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在發展太空科技與應用能力的歷程中,太空時代之初以軍事國防為主要用途,不得不與國際關係連上。因為,當一國發射軍事或科研用途的火箭與人造衛星到空中及進入地球軌道時,不像修築公路一樣,只蓋到國界為止。而是會飛越到他國的領空,會使敵國感受到刻意軍事挑釁,或是讓友國感到主權未受尊重。加上衛星科技所衍生出的各項通訊、監測與導航等軍事與科技應用功能,都會造成交戰國或交惡國之間的猜忌與競爭,形成國際太空競賽。例如美國1973年所達成首次載人探索太空環境的「太空實驗室」(skylab)計畫,任何人對其和平科研用途,無庸置疑。但在冷戰氛圍下,則自然地引起他國家對其可轉用軍事用途的疑慮。此時,在沒有實體國界的地球軌道或外太空飛航的載具與人員,則應避免無線電波因為蓄意或失誤導致的通訊干擾、中斷,或航太載具在太空中可能對撞等安全性問題。因此,不論有無太空能力的國家,都需建立普遍性的安全規範、災難應變措施、急難救助機制與災後責任歸屬制度等國際規範與監督機制,才能確保人類安全與國家權益。從發展太空時代開始,太空相關問題是有太空能力國家間的互動焦點,也是其他尚無能力或正在發展太空能力國家共同關心的全球性與未來性議題。這些議題,也一直透過國與國之間的途徑來協商,於是將太空發展與國際政治結合,發展成為「國際太空政治」。
各國因太空科技與應用的能力差距、地緣政治的考量及其對人類未來想像的投射等,以不同的動機、立場與目標來參與國際太空政治場域中,各項集體事務的協調處理。我們不難將各國涉入國際太空政治場域時,一般採取的主要動機,包含國家利益、國家地位以及國際主張,來了解一國在太空政治中,如何透過論述、戰略及實際行動等來建立個別的角色及立場,以達終極目標。
一般國家涉入國際太空政治的場域時,多半希望從中謀求其國家之最大的利益,其內涵,包含早期以軍事國防力量以及地緣政治的安全利益為要;後則衍生到科技、經濟、民生、社會與永續發展等多元應用範疇。太空強國早期為持續發展太空科技與應用能力,拉攏中型盟國發展共同安全防衛體系,延伸形成太空科技應用與工業生產鏈,最後發展成兼具產品與服務消費市場的國際太空經濟生態體系。其他不具太空科研與應用能力的國家,則已成為太空經濟生態體系中的消費者或消費市場。因此,不同國家會依其屬性及考慮各種對其有利的太空政治參與方式與投入項目,以爭取最大利益。
國家之選擇涉入國際太空政治的場域,大多希望經由建立太空國家的國際形象與地位,追求國內人民對政權正當性、政策方向與治理能力的認同與支持。在蘇聯陸續達成多項世界第一的太空紀錄之後,美國甘迺迪總統矢志達成的「登月任務」即為明顯一例。目前的中國、日本及印度等國相互較勁,追求亞洲太空領導國地位,也是一例。這些國家發展太空力量的途徑與模式多先從軍事國防力量及地緣政治的安全領域開始,其後衍生到科技、經濟、民生、社會與永續發展等多元太空應用範疇,以尋找能夠發展的專擅太空科技應用能力,進而拉攏盟國,以建立其太空國家的國際形象與地位。
有許多國家多以強調公平及永續使用太空公共財是一普世的價值觀,來作為其參與國際太空政治場域的基本與一貫立場。這些國家大多主張國際主義的理想主義,認為國際太空政治不應該由少數強國把持,而將其他國家排擠在「俱樂部」的小圈圈外的國際主義觀點;且原則反對早期太空強國的軍事安全同盟,強調太空科研發展與應用在人類科技、經濟、民生、社會與永續發展的重要性,而且認為國家應以國際合作方式,推廣世代永續使用太空資源的各種正當與正確行為,達到善用太空資源,造福全人類的最終目標。
由於國際政治環境一直在變動,太空科技也不斷地創新改變,每個國家也會按照本身太空實力發展的不同階段、參與相關不同性質與規模的太空體系同盟,以靈活調整其參與太空政治與協商國際太空問題的動機、立場與主張。綜言之,前述的剖析方法只是一種簡化的分析模式。若要正確了解一個國家如何決定其是否及如何參與太空政治時,需將各項分析因子做綜合評析,才會得到較完整的資訊。
(本文由科技部「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執行團隊撰稿)
責任編輯:張志立/國家太空中心 傅麗玉/國立清華大學
審校:品保組 型管小組/國家太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