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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的身體感:從認知人類學的觀點談起

105/12/21 瀏覽次數 20116
什麼是夜市?為什麼大家喜歡逛夜市?夜市的牛排餐為何把肉放在麵上面並加打個蛋?而夜市為什麼又會如此興盛?夜市到底是合法還是非法?這些問題背後其實都牽涉到一些和認知密切相關的課題。此演講從認知人類學出發,說明文化如何與我們對這個世界的認識密切相關,而認知又如何建立於感官經驗的基礎上,因而我們可以「身體感」稱之,並從而討論夜市的種種現象。筆者計畫從夜市的時間、空間講起,說明夜市的時空如何導致常見的夜市形貌,吸引著老百姓在夜晚的烏黑中到夜市尋求歡樂;而逛夜市更因此產生「自由」、「隨心所欲」的感受,使得表面上似乎髒亂、失序的場合,反而成為臺灣社會夜間最受歡迎、最普遍的公共休閒活動。另一方面,什麼是「小吃」,而夜市小吃為何常成為地方文化的代表,更是現代臺灣社會懷舊、懷鄉的對象。有趣的是,即便夜市與夜市的產品在臺灣受到如此歡迎之際,但這種主要以攤販與市集方式存在的經濟活動卻又長期被劃歸為「地下」、「非正式」或「以不公平的方式競爭」而成為政府取締的對象。也就是說,在夜市表面的混亂中,似乎另有某種「秩序」存在,既讓我們接受它的邊緣身份,又讓我們感受其文化的顯著性;此演講即希望能夠讓大家瞭解這套似乎隱誨不明的秩序如何影響著我們對夜市的定位與感受。

聽講心得(撰文|周文豪副館長)

當演講訊息釋放出去,就有朋友開始反應了,可見「夜市的身體感」這個議題是被關注的。演講當天,還有遠居鹿谷鳳凰村的志工夫婦前來捧場,顯見余舜德副所長的號召力。

先是興大楊教授在FB上發問:「夜市為什麼在晚上?」問題直指「夜市的身體感」核心。

接著,台師大偉達兄說明他對「市」的考證與認識,他說:「在古代,市是商業中心的概念,也就是商品交易的場所。《周禮‧考工記》上規定,匠人營國需要方九里,還要講究「左祖右社、面朝後市」。這裡所謂國都城市為正方形,長寬九里,左邊設祖廟,右邊為社稷壇,前面是朝廷辦公的宮廷,後方則是交易的市場,那是王權伸張的年代。」他接著說:「最早的市,即使不是因為商品交易而形成的市集,就是統治階層營造的首邑,除非是到了過年期間,統治者偶而開放的燈會,市集到了晚上便有宵禁。」

在我記憶中,台灣夜市已頗有歷史。我五、六歲之時,已有小規模夜市,鄉鎮的夜市只不過是一兩個固定攤位供人「呷點心」,加上偶爾出現的走江湖之輩,縱使是在戒嚴時期亦無宵禁。那時,我總是在晚飯過後,就到街上市場外的路口看賣膏藥的表演,現在都還記得拳頭師的口白:「來來來、看看看,人多話就多,三色人講五色話。有人愛吃菜瓜有人愛吃苦瓜; 有人愛看弄樓有人愛看打拳頭…。」和我有同好的一群小孩,常在走江湖的拳頭師擺好地攤後,就迅速圍了一圈,蹲好點就死守不去,等待的就是「結市」之後,拳頭師的花樣一一出籠,一袋袋的眼鏡蛇亮相的驚悚,延伸自己日常的體感經驗。

在余舜德教授的一百分鐘演講裡,他觸及「夜市」的不同時段、是怎樣的空間?哪裡好玩?何謂小吃?可從「夜市」觀察出特殊社會的內在?以及國家有哪些管理困境?他尚且歸納其演化,介紹觀光夜市、文創夜市、花園夜市等的誕生。

何謂身體感?余教授的定義是ways of sensing the world,但必須透過「文化認知」(我們認識這個世界的方式)方得以留存在文化裏。例如,我們的紅豆湯是「甜的」。30多年前,我首次在美國北加州度過冬天,天氣很冷,寄宿家庭在晚餐會供應熱紅豆湯,第一次食用時簡直「難以下嚥」,因為紅豆湯是鹹的。我吃了第一口時故作嘔吐狀,主人好奇,問我何故?我據實以告,他聽說我們的紅豆湯是甜的時,也故作嘔吐狀。同樣的事也發生在我接待外籍交換學生上。對西方人來說,紅豆或花豆是主食不是甜品,對紅豆煮成甜的很不可思議。

我們就常運用分類法或項目化,從區分來認識這個世界。就夜市來說,體感牽涉的問題是「夜市是吵鬧或安靜?」在別處,同樣的分貝不定義為吵鬧才怪,可是當我們熱烈參與時,夜市是安靜的,就像架在山澗上的藏族轉經筒一樣,嘩啦啦的溪水聲能聽進我們的耳朵,但不干擾內心的平靜。同理,形成了夜市的好吃、好玩、熱鬧、快樂…等體感。

楊教授問:「夜市為什麼在晚上?」余教授有說法。

余教授說,對大多數台灣人而言,夜間是非工作時段、是私下的、休閒的、該休息的。對一些勞動者而言,則是願意在白天的勞動之後選擇「自我剝削」,犧牲休息時段繼續拼博的延伸,有「愛拼才會贏」的意識,猶如施文彬的歌《加減賺卡袂散》所訴:「世間討食這無容易,只好靠這擔小生意,加減賺來度時機。」所以,某階層的人有其「賺賺賺,加減賺賺賺卡袂散散散,加減賺」的需要。

然而,演變至今,當今的「夜市」經營者是純然所謂的「加減賺」嗎?

