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黃卡–對臺灣幼兒預防接種的觀察
9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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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卿|
長庚大學醫學系
幾個月前,帶著孩子至小兒科診所報到,親切的女醫師對著幼子說:「恭喜!畢業了。」初聽這句話您可能認為我的孩子從學校畢業了,其實不然,是因為孩子終於打了最後一劑的日本腦炎疫苗,完成了臺灣政府規定的所有小兒預防接種項目。算一算孩子從出生以來,總共打了18次預防針,每次接受預防注射,特別是自從北部某醫院發生打錯預防針事件後,心裡的擔憂應是許多為人父母者可以體會的。
預防接種的概念在中國已存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十一世紀時,中國人已知道使用銀器長管在健康人的鼻子裡吹入天花病人的皮膚結痂,以避免感染天花。這個觀念在十八世紀時,經由土耳其人傳到歐洲,英人真鈉(Edward Jenner, 1749-1823)曾注意到擠牛乳的女工很少罹患天花,因此他意識到牛的痘與人類天花之間可能有密切關係。一七九八年,他把實驗結果公諸於世,從此開啟了人類預防注射的時代。
在臺灣,預防注射是每個人小時候無法避免的痛,一般人多少都能了解預防注射是為了預防某種傳染病,但可能不太清楚打過哪些預防針。臺灣的預防注射始於日治時期,防治的傳染病有天花、霍亂、傷寒。時至今日,隨著這些傳染病在臺的絕跡或無本土病例的發生,政府的預防注射只是針對幼兒,實施的強制接種包括B型肝炎、卡介苗、白喉百日咳破傷風、小兒麻痺、麻疹、德國麻疹、腮腺炎、日本腦炎。除此之外,某些疫苗,如水痘、B型嗜血桿菌或每年秋季開始施打的流感疫苗,屬於非政府強制接種項目,若要施打,民眾則需自掏腰包。
此外,相信許多新手父母與我有同樣的經驗,醫生常推薦新一代的疫苗,如「五合一」疫苗,即是原來政府規定的「三合一」疫苗–白喉百日咳破傷風,同時再施打小兒麻痺與B型嗜血桿菌疫苗。醫生常告訴家長這種「五合一」疫苗是新一代疫苗,施打完後孩子很少有發燒等副作用,但這針劑價格不斐,施打一針要價約一千八百元上下。不過許多父母在顧及其多重的預防效果與較少副作用的因素,仍選擇自費施打。
如同前衛生署長涂醒哲所指出,預防注射是所有公共衛生工作中最具「成本效益」的投資。衛生署每年花費在免費注射的疫苗上約4.5至5億元,但疾病率的降低為個人、家庭與國家節省不少的醫療與社會成本,以成本效益來看是非常值得的。因此,預防接種是預防傳染病最直接、最有效、最經濟的作法。
以小兒麻痺症為例,其所造成的不僅是改變患者的外觀,之後所付出的醫療、復健費用,以及對個人、家庭經濟的影響是非常深遠。一篇關於西德在一九六二至一九七一年間口服小兒麻痺沙賓疫苗接種的報告顯示,在這十年間,每花費1德國馬克在沙賓疫苗接種上,可在醫療照顧與復健費用上節省90德國馬克,投資報酬率高達九十倍。
臺灣在一九五八年曾有小兒麻痺症的流行高峰期,該年有760位病例。當時政府立即引進沙克注射式疫苗,一九六六年再引進沙賓口服疫苗,之後病例開始急速下降,一九八一年已無病例產生。但在一九八二年時,突然爆發大流行,當年有1,043個報告病例,其中98名死亡,其餘均留下肢體殘障的後遺症。經衛生署分析,這1,043位小兒麻痺病患中,未接種小兒麻痺疫苗者達66%,25%僅接種一次,顯示完整的預防接種計畫對某些疾病的預防是相當重要的。
為了落實這想法,一九八三年起,全臺推行統一使用的預防接種紀錄卡(黃卡)。這張黃卡的優點是,清楚地記錄該幼兒已施打過的疫苗,幼兒接種疫苗時須出示這一張卡,凡幼兒已屆施打某疫苗的年齡卻尚未施打,醫護人員可評估孩子的身體狀況,然後加以注射。
家長也需要保存這張黃卡,國小一年級入學時必須繳交,若教師發現該生有尚未完成的預防接種項目,須要求該生至衛生所或醫療院所補打預防針,才算是完成了新生入學手續。換言之,若未完成所有政府規定的預防針注射,是很容易被清查出來的。由此可看出臺灣衛生當局對預防接種工作的管控是相當嚴密的。
眾所皆知,利用有效的疫苗,可以防止疾病的發生,改變疾病的流行,確保身體健康。因預防接種而發生的醫療意外事故並不常見,但身為家長者,在孩子接受注射時總會擔憂。長久以來,衛生機關透過各種宣傳管道,勸誘人民接種,目標大都放在提高接種率,而有關預防接種所可能產生的副作用或接種的禁忌,所作的宣導似乎不夠。
幼子周歲前交由母親代為照顧,一同住在鄉下。雖然衛生所醫生在接種前進行了身體檢查,但醫生是由某醫學中心每周輪調過來衛生所支援的,在接種前醫生僅問及是否有發燒、感冒的情形,未進一步再確認小孩過去是否有過敏或其他疾病。如此顯然無法確實地辨別出禁忌者,而可能會造成預防接種上的疏失。
孩子滿一歲後,接至臺北同住,由於無法配合住家附近衛生所安排的預防注射時間,於是我們選擇到固定的小兒科診所施打。這位小兒科醫師是固定幫孩子看診的醫生,對孩子的身體狀況與發展相當了解,每次接種前的檢查都特別仔細,即使孩子有輕微的鼻子過敏、打噴嚏現象,均希望先處理這些症狀,等孩子的身體沒有異樣時,再行注射。或許有人會認為醫生太謹慎了,但總希望能做到「萬無一失」。
目前臺灣對預防接種傷害的補助,主要是根據衛生署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要點」處理。依據「救濟要點」,凡經病理解剖鑑定,確認是因預防注射致死者,最高賠償是一百萬元;若殘障,則依輕重程度不同,給予四十萬至九十萬的救濟金。不過萬一真的發生預防接種的疏失,被害人(家長)很難舉證是因施打預防接種的醫生或護士所造成的疏失,或疫苗有問題,幾十萬元的救濟金也無法彌補傷害。
政府為預防疾病而施打預防針,立意相當良好,疫苗經由研發、人體實驗至實施集體接種,也都有一定的試驗過程,因此預防接種應該是安全無虞的。只是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肝寶貝,身為家長、父母者,除了希望知道孩子在何時該打預防針,也希望醫生在接種前能進行詳細的健康檢查,護士在注射疫苗前能確認施打疫苗的名稱、劑量與孩子的姓名,我們也要知道各種疫苗施打後的副作用,而不是只拿回兩包退燒藥而已。如此,除了讓孩子有健康的身體之外,也讓父母們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