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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預算的神奇數字3%

105/04/08 瀏覽次數 1233
每年政府提出總預算的時候,總會提到一個數字:3%,指政府對科技研發的投資,每一年的理想數額是GDP的3%。另一方面,在討論國家競爭力、經濟成長、經濟轉型的時候,我們也會聽到以這個神奇數字為判準的呼籲,要求政府增加科技預算。事實上,美國政府的科技投資也沒有達到這一理想;美國國家科學院也用這個數字呼籲政府增加科技預算。

沒有人告訴過我們這個神奇數字是怎麼來的,而早就有專家指出:3%這個數字毫無根據。這位專家可不是只會耍嘴皮的脫口秀常客—他是哈佛大學物理教授布魯克斯(Harvey Brooks, 1915-2004)。

布魯克斯擔任過3位總統(艾森豪、甘迺迪、詹森)的科學顧問,參與過科技政策的制定。21年前,他就明白指出,3%這個數字毫無根據。美國最高也不過2.88%,那是1964年,正值美蘇太空競賽期間。至今沒有證據顯示:政府科技投資要是達到GDP的3%,國家的創新能力就會大幅提升,就能創造長期的經濟收益。(按,2013年,美國聯邦研發經費相當於GDP的2.73%。)

今年2月,歐巴馬政府向國會提出的預算不再提這個神奇數字。整個聯邦政府的研發預算占美國全國研發經費的1/3-這才是美國的國力所在。

最近出版了兩份研究報告,都指出3%這個數字簡化了現實。一份是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出版的《科技指標》,這份報告指出,一個國家的研發實力反映在許多變數中:公/私研發經費的比例、軍事/民用研發比例、基礎研發/應用研發比例等,絕不可能以一個數字衡量出一個國家的研發實力。

另一份報告由美國華府的一個智庫完成,在1月20日公布。製作這份報告的專家小組設計了一套評量方法,衡量一個國家對於全球創新的貢獻。根據這份報告,具有創新貢獻的經濟體由稅制、人力資源、研發與技術塑造,政府的研發投資只是14個指標中的1個。對全球創新有正面貢獻的國家,前5名是:芬蘭、瑞典、英國、新加坡、荷蘭;美國排名第10。而英國政府的研發投資只有GDP的1.6%。(按,以色列、韓國的政府研發預算達到GDP的4%。)

參考資料
  1. Mervis, J. (2016) For innovation, no magic in 3% rule. Science, 351(6276),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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