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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法律背後的青天-張文貞教授

105/11/03 瀏覽次數 6332
談到「法律」,你會想到什麼呢?是字句斟酌難以理解的繞舌文句,還是枯燥無味的制式條文,抑或是保障人民各項權利義務的珍貴寶典?法律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父母師長也教導我們要奉公守法,但卻鮮少有人去思考這些法律條文從何而來,又為何制定它?台灣大學法律系張文貞教授跳脫既有的框架,為法學教育帶來不同的觀點,期待台灣能在國際法學社群中闖出一片天。
 
動盪時代啟發未來志向

多數的高中生對於未來要念什麼科系、從事什麼工作常常會感到迷惘,而高中就讀於北一女中的張文貞,從小便是一位很愛讀書也很會讀書的孩子,原以為自己會往自然科學領域發展,但在高二時深刻感受到台灣在解嚴後,政治、社會與經濟層面都產生了很大的變化,因而對這些議題的發展演變深感興趣。

「台灣經歷了從過去威權時代到民主轉型的過程,無論在政治或社會上都有非常劇烈的變化,當時有許多環境運動、農民運動以及政治改革,而上下課途中常常會看到總統府前聚集許多遊行抗議的民眾。」張文貞說,經歷了時代變化的洗禮,對於人生目標的訂定也會有不一樣的想法。「當時產生了許多新的政治社會科學論述,同時也因哥哥念社會系的關係,所以高中時便能接觸相關書籍,結果發現自己對這些內容十分有興趣。」

各項社會運動都與法律息息相關,然而法律系是解釋適用法律的技術與學問的科系,相較於其他科系專業門檻更高,自己比較難自學,因此大學的時候便選擇攻讀法律。
 
巧遇恩師開啟法律學習新視野

進台大法律系後,張文貞並沒有像其他同學一樣馬上就開始鑽研法律相關的專業科目,而是讓自己盡可能的修其他科系的課、參加社團,保持跟其他科系的朋友互動聊天,並且閱讀大量書籍以增廣自己的視野。張教授說:「如果你只懂得自己科系相關的東西,而不去接觸其他知識,那麼你就無從比較,也無以作出適當的判斷或決定。」

另一方面,入學後她對於法律系的教學方式及開設的科目並不是那麼喜歡,因為當時國內法學界對於法律的定位是比較偏技術性的專業科目,課程設計也著重在刑法、民法等條文的文義解釋與適用,期待學生日後成為專業的法律人後,有能力解釋並使用這些條文,但卻鮮少探討這些條文背後的功能與目的,以及這些條文跟其所要解決的社會或政治問題間的關聯。

真正讓張文貞確立以法律研究為一生志業的契機,是大三那一年與剛從美國留學返國任教的葉俊榮教授、林子儀教授等老師們的相遇。「這幾位老師講授美國的憲法、行政法、契約法或是侵權行為法時,不僅告訴你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怎麼進行判決、判決的內容,而且還會進一步的討論這個判決的背後包含哪些原因,而這些原因可能是受到那些政治或社會的影響。」

這個思考方式讓原本認為法律學習是條單調狹窄之路的張文貞大開眼界,嶄新寬廣的知識領域"碰"的一聲,一股腦地湧現,結合她原本對社會學的興趣,並且用不同以往的方式去研究,法律學習一下子變得多采多姿,也讓張文貞就此確立要以「法律研究」為一生志業了。
 
美國法律教育引領回國後的研究方向

嚮往探討法律背後成因及脈絡的張文貞教授,不同於多數法律人般到德國去留學,而是選擇到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深造。美國屬於英美法系(或稱普通法系)國家,和以成文法典為依據的大陸法系相比,英美法系強調「遵循先例原則」(stare decisis),過去發生的案例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甚至很多時候還比成文法律有更為優越的地位。

美國法律從案例法發展而來,除了法律外還必須看到案例,更重視與這些法律或案例間深刻連結的政治、社會狀況,因此美國法學院的教育不只是告訴學生法律文字的定義,也必須讓學生學會探索時代脈動背後不同的原因。

