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科技大觀園商標

分類項目
Menu

認識森林:森林的經營

94/04/06 瀏覽次數 9140
有一位森林學家曾說過:「我們的未來是建立在傳統基礎上。」假如這句話沒錯,那麼看看過去二百多年來的森林經營演進史,確實相當吻合。森林經營的法則處處都存在,唯一受到嚴格考驗的是它相當程度地受到自然、經濟、社會以及文化傳統的影響,甚至還受到政治理念的主宰。

稍早的森林經營思想很多來自歐洲,歐洲的森林經營觀念又多出自德國。德國人創立「森林的福利功能」、「土地期望價」(相當於今日的投資內在報酬率)、「保續作業」、「永續林思想」,這些觀念有不少仍沿用至今,必有其一定的道理。例如最後一項與今日的「永續發展」也相類似,足見前人的努力與智慧。

以時間與空間為考量

傳統的森林經營哲學幾乎建立在時間與空間的基石上,何以說呢?所謂時間是強調生物生長時間,即任何一株樹木或整片森林都離不開生物主體的生長活動,生死交替,永續不斷演變。以年齡來說,就創造了輪伐期的觀念,輪伐期是指一株樹從幼苗開始至成熟或伐採利用時的一段期間,而且不同樹種期間也不同。就是因為樹體發育生長緩慢,有必要把時間分隔成數段做不同的處理,因此又發明了森林經營計畫。

森林經營計畫通常是以每10年為一期的方式去進行,正如國家的經濟建設計畫一樣。在經營計畫中必須說清楚講明白的是,目標是什麼、如何去做、用什麼方法、在哪個地段做、會得到怎樣的結果、是否符合我們的要求等。由於時間一長,往往其結果隨外在條件而改變,所以要求定期的檢討並加以修正。

以目標為重

1950、60年代的森林經營目標是功能式的目標,德國人提出木材生產(經濟)、保安及遊樂三大目標,美國人提出森林具有魚類及野生動物(F)、戶外遊憩(O)、放牧(R)、環境舒適(E)、土壤與水(S)和林木(T)等目標,這六個英文字母正好組合成「森林」一詞。雖然至今目標略有改變,但非常有趣的是,以上的目標表面上看似各自為政,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卻有優先順序,弱肉強食的現象。

所有目標當中還是以林木生產為主的居多,因為只要有完善的林木或森林,其他的目標很自然地隨之而來。目標間會有衝突、相互競爭的現象,這時便需要透過其他方式來排解,目標間也有互助、互補,兩者對經營都有正面的意義,難怪美國在實施多目標經營時,在預算上總是以林木部分占最多,往往超過總預算的二分之一。

不同計畫的整合

既然林木是森林的重心,如何安排則是方法的問題了。幼苗可以靠大樹種子掉下自然發芽而成,也可以靠種子先發芽育苗後再拿到林地上種。不管用栽植或用下種,都有一套特別的育林方法。幼苗初長至稍大的幼木,一般來說到樹木年齡5~6年以前一定要靠除草撫育,稍長到20~40年生左右,視樹種而定,這時需要除伐或疏伐等,以便讓有希望成材的樹有足夠空間成長,否則也會因競爭過度而自然淘汰,這就是吾人通稱的育林計畫。

在數十年的生長期間,難免會遭遇各式的自然風災、水災、病蟲害,甚至包括人類的用火不慎、排放煙害、盜伐、濫墾等違規使用,因此為預防和阻止這些災害發生,更需要有所謂的森林保護計畫。而森林內部運送資材、人力、造林工作、救火、巡邏、運輸木材等,都需要有林道建設與維護計畫。至於森林管理上,還包括遊樂計畫、荒野地、野生動物及棲地的保育等相關計畫,以及社區林、甚至財務計畫有時也包括在內。因此計畫非常繁瑣,而各計畫間在時間上有其連貫性,因為任何一項活動的處理必定影響後續的活動。

森林經營中的空間性問題,過去常用森林區劃法去安排,換句話說,依照森林地的地理位置、自然條件或行政區域劃分成數目不等的單元區。稍早的劃分法是由上而下,依次是行政林區,配合永續生產再劃分成事業區,然後在事業區下依不同作業方式再區別為作業級,而後再依地形、地勢,如山嶺、溪流或交通路線的範圍劃分為林班,這是以育林目的劃分。林班中考慮不同育林的處理,再劃分成小班以及臨時記帳的細班等。這種空間考慮的劃分至今仍舊沿用,井然有序,正如戶籍資料中的市區里鄰戶一般,這是德國的系統。

美國地大物博,20世紀初期許多制度仍沿襲歐洲,但從1980年代開始,在土地經營觀念上作相當程度的改變,即土地劃分儘量以客觀的條件去作綜合考慮,儘量把先入為主的人為思維擺在一邊,所以才有所謂土地經營單元的產生。這種劃分是從下往上,做法是先把生育地(有人稱為立地,在生態系經營稱為基地)相類似的森林小區塊結合成基地單元,由不同的基地單元再組成更高一階的單元。

這種方法的特色是完全依賴科學的分類分級法,因此一般應用因素分析、群集分析來完成。然而這種方法在臺灣嘗試時,卻因內部目標間往往有不少競爭衝突,有的因為時間糾葛不清所造成,最後找到答案時往往是破碎不堪,缺乏統一性,更嚴重的還是地理區位與文化傳統的空間範圍脫節。

