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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的愉悅

107/05/08 瀏覽次數 1334

去(2017)年初,英國皇家學會的生物學學報刊出一篇論文,引爆了一場學術辯論,勢頭方興未艾,甚至引起大眾媒體的注意。那篇論文的作者是倫敦大學的博士後研究員朱莉亞(Julia F. Christensen),主旨是:藝術作品創造的愉悅可以培育健康的「選擇行為」(choice behaviour)。

 

首先,朱莉亞指出現代生活的一個明顯特徵就是追求愉悅(pleasure)。表面看來,這個說法無甚高論。但是她的意思是,由於價值觀的變化,以及工具的多樣化,我們越來越容易獲得愉悅,例如食、色、藥物、電玩等,而我們也越來越容易沉迷於因而得到的愉悅。結果是,神經系統受到影響,使人在面臨選擇時偏向為愉悅而愉悅,無法對可能的選項作清明的思考,以朱莉亞的話來說,就是無法做出「健康的」選擇。

 

其次,朱莉亞指出大腦裡有兩個與選擇行為特別相干的系統,一個是A系統,涉及立即的感官刺激與反應;另一個是I系統,涉及先前的經驗與價值,著眼於長期的福祉。耽溺於立即的感官愉悅的人,往往A系統越發敏感,而I系統越發遲鈍,他們的選擇行為因而不健全、不得體。更麻煩的後果是,耽溺導致的癮頭根本剝奪了選擇的自由意志。

 

最後,朱莉亞舉出「神經美學」的研究,指出加強A系統與I系統的聯繫是可能的─I系統是賦予愉悅意義與價值的系統。

 

對於朱莉亞的論述,今年3月下旬同一份學報刊出了一篇正式評論,兩位作者分別在西班牙、丹麥的大學任教,其中一位(Marcos Nadal)還是朱莉亞的舊識。評論主旨聚焦於朱莉亞的基本假定。朱莉亞主張藝術作品引起的愉悅,與食、色、藥物、電玩等引起的愉悅不同,兩者有高下之別。而評論者指出,就大腦機制而言,兩種愉悅並無二致;他們強調那是認知神經科學的事實,而不是個人意見。引起新聞記者注意的正是這一點:自1990年起,認知神經科學便是流行文化中的顯學,學者怎麼會對這麼基本的事實都沒有共識?

 

根據紐約時報記者的報導,面對這個問題,學界可分為三派,一派主張藝術引起的愉悅與其他種類的愉悅都來自同一神經機制,第二派支持朱莉亞,第三派則聳聳肩,說不知道,或者根本不在意。

 

不過,藝術的愉悅,或說美感,涉及的不只是神經科學的事實,而是我們對於自己的理解,以及了解人的理想方法。因此科學家(或科學界)無論如何都得有個說法,以嘲諷的態度面對並不恰當。同志仍須努力。

 

參考資料

  1. Murphy, H. why scientists are battling over pleasure? New York Times, April 10, 2018; https://nyti.ms/2HoM5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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