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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熱發電:台灣發展地熱發電之困境

107/04/10 瀏覽次數 9087

台灣位處板塊接觸帶,地質活動頻繁,坐擁大量的地熱及溫泉資源,適合發展地熱發電。自1993年清水地熱電廠停止營運後,台灣至今鮮少有正式商轉的地熱電廠案例。如今,台灣政府訂下在2025年前,建置200 MWe裝置容量的地熱發電目標。眼見期限在及,政府單位與民間公司必須得想辦法突破地熱資源發展的窘境,才能順利地使台灣電力結構成功轉型,提高再生能源發電占比。而台灣的地熱資源發展中,存在著怎麼樣的重重關隘,政府單位又應當如何改善當今局面?

 

缺乏專法專管

 

地熱資源的開發利用屬於較為新穎的技術,且不斷地在改善演進,因應日新月異的科技,台灣的管理法規也應當與時俱進。國際間的地熱大國在發展地熱能源時,也同步更新地熱資源開發利用的法律條款,以提高地熱資源開發效率。以世界第一地熱發電大國,美國,為例,美國為了地熱資源制定了許多投資補貼、合作研究及開發、降稅以及資源開發規範的法案,促進國內業者對地熱資源開發的興趣,同時也制定了全國規模的地熱發展計畫,有系統地將地熱發電整併入地方供電電網,創造了穩定的地熱發電市場。但隨著川普上任,美國政府政策也開始轉向,嚴重打擊地熱發電的發展。另外,與台灣相鄰的菲律賓利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條款吸引外資進駐,加速國內地熱技術發展,同時提出減稅、保證收購及政府投資探勘等優惠方案,大量提升菲律賓的地熱資源利用規模。反觀台灣對地熱資源的管理辦法不明,缺乏專業且科學的法治管理,使民間業者不易踏足地熱發電的領域。再者,對於地熱發電的管理以及獎勵辦法並無有效結合,難以吸引業者投資。可見若想成功發展地熱資源,政府必須守憲制定地熱資源開發利用之專法,以有效利用開發地熱資源。

 

相關資訊不公開

 

台灣地熱地質探勘調查研究的歷史久遠,近期更是有能源國家型計畫針對地熱資源進行更深入的研究,可說是資料豐富。但地熱資源的探勘結果資訊卻缺乏有效的整理及運用。國際間有許多非火山帶國家,便是透過政府公開完整的地熱資源探勘資訊,展示地熱發展成果進而吸引業者進行開發。尤其是增強行地熱系統(Enhanced Geothermal System, EGS)的技術發展,更是普及了地熱資源的開發。而公開地質資訊查詢系統也是在對國外技術團隊招手,若能就現有的地質研究資料整理出完整的地熱資源前能發布及地質資訊系統,相信可以讓國際間更重視台灣的地熱資源潛能。

 

資金短缺

 

台灣經濟部對於地熱發電的躉購費率自107年起分做20年固定費率以及階梯式費率,選擇適用20年固定費率者,躉購費率為 5.1956 元/度;選擇適用階梯式費率者,以20年為期,前10年費率為6.171元/度,而後10年則為3.5685元/度。如此政策的確壓低了地熱發電的成本回收時間,且費率也高於美國等地熱發電大國。但實際上台灣地熱發電的發展尚未成熟,還有很多技術需要國外引進,而地熱發電開發前期需投入大量的探勘、鑽井成本,如此的躉購費率以及現今的補助獎勵條款十分不利於小規模的地熱發電廠以及民間相關業者投入。

 

參考國際間地熱發電發展的成功案例,政府單位絕對是重要的推手,除了法規、條例必須與時俱進,相應的補助、優惠也是吸引國內外業者的重要手段。台灣目前空有豐富的地熱資源、完備的基礎建設以及技術團隊(中油、工研院以及台電),但卻缺乏地熱發展的啟動資金,無法帶動產業,盼望未來政府能更加重視地熱產業之發展,完備管理及獎勵辦法,吸引國際資金及技術的注入,成功發展地熱發電,達到增加再生能源發電占比的目標。

 

(本文由科技部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執行團隊撰稿)

  審校:沈建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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