為了改進上述方法缺失,農委會林務局建議,國有林地仍舊依據功能性導向和配合國內特有的行政體系,區分成:自然保護區(包括公告的各類自然保護區);國土保安區(水庫、水源地、陡峭地等);生態旅遊區(包括森林遊樂區等);林木經營區(低於海拔2,500公尺、坡度小於35度、無水土流失顧慮,可供生產木材者)。

由於森林經營的對象是林木,管理者和使用者都是人,有人就有技術,就有行政,更需要有制度和法律去維護,這也就說明了何以實際處理林務時,處處遭到陰魂不散的傳統的羈絆,舊瓶新裝過於勉強正是這種寫照。

森林經營中不斷投入勞力、心力後,到底結果如何也是大家所關心的,這個時候就得靠各種調查方法了。以立木的體積為例,單株木是利用距地面上1.3公尺的樹幹直徑(專用名稱是胸高直徑),再用儀器測量樹木高度,最後按照一定的公式算出每株立木的體積(專有名詞是立木材積)。

經過研究,樹幹形狀與材積間有一定的關係,這種測定分析的過程稱為樹幹解析。當了解單株材積後,因為樹木的株數太多,無法一一計算,所以透過選定樣區的方式,先做澈底調查計算再推算全部面積中的總材積,而利用材積連同時間資料可以導出林木生長與收穫的資料,這種資料也就是提供所謂收穫預定的最佳數據。

每一個先進的林業國家,都會定期舉辦全國性的森林資源調查,這個數量與數量變化對一個國家的天然資源掌握是相當有意義的。臺灣已先後完成三次調查,無論森林覆蓋率58.5%和每公頃的材積數量都與許多先進國家一樣,甚至不輸他們。當然今日對自然資源和保育觀念的改變也連帶影響森林的調查項目,對象不只是林木而已,還包括其他許多非木材資源,如遊憩景觀、野生動物、植被和當地文化等,這些都是宏觀的森林資源。

本土化的生態系經營

人工林的設置有其經濟上的考慮與歷史背景,設置至今已歷數百年甚至千年以上的時間,然而再怎麼做,全世界至今的人工林面積約僅占總森林面積的5%。但是人工林所生產的木材總量卻提供全世界木材使用量的34%,所以有它的必要性。人工林的木材生產力相當高,由少量面積可以提供多量木材消費,如此也可以避免開發更多的天然林,不是一舉兩得嗎?

然而人工林大多位於靠近交通方便的地區,人們與它們接觸頻繁,相反地對天然林而言,人們與它是日久生疏,漸行漸遠。不僅如此,熱帶的天然林也在過去數十年不斷開發下逐漸消失,因而引起許多保育方面的關懷,以致到了90年代初期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森林經營觀念的改變,也就是說要能永續經營,必先有包括生物的、經濟的和社會的永續環境條件。根據這種說法,未來我們看到的會是健全的生態系、有活力的社區、以及多元文化的制度。

前面已說過,生態系經營是要做到利用科學方法進行保育或用不同尺度去做不同處理,兼顧環境義務、經濟可行、社會接受,以及遵重當地居民文化,推行共同管理機制。這種經營方式由美國所創,是否能全盤移植到其他國家,則需要經過一些驗證才行。

由於文化上的差異,在移植一項制度時常需要「創造性轉化」的過程,即經過修正使其符合某地或某國的環境條件,否則畫虎不成反類犬。這就是中研院院士林毓生先生指出的「意諦牢結」(Ideology)的通病,換湯不換藥,甚至沒換湯也沒換藥,只換標籤而已,才是真正令人擔心的地方。國際化已是潮流,但也不是洪流,摻雜有相當分量的文化成分在內的在地化是絕對有其必要的。

生態系經營中不可或缺的林地分級是一項最為典型的例子。林分或林班是過去分級的單元,若把它轉化成生態系經營常用的集水區單元時,在過程中往往使用不同準則、不同演算方法,結果是產生不同單元圖,同時也造成不同解析度、邊界移位的現象。
另外,林分與林班是採單一尺度,即採用單一因子去判斷它,與集水區採用多尺度,即用多準則作判斷,會有截然不同的結果,即使用自動化演算處理,經營單元範圍也未必與集水區範圍相符。所以傳統的林分、林班地分級法至今仍矗立不搖,必有其存在的價值,在相關科技尚未成熟時,不能輕率決定放棄。

未來的森林經營

森林經營是一門綜合性的規劃工作,不管過去或未來走向如何,它的內容都是包羅萬象。就以設定經營目標來說,本身涉及的層面就相當廣而且複雜,條件的嚴謹性、資料多寡與精確要求,依據準則及操作實用性等不一而足。現今社會都沈浸在科技萬能的迷思中,但事實證明對科學以外的事務了解仍有不足時,採取技術尚未成熟前的理性思維乃是最保險的做法。而森林經營的哲理是多重性、多科性與多元性,倒是可以理解的。

過去的森林經營一直是在規劃同一時代的木材與森林,未來的森林經營一定是為人類的下一代或好幾代著想。因此它的長遠目標將離不開生態責任、經濟可行和被社會接受的三個條件,而在做法上更應恪遵法律、關心土地,並以服務大眾為宗旨。您認為呢?
OPE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