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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科學(六):當核電位在地震帶 安全評估需更謹慎

102/05/15 瀏覽次數 9358
新聞報導

2013年起,核四是否繼續興建,成為熱門話題。民間反核聲浪高漲,行政院則強調會保證電廠安全、甚至宣稱「福島核災不會在台灣發生」,力推核電的決心相當明顯。聯合國能源政策顧問麥可施耐德驚詫表示:「台灣政府的作為,就像是福島事故未曾發生!」

2012年,日本前首相野田佳彥針對福島事故發表「事故結束宣言」,聲稱福島電廠已經恢復穩定,並於7月以通過壓力測試、提高防災設備為由,重啓位於關西的大飯電廠,引發東京民眾上街頭抗議,人數突破20萬人。日本京都大學原子爐實驗室助理教授小出裕章指出:「福島事故平復的說法不是事實。如果是火力發電廠,可以去調查、修補,但這次發生的有輻射外洩的核電廠,根本無從確認損害程度!」

小出裕章說,福島電廠爐心熔毀之後,高劑量輻射外洩,「以至於無法確認爐心到底掉在哪裡。」為了避免事故再度發生,東京電力公司只能持續灌水,「而這些水都會流到海裡。」他進一步指出,福島四號機組在事故發生時雖然處於歲修狀態,但受到強震影響,貯存用過燃料棒的冷卻池,「圍阻體爆炸得比其他機組都嚴重!」至今還不斷發出輻射銫137,「含帶的核廢料量,是廣島原爆的5,000倍。」而目前台灣核一、二廠用過的燃料棒,也和福島電廠相同地使用冷卻池來貯存。

「核廢料要無毒化很困難,如果福島事故散發出的輻射是1,核廢料就是120。而台灣目前所有電廠的核廢量,恐怕有福島的10倍左右。」小出裕章強調,台灣和日本都是多地震的國家,根本找不到適合處理核廢料的場址。

麥可施耐德分析發現,先進國家早在車諾比事件後就開始降低核電投資;福島事故之前,投資曲線更是直接下降。「因為大家都知道天災難以預防、尤其是地震,所以必須投入更多成本。然而,可能引發核災事故的因素不僅有天災,也包括人為操作疏失。即便新增預防科技,仍然會因此增加人為操作疏失風險。所以核電安全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
「日本福島事故調查委員會的報告指出,真正致災原因是地震。福島事故是超出設計的意外,而這絕對可能在台灣發生!」麥可施耐德說,全世界位於最高風險區的反應爐共有12個,其中6個在日本、6個在台灣,而「日本的6座危險電廠,已經在福島事故後停止運轉。台灣實在應該謹慎考慮繼續使用核電的必要。」
 
新聞中的環境科學知識

 中華民國核能學會引述美國核管委員Norman Rasmussen教授的研究指出,100座核電廠造成死亡的機率,跟彗星撞上地球的機率一樣,因此認為核能工業是最尊重生命的工業。另外,根據1986年美國核管會研究,認為核電廠附近居民罹癌機率是自然罹癌的三百萬分之一。此外,擁核者也指出,核能不排放二氧化碳,是對環境衝擊最小的發電方式。

不過,這類強調發生機率的科學論述,受到反核者強烈質疑,因為風險計算僅強調風險機率,忽略了風險發生的代價。此外也有學者批評,擁護核電者強調核災發生機率極低、因此認為核能安全的說法,忽略了核電廠運作過程所產生的風險,例如鈾礦開採、核燃料生產與運輸、核廢料的貯存與再處理等問題。

事實上,反對核能和擁護核能雙方在核電是否安全的關鍵爭議之一,就是社會能不能、願不願意承擔核災發生的後果?考量後果之後,「代價x發生機率=風險」的風險評估公式,比較容易被社會接受。這公式不僅考量機率,也關注發生後果,似乎更能反映大眾對於核能風險評估的想像,也就是不論是代價低、發生機率高,或者代價高、發生機率低的風險,都是社會所不樂見的。(本文由國科會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環境科學傳播與新聞產製」執行團隊編譯)
 
責任編輯:張春炎 |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
校編:林傳堯 | 中央研究院氣候變遷研究中心
審校:劉昌德 | 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系暨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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