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精油是取自於天然植物,其成分組成當然就會與栽植的品種、環境、氣候、季節,以及提取的方法等因素相關,無法像實驗室合成的純物質有確切的熔點、沸點、比重等特性,因此也造成精油的品質管制一直很難以制度化。目前有兩個國際性機構對於香料安全性予以規範與審查,其一是芳香物質研究機構(Research Institute for Fragrance Materials; RIFM),主要的工作是評估芳香物質在毒物學和皮膚學方面作用機轉的組織,對於香料進行經口毒性、經皮膚毒性、眼黏膜刺激性、光過敏性、光毒性、致癌性等檢測評估,並制定香料安全性與毒性的相關規範。其二是國際香料協會(International Fragrance Association; IFRA),主旨是推動全球芳香產業的發展,建構香料編碼之應用和安全標準,及制定全球性芳香產業統一標準。這兩個機構於2005年組成聯盟,以促進芳香科學專門技術為目的,保護消費者健康安全為共同目標。
進年來隨著芳香療法的盛行,民眾接觸到精油的機會變得越來越多,但目前台灣現行法規對於精油尚未予以明確的定位,既不是藥品,也非化妝品(香水屬於化妝品),對於來源與品質皆無法有效控管,2013年監察院曾公布15件由經濟部標檢局抽驗的精油,有八成七左右是標示不實或有摻假的現象。因此,精油之消費者應加強認知,小心挑選產品,才能確保使用之健康與安全。(感謝科技部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健康醫藥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III, MOST 104-2515-S-21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