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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樹共和國(一):達爾文錯過的生物島

105/04/07 瀏覽次數 1881
2015年6月12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森林法」,於7月1日公佈,將樹木保護專章與專業人員制度納入,訂定「樹醫制度」。過去立法所保護樹木,以國有森林及珍貴老樹為主,但對於廣大的都市林及一般樹木,無「法」可管。然這些樹木也常因建案、道路擴寬等因素,進行不當的樹木移植、砍除或修剪,而影響都市林樣貌。8月9日蘇迪勒颱風來襲,造成全臺大量人行道或公園的樹木被連根拔起、折斷或傾倒,據各縣市政府統計結果台北市20,294株 台中市2,883株,高雄市12,977株,更突顯此次修法所強調樹木養護的重要性,透過專業的樹木管理人才,能合理有效的監督並執行保護樹木的相關工作。

對於樹木的保護政策,我國1932年制定的「森林法」以保育森林資源;1989年,前台灣省政府農林廳訂定「加強珍貴老樹及行道樹保護計畫」,以平地及山坡地村落附近之老樹為保護對象。老樹的認定標準需合乎下列條件之一:(1)胸高直徑1.5 公尺以上(胸圍4.7 公尺以上);(2)樹齡一百年以上;(3)特殊或具區域代表性樹種。同時,老樹保護由樹木資源保護轉成生物多樣性、自然資源及生態保育之旗幟種 (flagship species),成為生物多樣性保護的一個重要議題,開啟了全國普查(inventory)工作。各縣市紛紛制定「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根據現地調查之回報結果,當時已由各縣市編印成手冊,共計21冊,經過十多年的資料建檔,已頗具規模。而保護老樹的話題至今仍然不斷昇溫,林務局、保育中心、林試所陸續投入大量人力,更新資料重新出版書籍、辦展覽、拍攝紀錄片等,民間團體也不遺餘力的以實際行動來護樹。

老樹藉擴展的枝幹與茂密的樹葉,遮蔽陽光,調節氣溫,形成不同的微環境,使許多生物得以在此覓食、棲息以及繁衍,並與伴生動植物長時間的生物與非生物交互作用,具有達到自我恆定的自然力。在保育與生物多樣性上,老樹可能是一片森林殘存的植株,也可能是因風俗信仰目的而栽種。雖然單木難成林,卻能容納承載有如森林的生態群聚,稱得上是一座「人類文明大海中的生物島(biological island)」。人類開發森林成為社區、高樓、道路,並在高樓頂發展屋頂綠化的同時,生長在地表上,比我們年齡都大的老樹,可以比擬是都會區的生態島嶼。

達爾文小獵犬號在加拉巴哥群島遍訪海島的航行事蹟,至今依舊引起廣泛討論。老樹是自然界的「大老」,樹冠層在現代人類文明開發環境中殘存下來,成了都會區的「樹島」。這些樹島也許是達爾文在島嶼探訪中唯一錯過的生物島,可能是未來演化生物學及生態學研究的寶貴資源。

一棵老樹由地面起向上看,根、莖、葉、花、果實、種子,這些提供給樹島上的生物群聚的所有植物資源,同時支持著一群利用與棲息的其他生物。本專題藉由老樹這個單一個體承載一個生態系,一棵樹有如「超級生物」(super organism),在一切生命現象相關的生態過程中,以授粉、蟲癭、螞蟻、著生植物基質的昆蟲群聚及著生植物等,來探討昆蟲與老樹之間合作的依存關係。(本文由科技部補助「百變昆蟲族」執行團隊撰稿)

責任編輯:楊正澤
審校:林鶯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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