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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式的創新是王道!?–創新者的可殺而不殺

105/09/14 瀏覽次數 1263
破壞性創新(英文:Disruptive innovation),亦被稱作破壞性科技、突破性創新,是指將產品或服務透過科技性的創新,並以低價特色針對特殊目標消費族群,突破現有市場所能預期的消費改變。 破壞性創新是擴大和開發新市場,提供新的功能的有力方法,反過來,也有可能會破壞與現有市場之間的聯繫,該理論在管理實務上產生重大影響,並引起學術界大量討論。(摘錄自維基百科)
 
科技創新的目的,如果以我的老東家微軟10年前關於數位家庭願景的Slogan,是For Better Life!10年下來的科技創新是不是給大部分的民眾帶來幸福?還是貧富落差越來越大?還是大家看似連結卻每個人像孤獨的小島,活在少數公司宰制的世界中?我經常在想,新一代的年輕人(大學與研究生)會跟隨我們這些父祖輩給他們定下來的願景、目標、典範而行嗎?還是他們有可能比我們更關懷別人環境,而不只是以創新成名賺大錢為終極目標!?科技創新與人文關懷的交集有沒有可能正是《O2O 2.0》的新紀元,如果是的話,我們該如何引導年輕人朝這個目標去激發創意與創新?如果這個目標與願景已然確定,那麼眼前的行銷理念、媒體、手法、政府政策與實踐恐怕也要跟著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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