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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設備器具能源效率管理政策制度及推動成效

108/06/04 瀏覽次數 1229


工業技術研究院綠能與環境研究所能源效率研究室經理  羅新衡工業技術研究院綠能與環境研究所能源效率研究室經理 羅新衡

 

台灣自有能源匱乏,高達98%依賴進口,在能源供給比例上,以化石能源比例最高,占總能源供給的91.4%,加重了我國溫室氣體減量的壓力,為了實現永續家園,政府極力呼籲各界實施節能減碳,並透過法規政策的制定,來引導產業升級轉型,其中三項政策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包括「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及「節能標章制度」,羅新衡表示,透過政策管理有效引導產業轉型、改變民眾生活型態,2017年我國的能源密集度相較於2005年已大幅降低23.8%。

 

容許耗用能源基準

 

我國從民國70年起推動「最低容許耗用能源基準」(簡稱MEPS),MEPS為各國主要禁止耗能產品製造與販售的主要政策,透過禁止低能源效率、高耗能的產品進口或於市場上販售,藉此逐步淘汰高耗能產品,在台灣已有24項產品納入MEPS管制,包括冰箱、除濕機等,所涵蓋的家電產品已達總耗電量的69.1,並有16項產品完成MEPS草案,將涵蓋我國家庭總耗電量90.5%的產品,根據107年度統計,MEPS推動成果共計減少6.14億度的用電,相當於減少32.5萬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效率分級標示

 

能源效率標示是民眾最熟悉及常見的能源管理政策,我們在賣場選購電器用品的時候,常常會看見像是溫度計圖案的標示,溫度計上共分為5個效率等級,級數越小越節省能源,目前列入能源效率分級的產品以普及率高、耗能較大的產品為優先推動對象,目前共有16項產品管制,如冷氣機、冰箱、除濕機、飲水機等,強制接露產品能源效率資訊,提供民眾選購參考,從民國98年實施迄今,民眾對於選購節能產品之意識快速提升,而市面上的1、2級節能產品市占率也逐漸成為主流。

 

節能標章制度

 

節能標章屬於自願性認證標章,標示同類型產品中能源效率前20%至30%的產品,達到鼓勵廠商生產高效能產品,並引導消費者優先選用之作用,目前共開放51項產品供廠商申請認證,產品類型包括家電產品、燃氣器具、交通工具、照明器具、辦公設備及工業設備等,截至108年止,已經有313家品牌、6,945項產品供民眾選購,累積使用標章枚數達到2.41億枚,根據107年統計,節能標章產品約銷售664萬台,節電4.98億度,省下約新台幣30億元,減少39.4萬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節能生活從選的正確、用的正確開始

 

羅新衡從政策面介紹我國推動節能成果,政府、產業、民眾需共同重視全球暖化議題,將節能意識落實日常生活中,要「選的正確、用的正確」,在消費時要產現節能綠色消費意識,優先選購高效率節能產品,並在使用時隨手節電,就可以有效達到節約能源,實現節能減碳新生活。

 

(本文由科技部補助「科學短講(Tech Talk)計畫」執行團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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