「有些學生念完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或哈佛大學法學院後,常常會說:『我唸了三年法學院,卻沒有念到法律!』我們只是學習法律的目的功能、法律與政治、法律與社會、法律與經濟、法律與許多的改革、以及法律與許多的運動,就是沒有學習法律。」張文貞老師笑著說,雖然是開玩笑,但美國在訓練法律人時,確實著重在讓學生了解法律制定背後的原因、各項判決的思考脈絡,如此在這瞬息萬變的世代,法律人才不會被法律的體系跟解釋給僵化,而能隨著時代的發展,改變不合時宜的法規。
 
非主流研究遭遇學術困境

不同於多數法律研究者是以外國法如何解釋為主要研究架構,張文貞教授的研究卻不只看法律的解釋,還會希望能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法律、以及法律背後的政治社會脈絡。然而,這樣的方式在國內並非主流的研究。「臺灣許多的法律制度,基本上是繼受於大陸法系的日本及德國,因此國內主流研究是去看這兩國如何解釋、適用法律,並將這些研究成果運用在台灣。」
張文貞教授說,國內的法學研究傾向學習外國法律,例如在解釋法律時會先去看看不同國家的解釋,而後分析這些解釋哪一種是對的,因此剛開始要讓國內的學者以及學生認同她的研究領域也是法律的一環並不容易。

但她認為外國的法律固然有其優點,但我們也要去思考其實台灣在經歷民主轉型的狀況下,社會、政治、經濟狀態都已有劇烈的轉變,外國的法律解釋並不全然可以適用於國內,因此更需要了解法律背後的原因,才能去改變。經過二十多年的努力,國內法學界也漸漸接受這樣的觀點,也有越來越多法律人去探究法律背後的原因,這對於台灣在國際法學社群地位的提升也有所助益。
 
繼受國在國際法學社群的困境

「過去在國際法學的社群裡,身為繼受國的我們好像沒有任何的位置跟聲音,因為我們是去學別人,討論別人的成果。」張文貞教授感嘆的說,因國內的法律是繼受於外國的法律,學術成果也多以介紹外國法以及外國法在國際上的比較分析為主,因為是引介了其他國家的法治,故內容缺乏獨特性,難以令人耳目一新,這使得台灣的法律研究在國際社群的參與上,好像總是矮了一截。
她接著說:「但近年來各國發現如果採用法律背後功能與目的之研究方法,就會覺得這個法學研究的社群對話其實是很多的。」臺灣歷經殖民、戰爭、威權統治到民主轉型,這些完全不同於德國或日本等被繼受國的歷史文化及政治經濟社會脈絡,對於所移植過來的法律內容的解釋及適用,當然也就不全然會相同。
她期望未來能透過功能性的比較法研究,整合自然與社會科學,探究法律的功能、以及與其他部門的關係,相信更能擴大法學研究的基礎與對話社群,突破台灣在國際法學社群的困境。
 
死刑存廢應透過理性討論達成社會共識

近來社會隨機殺人案件頻傳,死刑存廢的議題引起社會大眾的激烈討論,而法學界對於死刑是否違憲,也有著不同的立場。長時間進行憲法及國際人權法研究的張文貞教授認為,死刑存廢在國內無法有理性討論空間的原因,很大的一部分必須歸因於媒體。

死刑的議題,並非不能透過詳細完整的討論,來慢慢地達成社會共識。民調也顯示當一個案件發生後,倘若民眾能獲取較詳細的資訊、以及有很多種配套措施可以選擇的時候,支持死刑的比例是會下降的。現今法官在作出判決的時候,無論是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判決書中都會紀錄有詳細的論述。很可惜的是這些討論並沒有被大眾媒體所重視,民眾對事件背後的脈絡一知半解,所以只要媒體下了一個聳動的標題,理性討論的空間就會蕩然無存,只留下無謂的對立,這並不是正常社會該有的現象。

最後張文貞教授也期望有志於法律工作的人,在進行法律學習的過程中,不要只看表面法律條文的規定,而要不時地停下來問問自己「為什麼」:這些規定對於社會及相關的人會有什麼影響?是否已經不符合相關狀況與需求?如此,在從事法律工作時才不至於悖離實際,有違常理,成為大家口中的「恐龍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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