台師大方偉達教授之前有感而發說:「向來,臺灣人民崇尚自由的交易空間,也從來沒有想要繳稅的概念。白道來繳一點,黑道來也繳一點,形成了地下經濟,也讓台灣人民在少繳錢的狀況之下,享受到夜生活。而夜市,就是您和余所長稱的庶民親身體驗的身體感,一種自由經濟的自由者概念,沒有稅收、自由交易、沒有王法,充分體驗,可以享受浪蕩江湖載酒愁的晚上空間。」方教授真是認識頗深,一語道破台灣夜市的屬性與問題。

余教授用「非正式經濟」來詮釋夜市經濟,甚至認為它像是「正式經濟」的緩衝機制,我用「江」和「通江湖泊」的關係來形容可立即明白。而「夜市生態」更是令人眼花繚亂,我用自然生態來比擬,所謂的競爭、共生、片利共生、寄生、掠食等關係都存在夜市裡。舉個現象來說,夜市的道路已經很窄了,還有攤子擺在路中央,如果警察來取締,緊鄰攤子的店家會出來力爭,保護攤子。哪…這是什麼生態關係?我建議上網看一部名為《The Queen of Trees》就可體會夜市關係的奧妙。

說著說著,「夜市裡,攤子違反道路交通規則,警察無力取締」的現象,似乎也與空間的身體感相關,參與著對這樣的阻塞與擁擠會以為忤嗎?有人會為此去報警取締嗎?甚至,沒人相信部分公權力會在夜市裡發揮作用。以前一黨獨大的戒嚴年代,鄉下的選舉政見發表會,台上冷吱吱,台下熱滾滾,小型的夜市在四週摻和著,烤香腸的最逗趣,一面翻烤香腸,一面大喊:「加摒咧、摒咧摒咧⋯⋯。」很快意的體感,爛腸也香。現在政府在夜市裏課不到稅,反倒是「白道來繳一點,黑道來也繳一點」,恐怕也只能以文化現象一嗮置之。

眼前的台灣社會,在正式經濟中「百貨公司」也是夜間休閒、逛逛之處,何以雜、亂、擠、鬧、衛生堪慮的夜市甚至比百貨公司還要受歡迎?談到夜市與百貨公司之差異,余教授說,夜市屬非經濟型態,傳統而亂中有序,有無限的時間感,其空間是自然形成、與民眾有良好互動、較無拘束、平民化,於是成為易於熱烈參與之場所,迥異於百貨公司之屬性與形象,其體感差異甚巨。我只是在想,百貨公司與夜市是否有競合關係,或是否會帶動什麼樣的身體感的動態變化,應是有趣的議題。

再說,基於社會化促進反應(social facilitation)也好,文化學習(cultural learning)也好,甚或文化輸出(cultural exportation/output)也好,已可在西方正式經濟發展完好的國家觀察到夜市的樣貌,這種發展真讓學者有得忙了。我曾說,如果可以從頭來過,我願意轉學人類學,這真是一個有趣的學門。

我不是喜歡逛夜市的人,但去了以後,又常昇起許多好奇。我自己走過「打拳頭賣膏藥」的夜市體驗,看著孩子對「星期四夜市」的期待,但在孩子離巢後我對夜市裹足不前。就這麼一次,國外親友來訪,小兒返家帶我們去逢甲夜市「觀光」,在一攤網路馳名的大腸包小腸前遇見大排長龍,小兒體貼幫我們去排隊,多時之後終於一份大腸包小腸到手,咬下一口我就落荒而逃,甚至憤恨難平的離去,因為我覺得我已被網路宰制,根本不是什麼美味的東西卻被美化與包裝。這次聽過余副所長的「夜市的身體感」演講後,我終於有了頓悟與認知,原來我手上的一份大腸包小腸已不只是一份大腸包小腸而已,也不只是為了滿足味蕾而存在,它代表的是一個錯綜複雜的體系,一個很難說清楚講明白的體感信仰系統。

或許,下一次,再訪夜市時,若有長龍也應親自和兒子一起排隊,味蕾的感受是其次,在長龍游動的過程中和兒子聊聊、談東論西、打打屁才是王道,嘴巴還要哼著:

下暗咱相招來去 咱來去來去迺夜市
衫褲甲穿乎拍哩拍哩 抹粉嘛點胭脂

下暗是好天氣 咱來去來去迺夜市
天星嗎為咱閃閃熾熾 月娘的面嗎紅吱吱

男女老幼滿滿是 情侶雙雙又對對
毛過來迺過去 歡歡喜喜鬧熱亟亟

一攤一攤的山珍海味 頭家好禮擱好嘴
嘩過來揪過去 充滿人情味可愛的夜市

下暗若無啥代誌 咱來去來去迺夜市
下暗咱相招來去 充滿人情味可愛的夜市

遊夜街好夜街市 日頭墮落地
夜暝的紅燈青燈 照落滿街市

李嘉《迺夜市 》(詞曲:鄭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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