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科學
103/09/01
修復式對話,開創新人生
修復式司法的意義在於期望透過加害人與被害人的對話,讓雙方能減緩彼此緊張的關係,並修復犯罪行為對被害人所造成的創傷,同時讓加害人學習面對過錯,幫助其未來能順利回歸社會、降低再犯的發生
林宜穎|
國立東華大學社會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