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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地球:從德行倫理做起

105/12/23 瀏覽次數 1570
今年(2016)中國南方大澇、北方蒙古大旱,世界各地因極端天氣造成的災害連年發生。許多研究將此現象歸咎於人類破壞環境、造成溫室效應,形成大自然的反撲。近期台灣也遭受強颱尼伯特的侵襲,對颱風動向預測的失準,間接影響了防災的規劃,也引起了人們的恐慌。雖然我們知道,人類活動影響了大自然,但我們真的了解大自然嗎?身為地球的生態公民,我們也可以用德行倫理來善待大自然嗎?

環境德行倫理學是以行動者為中心(agent-centered),當我們重新處身在環境脈絡中時,能否成為一個好的生態公民,或甚至質疑此種從人際德行倫理轉移到環境德行倫理是否具必然有效性?然而,從諸多的環境德行倫理學者基於亞里斯多德德行倫理學的立場,進而推演出屬於當前環境德行倫理學的內容樣貌。此一種脈絡的延展與整體的道德邏輯似乎有其必然性;我們的確可以從生態哲學家或環保先驅的生命軌跡中看到一些德行,而且這些德行對於增長人類與自然環境之間的和諧關係是有助益的,如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利奧波德(Aldo Leopold)、卡森(Rachel Carson)等人。

避免成為一個不好的生態公民,以及什麼樣的人會作這樣的壞事?環境德行倫理的出現,正是嘗試為環境衰敗提出解答;基本上,它是一種哲學實踐,要為人類興盛提出建議。諸多環境倫理學者認為德行倫理是一特別、有價值的進路,雖然他們有著不同的理由。當然也有學者認為它是在建構中的理論,或甚至是不充分的倫理學。而促成環境德行倫理學研究向前邁進的動力是:主張健康的生態系統支持人類的興盛,其次是良好品格的迫切性。這是倫理學家針對創造可永續的社會議題,提出恰當的建構,以及為環境主義找到穩固的基礎,保護環境將促進人類福祉。當代著名環境倫理學者卡法洛(Philip Cafaro)更認為,任何的環境倫理學若缺少一種環境德行倫理學,則本身是不完整與不平衡的。而且就一種實踐的需求而言,環境德行倫理學可以為環境保護展開積極的辯護。就是基於這兩項理由,他相信現在進一步發展環境德行倫理學正是時機,而且是有益的。

此外,針對為什麼需要環境德行倫理學,法茲(Geoffrey B. Frasz)也提出更周延的四項觀點。首先,他認為效益論與義務論在環境倫理學有所不足。儘管依據對生命個體的尊重,以及對具備感知能力的生命給與道德關懷,我們在很大的程度上擴展了倫理考量的範圍。只是我們的道德素養是否也隨之提升了呢?這正是一個德行倫理學者的質問。相較於其它的應用倫理學領域,如在生命倫理或企業倫理中,德行倫理在一開始就提供諸多的見解。關於確認與證成環境善行,環境德行倫理學就能提出某種解答。其次是環境德行倫理學研究某些環境典範人格,這無疑是其一項特殊的面貌。透過環境德行倫理的研究,我們更清楚不同的環境德行,如何在被讚許的人的行動或品格中反映出來。第三是對於環境德行倫理學所提問的一個普遍性問題,即:應該如何建立或發展與自然世界之間一種好的關係?這樣的問題也適用於非哲學家或類似的環境專業者。環境哲學家提供嚴謹的、實質的哲學思考,這對於建立一種環境善人的特質是有益的。最後是環境德行倫理學的發展可以針對環境倫理學者所提出的一般性議題,如:污染、能源與自然資源的使用,甚至對未來世代的責任義務問題,提供更多的理解與洞見。

從環境倫理領域中突顯出以能動者為中心的討論,其中不容忽視的一個轉向是道德力量重新被掌握。行動者的品格力量所形成的規範性,在環境倫理的實踐中,變成是主導著人類與環境互動關鍵線索。這個過程大致是能動者面對環境議題,出現某種感受後作出選擇一種行動,於是從此端到彼端的完成過程。儘管歸返到行動者自身的規範性,我們並不認為這是一種過度化約,所有相關的議題可以由德行倫理出發的進路完全得到解決。強化人與自然之間的善和正向關係,用以批判並對治人從自然中強力開發累積經濟價值的錯謬態度或行為,是當前環境德行倫理學主張人類當與生態系統繁榮興盛的真實源泉。再進一步說,如果環境德行倫理學是致力於維持與增進人與自然環境之間的和諧與健康,以及可永續關係的話,這種關係必然是不可或缺的一種規範性。現在諸多的環境德行倫理學研究所強調的正向的品格就是此一種規範性的保證。從環境倫理到環境德行倫理的發展,正是致力於突顯此種規範性的發展。

(本文由科技部補助「工程技術與社會風險之新媒體溝通」執行團隊撰稿)

責任編輯:許藝菊 教授|南臺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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