的進化。所以社會進化的定律是人類求生存。人類求生存,才是社會進化的原因。」不過,諷刺的是,不僅是改革派遵奉他們所想像的演化論,革命黨也使用演化論來支持革命的立場。如鄒容(1885–1905)也是達爾文的信仰者,他有所謂的「革命者,天演公例也」,也就是說根據這個版本的演化論,革命是天經地義的事。
 
從人猿到人類的考古發現和示意模型的展覽。達爾文的演化論達到全球性的成功,主要是因為演化論很容易被納入到各地不同的思想傳統中。從人猿到人類的考古發現和示意模型的展覽。達爾文的演化論達到全球性的成功,主要是因為演化論很容易被納入到各地不同的思想傳統中。
 
對達爾文演化論的批評——性別偏見
 
演化論不僅在清末的存亡危機中興盛,自19世紀末到20世紀的中國乃至台灣,它逐漸成為一種歷史觀點,也成為婦女爭取平等的理論框架,雖然無論是中國或台灣,演化論的相關討論鮮少論及演化論內容中的性別成分,例如19世紀以來就在西方成為爭議的雌雄優劣問題,甚至延伸至人類的男女。對於19世紀的英國而言,達爾文的理論顯得相當自然,其中所謂男人內在的智性(innate intellect)自然化了男人在公共領域的生活,女人的感情性則自然化了她在家庭中的角色,正符合維多利亞時期的性別文化。
 
但是,有人批評達爾文理論的性別偏見,指出他把女性跟「野蠻人」(savages)等同起來。戰後來台的婦女為爭取平等,援引的是中國版本的演化論,並未涉及達爾文原來的內容,她們認為「……就整個人類歷史演化的過程而論,其「男女」功能是無分軒輊的……然其流弊所及,卻又形成了『男尊女卑』的名分觀念。遂使婦女知識與生活型態,侷限於家庭瑣務的小天地裡,以致不少婦女之才華卓識,無從施展,淹沒不彰,成為中華民族進化之一大阻力,實在是非常痛惜的事」。
 
換句話說,論者認為男女功能並無軒輊,且男尊女卑是國族進化的阻礙。把這個說法與維多利亞的性別文化或演化論相對照,簡直就是南轅北轍,幾乎完全相反。此外,還可以再從陳恒安〈教科書外的演化論─臺灣科普的演化論爭議〉(2005)一文看在台灣另外的脈絡下,有關達爾文及演化論的辯論。
 
達爾文性擇說的不同討論
 
達爾文的另一個影響深遠的理論是性擇。他於1871年發表了Descent of Man,在其中他嘗試用性擇來解釋天擇難以解釋的——許多動物身上的特徵不僅可能與適應環境無關,在危險關頭甚至不利逃命,例如羚羊頭上的角或孔雀的羽毛。他認為這些特徵是同一物種內的雄性之間的競爭,為求偶而衍生的特徵,有利於其爭取雌性的青睞,簡單來講就是「雄性競爭,雌性選擇」。
 
雖然達爾文的同儕,如演化論的另一個發現者華勒斯(Alfred Wallace, 1823–1913),並不接受性擇,而認為用天擇(natural selection)就可解釋,但是性擇仍引起相當的討論。
 
相對於演化論在帝國主義擴張脈絡下壯大,性擇的發展另有不同的道路。不令人意外地,有人針對性擇提出批評,但更有人站在他的理論基礎上,推導出非常不一樣的結論。例如19世紀的女性主義者使用性擇的理論,主張女性應在公共生活中有所發揮,包括美國的Antoinette B. Blackwell、Eliza B. Gamble、Charlotte P. Gilman,以及Helen H. Gardner,都借用達爾文的理論來主張性別平等,有些(如Gamble)甚至主張女性在演化上的優越性。
 
美國女性主義者Gamble堅信女性在各方面不劣於男性,認為要根除當時社會上的弊端(如男女不平等)必須從知識著手。在詳讀達爾文的The Descent of Man之後,她認為演化論可以提供更有利的證明,因而撰寫了《女人的演化》(The Evolution of Women, 1894)一書。Gamble該書的第一部分主要是討論演化論,特別是性別差異與性別選擇(sexual selection)這兩個問題。有趣的是,作者基於演化論而提出與主流論點相反的結論:雌性優於雄性,人類也不例外。
 
Gamble認為,生殖對於物種延續來說是重要的關鍵,而在生殖上雌性負有的任務,如餵養並保護其子代,遠比雄性來得重大,並且雌性的生殖系統也較為複雜精細。且Gamble認為雌性保護下一代的利他原則(altruistic principles),是女性優越的強而有力證明。換言之,Gamble從生殖的觀點,推演出雌性代表了較高層次的演化結果。這種看待生殖(或再生產)的方式與之後的美國第二波婦女運動大異其趣,對後者而言,再生產往往是婦女解放的阻礙。
 
20世紀初期之後,還有1970年代社會生物學(sociobiology)的發展,但這是另一個複雜的故事,需要另文討論。
 
總之,看完上述的全球各地在不同時空脈絡下不同的達爾文與演化論,不禁納悶,若有時光機器,達爾文可以到每個時空觀察自己的理論如何被翻譯、解釋及應用,他將作何感想?歎為觀止?或無可奈何?可以確定的是,科學知識一旦發表之後,就已跨出作者能力範圍之外了。
 
由此,看到各個脈絡裡的行動者如何彈性地詮釋達爾文的理論,無論是用來正當化現狀或者是用它來主張變革、主張男女平等,而這些都取決於每個行動者既有的知識傳統,無論是印度教、回教,或是儒家,以及其所面對的挑戰,無論是文化競爭、國家存亡危機,或是性別平等。
 
達爾文的照片。達爾文提出演化論,主張「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其理論引發各界不同脈絡的解讀和應用。(圖 /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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