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船難而引起的油汙汙染該如何處理?近年來預防海洋汙染的國際組織以及防治技術研發有長足進步,1967年3月一艘賴比瑞亞籍的油輪Torrey Canyon號擱淺於英國Scilly Lsle五浬外,造成海事史上最大油汙事件,因而促使防止船舶汙染國際公約(英語: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簡稱MARPOL)的制定。其後陸續有各種公約制定,包括國際海事協商組織於1982年成立了控制船舶汙染的IMO公約,以及為管理《油輪船東自願承擔油污責任協定》(TOVALOP)而成立的「國際油輪船東防汙染聯合會」 (The International Tanker Owners Pollution Federation,ITOPF)。該組織也為會員處理清除海上油污提供專業性的幫助,進行損失程度的估計,索賠分析,制定應變方案,提供諮詢、培訓和情報服務等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