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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學習的倫理原則(二):關鍵字搜尋讓網路學習更便利

105/08/24 瀏覽次數 1411
利用科技輔助學習的情形,早在網路出現以前就已經存在,從利用電子計算機幫助學習者計算龐大複雜的數字或是運用卡式錄音帶、家用錄影帶、光碟、電腦輔助教學系統、協助教學者製作更多元化的課程內容與教學素材,經由同步與非同步網路教學方式,提升學習者的興趣及學習效果。

不論科技如何演變,科技徹底改變學習者學習方式已是不爭的事實。而面對科技的改變,教學者必須花費更多的心力與時間,思考如何透過課程設計才能吸引學習者的注意力。而隨著網路科技的發展,學習者有越來越多的網路資源可以使用,尤其是網路學習者只要鍵入與學習活動主題相關的一個或數個「關鍵字」,隨即跳出上百筆的文章與相關資訊,網路學習者只要依照自己的需求,在極短的時間內篩選彙整資料後,即可輕易地與同儕分享資訊,或完成教學者交付的學習任務。

在網路上尚未出現前,學習者檢索資訊來源最常使用的方式是透過圖書館的資源,最大的缺點是受限於出版型式,資料無法即時更新以及各式各樣的資訊內容無法整合為同一型式,文字、聲音、影像各有專屬的儲存格式。此外,圖書館的資源有限,學習者住家或工作場所附近未必就有圖書館的設置,且每間圖書館的館藏規模不一,雖然可透過館際合作方式借閱相關資源,但花費的時間難以精準掌握,學習者常有緩不濟急之感。

網路學習中「上網搜尋」的行為佔了極為重要的部分,主要的原因為網路學習者習慣使用網路與搜尋引擎檢索資訊來源,最常用的方式,就是透過Google來搜尋答案及資料。大衛•申克(David Shenk)在《資訊超載:數位世界的綠色主張(data smog)》一書中提到:「資訊,一度既稀有又像魚子醬般的珍貴,現在則是既豐富又像馬鈴薯般的被認為理所當然。」魚子醬是屬於富人的,馬鈴薯是留給窮人的。但曾幾何時網路科技普及後,Google成為每個人尤其是學習者心中的「萬事通」,常不知不覺從的Google角度看大小事情,網路普及後學習者習慣透過Google搜尋及過濾所有資訊,好處是快速又大量,缺點是看事情的角度窄化且受Google同化,這樣的後果絕對是教學者所不樂見甚至擔憂。

早在2002年皮優調查結果(Pew Internet and American Life project)發現,「當大學生需要搜尋資料時,超過73%的大學生自述他們使用網路多於圖書館,僅9%的大學生使用圖書館多於網路」,理由是「使用方便」。目前大多數的圖書館已經直接連結Google成為查詢館藏的搜尋引擎,實體圖書館與網路的間的界線已不再涇渭分明。衍伸的問題是,雖然是透過評量的方式,但教學者要如何才能了解學習者真的學習狀況,以致有些教學者在進行線上評量時,會採用相關軟體封鎖瀏覽器的功能,此時學習者只能看到被允許觀看的部份,不允許的部份皆被鎖住。但防不勝防,在多螢幕時代學習者偷偷使用隨身手機或其他穿戴式裝置上網搜尋,教學者要了解學習者的實際需求及狀況就更困難。

網路關鍵字對網路學習者的影響,從表面上看來最直接的影響,可能是學習者經由關鍵字搜尋網路上所有資料後「複製、貼上」的行為,對學習倫理造成的衝擊與挑戰;但如果從學習面向思考網路「關鍵字」的使用,其代表的意涵是,學習者對學習活動歸納的能力,學習者選擇及設定關鍵字的能力與能否搜尋相對多的資料有關。教學者可嘗試在學習活動中,讓不同的學習者針對相同主題設定數個關鍵字進行網路資料搜尋,進而讓學習者比較相同主題透過不同關鍵字搜尋結果的差異。

透過網路關鍵字搜尋資料的好處不需多言,反倒是從網路倫理的角度思考,搜尋到的資料是否該查證其出處與真偽並且誠實標示引述的比例,甚至取得原著者的同意與授權才真正是達到學習的本意。(本文由科技部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遇見無所不在的生活科學」執行團隊撰稿)

責任編輯:張尹貞
審校:張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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