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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曲歌樂基礎」之建構

107/12/05 瀏覽次數 906
曾永義先生的新書《「戲曲歌樂基礎」之建構》承繼鄭騫先生、張敬先生的研究途徑,反省牽涉到歌樂的戲曲與小說文本在研究上的差異。首先,對何謂「戲曲」、「歌」、「樂」的定義做出釐清,借助先秦典籍的整理,重新討論古今歌、樂概念之關係。接下來,則是透過書中不同章節的內容,說明戲曲中的宮調、管色與板眼、腔調,透過語言和載體(以曲牌最為重要)的分析來說明戲曲中的格律及其變化。最後,曾永義先生分析南戲傳奇套式與排場之建構,並以《牡丹亭》如何「拗折天下人嗓子」的著名爭論為例,說明歌樂理論的分析如何能幫助我們更正確的認識和評價戲曲藝術的內涵,推動韻文學的研究。【人文行遠專書講座】
 
曾永義院士畢業於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班,並獲國家文學博士學位;現任中央研究院院士、臺灣大學中文系名譽教授、世新大學中文系講座教授等,同時在中國大陸北京、廈門、武漢、廣州等大學講學;此外,亦曾擔任美國哈佛燕京社、史丹佛大學、荷蘭萊頓大學之訪問學人、德國魯爾大學、香港大學之客座教授。曾院士為國際知名戲曲學者,長期致力於發揚戲曲和民間文學不遺餘力,推廣精緻歌仔戲與中國現代歌劇成效更是卓越,因其在戲曲領域的非凡成就,曾教授獲得中研院人文及社會組首見戲曲領域學者之殊榮。
 
戲曲藝術之本質與戲曲構成之要素有極為密切的關係,可以說戲曲藝術之本質是由戲曲構成要素所產生出來的。無論小戲、大戲,其構成是由多元藝術因素綜合而成,所以戲曲的基本特質是「綜合藝術」;再由於大戲的內容,可以運用歷代各種文體,不拘雅俗,所以發展完成的戲曲也是「綜合文學」,也因此大戲是「綜合的藝術和文學」。
 

歌舞樂是戲曲的美學基礎,本身皆不適宜寫實,加上以狹隘的劇場作為表演空間,自然產生「虛擬象徵」非寫實而為寫意性表演的藝術原理。為了使虛擬象徵達到優美的藝術化,使演員的唱做念打有所遵循的規範,使觀眾便於溝通聆賞的媒介,就逐漸形成了宋元間的所謂「格範」或「科汎」和「科介」,這也就是今日取義模式規範的所謂「程式」;用此「程式」對「虛擬象徵」有所制約,然後戲曲表演的藝術原理才算完成,並從中衍生了歌舞性、節奏性、寫意性、誇張性與疏離且投入性的戲曲藝術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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