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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上市基改食品標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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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

加州可能成為美國第1個基因改造食品須標示產品資訊的地區。未來,食品製造商及販售店家都必須負責將基改食品貼上產品標示。

美國大部份的玉米、大豆、甜菜與棉花的品種均以基改技術調整成可抗農藥或蟲害。這些生技作物大部份作為動物飼料,或加工食品(如餅乾、麥片、薯片等) 的添加物。

支持者認為,明確的標示食品製造資訊,消費者才能決定是否購買原料含有基因改造成分的食品。

不過,農企業、農民以及零售商都反對標示。反標示行動的發言人凱西.費爾班克斯(Kathy Fairbanks)說:「標示會被解釋成具警告性質,使消費者認為這食品可能有問題。」

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Th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認為標示是必要的,特別是可能會產生副作用的基改特製藥品。FDA目前正評估,是否強制全美基因改造食品都貼上標示。

美國醫學協會(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認為,有產品標籤是好事,這能使基改產品經過更嚴格測試。

到目前為止,美國至少有19個州今年要推出基因改造標示的法案,但都尚未通過。

加州這次投票行動若通過,2014年,加州的蔬果類、加工食品類的基改食品,將會被標示成「含部分基因改造成分」或「可能部分是基因改造的」。

加州零售業商店聯盟(The California Grocers Association) 說,將會依通過的辦法執行。他們擔心成為訴訟對象。

公共利益科學中心(The Center for Science in the Public Internet)的生技執行長喬治.傑菲(Gregory Jaffe)說,政府應在生物技術作物上擁有更多的控管權力,「標示並非解決食物安全問題的做法。」

新聞中的環境科學知識

基因改造作物是指以以基因科技改變物種的基因序列,將遺傳物質轉殖入活細胞或生物體,藉由異種基因的活性,達到改變植物或動物的性狀,因而具有抗蟲、抗病能力,保鮮期延長、單位面積產量的增加,以及利於大面積耕作。

隨著基改作物普及,各國在管制上出現不同的規範方式,概略可分為: (1)基改食品與一般食品無異,無需標示;(2)顧及民眾知的權利,基改食品應標示;(3)基改食品不但需標示,且嚴格管理從農地到餐桌的過程,重視基改食品的生產足跡;(4)認定基改食品具有危險性,禁止基改食品上市。(本文由國科會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環境科學傳播與新聞產製」執行團隊編譯)

責任編輯:張春炎|卓越新聞獎基金會
校編:卓亞雄|聯合報
審校:胡元輝|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
資料來源:美聯社2012/10/7日加州訊/記者Alicia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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