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盛行休閒遊憩的生活,不管是北極的極光、南極的企鵝、復活島上的巨石、太麻里新年的第一道曙光,都不再是遙不可及的美景。然而,欣賞美景的同時,全球也掀起了重視環境教育的風潮,尤其是遊客的環境責任行為。
什麼是「遊客的環境責任行為」呢?當遊客來到遊憩現場獲得了感動或因聽到現場的解說而改變當下遊憩的行為,甚至把節能減碳、垃圾回收等觀念帶回日常生活中,也願意在政策上支持訴求環保的候選人或投入稅賦保護環境,這就是遊客環境責任行為(environmentally responsible behavior, ERB) 。
西方對環境教育的研究已有多年,卻鮮少把相關的理論用於了解休憩觀光現場。而雲林科技大學休閒運動研究所李宗鴻特聘教授的「遊客環境責任行為模式 ─ 以社區永續觀光為例」研究,就是以台灣桃米社區以及司馬庫斯部落的觀光客為對象,利用不同研究方法完成三階段問卷調查,藉以了解遊客的環境責任行為。
選擇桃米社區是因其過去是農業社區而後成功轉型為觀光社區,選擇司馬庫斯部落則是因其原本就是熱門的原住民部落。為了解環境責任行為,這項研究發展出一個特殊模式,分別就遊客的「遊憩體驗」、「環境態度」及他們對「環境責任行為」(包括一般環境責任行為以及景點環境責任行為)的影響3構面來討論。
李教授表示,影響觀光客最多的就是現場的體驗。例如在遊樂區或景點的體驗會影響個人的環境態度,而環境態度又進一步影響了環境責任行為的中介變數。這項研究也發現,不管是桃米社區還是司馬庫斯部落,遊客對於當地的遊憩體驗都直接影響到他們的環境態度,更影響其環境責任行為。
這項研究中的「遊憩體驗」是從教育、娛樂、美學和逃離4種構面,共14個題目進行測量,了解該景點的遊客對於這4種構面的看法。「環境態度」則是從成長極限、反人類中心、自然界平衡、拒絕自然限制以及生態危機5種構面,共13題目進行評量,了解遊客對全球自然環境的想法。至於「環境責任行為」,則是從7種構面,共24題問卷的觀光客環境責任行為量表進行測量,而這7個構面分別是公民行動、財務行動、實際行動、勸說行動、永續行為、保護環境行為以及友善環境行為。
在上述構面中,公民行動指的是願意投入時間或以賦稅支持環境組織或保護環境;財務行動是指以財務的方式支持或保護環境行動;實際行動則採行除了財務以外的方式來保護環境;勸說行動則是指勸說他人採取保護環境的行為;永續行為則是尊重當地文化與減少對當地環境的干擾;至於保護環境行為,指的是能否自願減少或停止造訪要休養生息的景點;友善環境行為則是採取保護景點環境的行為。
李教授的團隊在桃米社區及司馬庫斯部落兩景點中抽樣調查遊客,例如每10位遊客中就抽取1位做問卷。不以便利抽樣是為了避免非機率樣本導致無法反映母群體,而兩者的樣本數都大於385份的重要門檻,抽樣誤差也控制在5%左右。
因此,李教授進行的觀光行為研究可說是把觀光客環境責任行為概念化,也是在這領域最先發展出的高效度與高信度的測量工具,預期可成為休閒、觀光、遊憩學術研究的典範。不光如此,這項研究也是第一篇概念化並發展出本國觀光客的環境責任行為的論文,對永續觀光的評估及學術研究有很大的助益。這項研究所發展的觀光客的環境責任行為量表,也為國內外的休閒、觀光及遊憩經營者提供了有效評估遊客環境責任行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