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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原生稀有植物的利用

98/02/06 瀏覽次數 18466
通常稀有植物,是研究人員依其常年的野外經驗或調查數據,並參照一定的評估標準所做的認定,意義在於提供研究者或經營者進一步的參考。本文所稱的稀有植物,統指依照世界自然保育聯盟(The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簡稱 IUCN)1994 年訂定的分類評估方式,所分成的野外絕滅(EW)、嚴重瀕臨滅絕(CR)、瀕臨絕滅(EN)、易受害(VU)、依賴保育(CD)、接近威脅(NT)各等級的植物。

在植物永續利用的流程中,一旦確定稀有性高時,須進一步找出繁殖復育的最佳方法。最後透過種子或無性系繁殖的方式生產所需的材料,以便抽取有效成分。

過去對稀有植物的研究,常停留在族群數量、歧異度、如何繁殖復育、保存和保育上。為什麼要講利用?植物存在於生態系,它本身具有的利用價值不因為稀有就減少或不存在,尤其是臺灣的物種高多樣性絕對是植物研究的競爭優勢。

雖然臺灣的植物紅皮書把臺灣紅豆杉和土肉桂列為稀有樹種,大陸也把厚朴列為稀有樹種,但當今對於這 3 物種生化活性的研究數量卻與日俱增,產物在市場供需上也很健全,最重要是產生利用價值後,物種並未進一步朝向滅絕。

中藥厚朴主要用於人類腸胃道疾病的醫療上,活性成分是厚朴酚與和厚朴酚。臺灣紅豆杉萃取物則已廣泛用於各種癌症的臨床用藥,活性成分是紫杉醇。近年來,臺灣原生土肉桂也受到普遍重視,主要是土肉桂具有多種生物活性,活性成分是桂皮醛、伽羅木醇等。綜合以上例證,稀有植物肯定是可以利用的。

臺灣森林的天然物資源豐富,但島嶼生態環境承載力較脆弱,在利用稀有植物時必須同時提倡保育。這項策略和貫徹臺灣林業政策是不相違背的,因為未來量產所需材料的取得是來自於子代或造林,而非來自天然林。

各物種在有無利用價值下都可能滅種,例如在南美洲就是用燒墾的方式摧毀為數眾多的天然雜木林,以做為耕地畜牧之用,造成為數眾多的物種滅絕。而蘭嶼羅漢松在園藝市場是很常見的樹種,但因過度使用,讓野外種源幾近滅絕。相對地,知道用途而加以利用,反而有可能因此受到人類重視,再透過法律保護或管理而保存下來。例如烏來杜鵑、紅星杜鵑等,在許多生育地遭到破壞後,藉由遷地或法令保育,物種暫時得以保存。

臺灣數十年來從事區外保育的研究雖有一些成果,但稀有植物的研究有必要儘速切入至下一世代,因為新的病原菌危害和稀有植物滅絕的速度都令人擔憂,很多物種在世界上匆匆出現也匆匆消失,這些種類還未被充分了解就已經滅絕了。保存一個物種的意義有提高生態物種多樣性,維持生態安定性,以及增加被人類利用的價值。在未來的研究領域上,建議多集中心力於一些已充分了解復育方法的稀有物種上,如烏心石舅、臺灣柯、臺灣油杉等,都是值得進行深入研究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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