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商務產生很多新興服務,創造新商機和獲利模式,像雲端書店、實體商店優惠券等。國際權威研究機構Gartner預測在2017年,消費者使用應用程式購買(in-APP purchase, IAP)之營收機制將占應用程式商店內總營收之48%,即是消費者購買應用程式內其他功能或服務,例如APP(Application)遊戲中購買其他關卡。
獲利模式(Revenue Model)意指一間企業獲得營收並產生利潤的方式。行動商務的獲利模式主要包含以下六種,(1)廣告:提供免費的APP服務,以吸引大量人次下載使用,在APP服務中推播廣告,以賺取廣告費用,此模式常見於行動社群或是免費的新聞APP。(2)銷售:銷售商品給消費者以獲取收益,可以是實體商品、數位產品或APP,近年來多家網路商城所開發的APP或是行動版網頁,或是高鐵所開發的APP亦屬此類型。(3)訂閱:提供資訊或內容的服務,由使用者付費訂閱,在行動商務中常見的如雜誌或是股市資訊訂閱。(4)免費和付費版APP:某些APP提供免費版本,例如遊戲或是小工具之類的應用,使用者希望能使用擴充或是升級等進階服務,便需付費使用。(5)交易手續費:常見於行動股市或是拍賣服務,使用者在行動平台上進行交易後需付手續費。(6)導流或合作獲利:與其他業者合作,相互將流量導入對方網站,依據成功導入之流量或成功交易筆數來計算轉介費用,常見於APP遊戲或行動商務宣傳應用。
獲利模式與商品生命週期相關
行動商務依照其銷售商品,可分為低價獲利或是多次獲利的營收方式。例如訂閱或收聽音樂,屬於數位內容之服務,因產品內容會不斷更新,採取低價方式和限期使用的配套方式銷售,吸引消費者持續購買。另外,例如APP遊戲,通常這類型遊戲的生命周期如曇花一現,使用者很快就玩膩了,再換個遊戲;所以遊戲開發商總是盡可能在短期內創造大量營收,遊戲中通常會販售低價的虛寶,或是每日可玩遊戲次數,誘使消費者無感的花錢購買。
行動商務更可連結實體商店與網路商店,形成O-to-O的模式,也就是online-to-offline,或是offline-to-online。前者是藉由行動商務,讓消費者藉由手機app的促銷方案,進入實體商店消費;後者則例如電影院提供票務APP服務。眾多企業已經將戰場延伸到行動商務,然而顧客或是使用者仍有其限制和顧慮,下篇將深入探討行動商務中的安全與隱私。
責任編輯:林芬慧│國立中山大學資訊管理系網路行銷研究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