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14)年元旦起,美國科羅拉多州開放娛樂用大麻(學名:Cannabis sativa)買賣。美國總統歐巴馬評論道:吸大麻並不比飲酒、吸菸更危險。2月12日,18位美國國會議員聯名呼籲總統採取行動,修正大麻在聯邦「毒品」名單上的地位。因為美國緝毒署依據1970年國會通過的法律,把大麻列入「嚴格禁用」範疇,理由是:沒有醫療用途,又非常容易上癮。
總之,美國已有兩個州不再認為大麻是應受管制的「毒品」;有更多州認可大麻的醫療價值。這似乎是世界潮流。
在我國,大麻與安非他命、迷幻藥、搖頭丸都屬於二級毒品,根據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無論大麻的法律地位是什麼,我們對於大麻的科學知識仍嫌不足。法國研究人員最近發現,大麻的有效成分與食欲有關,就是具體證據。
事實上,法國科學家在研究報告中,一開始就指出:我們連「饑者易為食」的神經機制都不太理解。他們以小鼠做實驗,發現小鼠腦子裡的大麻素受體CB1會強化小鼠的嗅覺,飢餓導致的覓食行動是由高漲的嗅覺促成的。無論是小鼠腦子裡內生的大麻素,還是吸大麻攝取的大麻素,都有同樣的效果。
原來小鼠嗅球中的抑制神經元受大腦皮質神經元調控,位於皮質神經元軸突的大麻素受體可以啟動抑制皮質神經元傳訊的機制,從而解放嗅覺神經元。而抑制大麻素受體,就能抑制飢餓小鼠的覓食衝動。
參考資料
- Soria-Gómez?, ?E?. ?et al?. (?2014?) ?The endocannabinoid system controls food intake via olfactory processes?, ?Nature Neuroscience? (?published online 09? ?February 2014?) ?doi:10.1038??/?nn.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