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的價值與平等應該比財產損失及動物危害更應該被優先考量!因此德國政府為自駕車制訂了準則並即將於德國境內執行。
這套準則於2017年08月23日由倫理委員會所提出,並強調:當自駕車在某個情形下無法避免地一定會撞到人時,它必須選擇將傷害程度降至最低,而且不能有年齡、性別、種族、身體殘疾等因素的偏見。換句話說,讓每一輛自駕車都能夠“瞭解”到「人類生命皆為平等!」
然而,當每一種選擇的結果都會造成死亡時,這輛車應該作何決定?這個困境通常被稱為“電車難題(Trolley problem)”。倫理專家為這困境已經爭論超過60年了。他們陷入苦思,是否為了解救1位孩童而殺害2位年長者是較為情有可原的呢?又或者犧牲1個人和1個孩子來解救1位懷孕婦女等等相類似的問題。麻省理工學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簡稱MIT)甚至設計了一款網路遊戲來測試當我們自己面臨“電車難題(Trolley problem)”時,我們的道德傾向為何!
當緊急狀況發生時,應該直接衡量傷害的嚴重性(決定該救誰),而不是依據身分地位去作決定。德國政府的這項準則確實平息了眾多的爭論。在德國,自駕車會選擇造成最少傷害的情況去執行;這個選擇是不受年齡、種族或性別等因素所影響。然而,究竟自駕車該如何評估傷害的嚴重程度仍然尚未明確。無論如何,德國預期該科技只有好處與利益;倫理委員會聲明:自駕車確實能夠將人為車禍發生率降低,故在倫理上規範是必要的。
當面臨緊急狀況時,自駕車該如何作出選擇呢?(圖片來源:WORLD ECONOMIC FORUM)
德國政府於自駕車正式上路前即實施該項法令,這確實領先於世界各國,特別是美國(美國為最早發展自駕車之國家)。當美國國會還在希望盡快(時程尚未確定)讓兩黨(民主黨、共和黨)協商並共同制訂出一套準則時,加州與內華達州皆已開始草擬一套屬於該州自己的準則,使得未來如何修補整合這些準則增添了許多的不確定性。
本文翻譯整理自WORLD ECONOMIC FORUM(連結網址:https://goo.gl/jbHRwE)
名詞解釋:
電車難題(Trolley problem):這是一個攸關道德倫理的思維實驗(thought experiment),於1967年首次由英國哲學家菲力帕‧露絲‧芙特(Philippa Ruth Foot)所提出。其大致內容為:某天你正巧看見一輛煞車失靈的有軌電車,它即將撞上前方被綁於軌道上5位無法動彈的人,而你身旁正巧有1支控制桿,如果你拉動了這支控制桿,這輛有軌電車將切換到另一旁的軌道,但是,你注意到該軌道上也有1個人被綁於軌道上且動彈不得,這時後的你應該如何作抉擇呢?
1.什麼事都不做,眼睜睜看著這輛煞車失靈的有軌電車撞上眼前的5個人。
2.拉動控制桿,讓這輛有軌電車切換到另一旁的軌道,僅犧牲1人生命,保住另外5人。
您會拉動控制桿,讓這輛有軌電車切換到另一旁的軌道嗎?(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本文由科技部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執行團隊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