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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好,「銷」的多–行銷層次的演進

103/07/15 瀏覽次數 7133
是否曾經有一個經驗,當你打開一段線上的影音,最先跑出來的是短短幾十秒的廣告,而當你看完影片後卻不記得廣告的內容。在行銷界有一句名言:「我花的廣告費有一半是浪費掉的,問題是我不知道是哪一半」。因此許多業者無所不用其極,使用各種方法來吸引顧客,除了吸引消費者購買,還要讓他們再度回購。業者從產品導向,轉為消費者導向,甚至是探討消費者的人性導向,來提升行銷策略的層次;行銷的理論與手法也不斷的演進,如STP市場定位、4P行銷、關係行銷、一對一行銷等,為的便是能達到更準確的行銷。而新興科技的崛起、社群網路的普及又帶來新的行銷課題和挑戰。
 
著名行銷大師Phillip Kolter 將行銷的演進分三個階段。(一)行銷1.0:主要是產品導向,強調產品的標準化,主張功能面的訴求,消費者被視為具有物質需求的大眾;(二)行銷2.0:為消費者導向,認為消費者均是有主見的個體,因此強調產品的差異化,並以消費者的情感面為訴求;(三)行銷3.0:受到社群媒體的影響,認為消費者不僅是有主見,而且是具有情感和靈魂的個人,除了強調產品差異化以外,也注重企業的使命和願景,讓企業在管理、行銷和科技等之間有更好的連結。

舉例來說,國際知名球鞋品牌,早期強調鞋子功能性與外觀,利用高科技來開發運動鞋,並訴求鞋子在性能上的進化與演變,屬於行銷1.0層級。中期則推出品牌「just do it !」的口號,注入品牌的精神,讓消費者從不同的角度去解讀其含義,強調現代年輕人自我的意志,讓消費者穿上該品牌的鞋子,能夠有想做就做和堅持不懈的精神,這種訴求消費者情感層面的行銷屬於2.0層級。

而在近期,利用社群的概念打造一系列行銷服務,如慢跑里程計算App,讓用戶能隨時於社群分享慢跑活動,打造一個熱愛運動的品牌形象,深植消費者的心。另外在科技方面,也在英國倫敦推出數位互動牆、擴增實境等展示科技,並將消費者的行動影像分享至社群網路上,像這一類的服務不再只是滿足消費者需求,而是更進一步的傳達企業價值,更加連繫消費者和品牌互動關係,這便是行銷3.0 所要傳達的概念。
 
因此透過網路科技與社群媒體的發展,消費者已不再是單方面的接受業者訊息,其可以簡單快速的在網路上交流,分享產品資訊;業者也不再只是製作一部廣告影片來吸引到顧客,其必須透過企業願景或理念,來使該產品或服務連結到消費者的需求與情感,來創造價達以達到消費者的信任和認同。(本文由科技部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網路科技、電子商務與創業,以及虛擬社群和社交網路」執行團隊撰稿/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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