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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四):從社會輿論問災害應變

106/03/23 瀏覽次數 2880

未立即關閉供料閥門、也未通報應變單位

 

從發現洩漏到發生爆炸的過程中,有哪些處理上的缺失呢?從時間點來看,20時43分21秒,華運公司及李長榮化工的丙烯輸送管發現壓力遽降,可能外洩。華運於21時30分關閉閥門。22時,李長榮要求華運繼續供料;22時10分,華運供料。直至23時35分,華運孫姓領班回到華運表示二聖路有丙烯外洩,華運才關閉閥門。也就是說,李長榮化工在發現異常當下(20時43分)未立即要求華運關閉供料閥門、也未通報市府主管機關環保局,甚至要求華運繼續供料。壓力異常下降之後的關鍵132分鐘,整整洩漏近10公噸的丙烯。這10公噸丙烯沿著箱涵下水道持續飄散蔓延,引爆了史上最慘的高雄大氣爆!

 

氣爆悲劇能預防?錯失黃金3小時?

 

事件發生過後,很多人在關心從管線開始洩漏到發生爆炸之間,所謂的關鍵黃金3小時,到底做了什麼應變作為?

 

這是一個新聞標題:「氣爆悲劇能預防?!錯失黃金三小時?」真實的災害應變現場瞬息萬變、資訊不足、決策考量複雜,不見得像部分新聞報導和媒體名嘴所描述或建議的災害決策可以如此單純顯而易見。以這次事件來看,台灣任何一個政府單位,都不一定有足夠的準備來應付此意外事件,也都不願意見到這樣的憾事發生。

 

大多數輿論所質疑的地方,經過整理後,大致可以分成以下三大類:

 

一、為什麼無法即時辨別管線所屬?洩漏物質?

二、消防隊第一時間灑水霧稀釋之處置正確嗎?

三、為什麼不劃定封鎖線?不做緊急疏散撤離?

 

面對這些輿論爭議之處,究竟應如何才是正確的應變處置方式?經過廣泛蒐集、彙整有關學術論文研究、相關災害與應變法令、專家論點及現場應變與實務概況等資訊後,綜合整理如下:

 

一、為什麼無法即時辨別管線所屬?洩漏物質?

 

現場判斷的關鍵在於地下管線的配置資訊及其輸送物質。各管線業者彼此間推諉,當時中央及地方政府地下管線資料的建置也相當不完整。7月31日晚上20時46分接獲民眾通報後,市府消防局在第一時間立即派遣消防隊及救護車輛救災,合計共85位救災人員抵達各處通報地點。市府在第一時間有要求業者到現場,亦要求業者關閉管線,但業者表示尚未確認是何管線洩漏前不願配合。環保局稽查人員於21時30分抵達現場,環保署南區毒災應變隊也於22時23分抵達現場採樣。由於化學物質檢驗需要時間,到了23時20分,也僅能確認是烯類,還未能測出是丙烯。此刻中油的人員才說明其管線有讓李長榮化工運送丙烯,消防局即刻通報李長榮化工到現場。然而,23時57分便發生了氣爆。

 

為什麼相關單位偵測不出來洩漏物質?

 

消防局為火場救災專責單位,本身並不具備石化原料外洩的鑑定能力以及處理裝備,何況丙烯本來就不是常見的可燃性氣體。民眾報案後,消防局第一時間就通報中油、欣高等業者到場協助判斷並關閉線路。現場消防人員使用五用氣體偵測器都測不出氣體種類,所以才通報環保署南區毒災應變隊來檢測。毒化物檢測有它特殊的方式,有上百種可能的危險氣體都需要一一篩檢。而還來不及測出氣體種類前,就已經發生了爆炸!

 

為什麼不強制斷管?

 

李長榮化工在發現異常當下(20時43分)未立即要求華運關閉供料閥門、也未通報市府主管機關環保局,甚至要求華運繼續供料。因為事發初期,廠商隱匿通報,因此現場救災人員如無頭蒼蠅般找不到管線業主。

 

另外,即使斷管,當時已經大量洩漏,且華運倉儲跟李長榮之間的管線,除了兩端之外,中間沒有任何遮斷閥。因此對於已經洩漏之丙烯,其實並沒有太大的控制作用。

 

二、消防隊第一時間灑水霧稀釋之處置正確嗎?

 

7月31日晚上20時46分接獲民眾通報不明氣體噴發,市府消防局在第一時間立即派遣消防隊員、救護車輛趕赴現場,合計共85位救災人員抵達各處通報地點。由於無法確認洩漏源,消防局依照不明氣體有關的應變作業方式,立即架設灑水霧降溫,稀釋現場氣體濃度。

 

這是台灣首例都會區石化管外洩導致的氣爆案。以當時對意外本質的假設,因為不知道現場洩漏為何種物質,面對不明氣體,消防隊確實已依面對不明氣體應變作業程序及緊急應變指南「稀釋濃度」。這在許多專家及實務救災人員來看,都已表示此為標準且應當作為。當時在資訊不明的情況下,這是已經能做的最適當的處置。

 

三、為什麼不劃定封鎖線?不做緊急疏散撤離?

 

首先,難以評估封鎖範圍。想要劃定封鎖跟緊急疏散的第一步就是劃出影響範圍,而現場的事實是根本沒有辦法評估可能的影響範圍。因為異味是從各個排水口飄出,東一處、西一處,都有異味飄出,更遑論還有風力影響,根本難以劃出封鎖範圍!

 

還有技術層面的困難。當時的可能危險範圍區域多達一萬多人,貿然下令疏散撤離,有其技術上的困難。就拿颱風期間山區疏散撤離來講,都知道不可能在三小時內完成幾百人的疏散撤離,何況是上萬人。我們也可以捫心自問,如果是在氣爆發生之前,晚上八點多,你會願意配合疏散撤離嗎?而四千多戶、一萬多人,需要動員多少人力來疏散?三小時內可能完成嗎?

 

「避難」不一定要「異地」撤離,「就地」避難也是一種方式

 

有人認為,市府應該第一時間疏散住戶,而非請大家回到屋內。其實,疏散是不是最佳的處置方式仍有待查證。

第一,以氣爆現場狀況來看,當時民眾報案瓦斯漏氣,位置是戶外而非室內,且傷亡者皆是在路面也非屋內。如果當時硬要把民眾從「沒有異味的地方」疏散到「有異味的地方」是否真的會比較安全?

第二,前鎮及苓雅區是人潮密集、交通流量大的市區,在室內還有水泥牆保護。若當下真的採取向外撤離,大量人員在路上撤離時若遭遇氣爆,可能導致更嚴重的傷亡。

 

結語

 

交通大學單信瑜老師在氣爆事後的一則呼籲,令我感觸良多。「不管如何,希望死者安息。不論任何災害發生,救災者要先注意自己安危;主政者該拿出擔當,不要急著推諉塞責;更希望媒體能自制,甚至發揮更大的正向引導能量!」而經歷了這場浩劫,藉由反思,我們學到了什麼? (本文由科技部補助「工程技術與社會風險之新媒體溝通」執行團隊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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